金融内参——重点房地产企业经营动态监测(2022年第027期)

01 政策监测

政策概览

v 7月22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内容包括优化贷款政策和流程8条,提取政策1条,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缴存人租房提取需求。新政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重点支持缴存人首套房购房需求。实施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职工家庭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取消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此外,提高租房提取金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

v 7月22日,为进一步完善韶关市房地产业政策,广东韶关市制定《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决议的要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同时,加快现有存量按揭贷款未发放部分的审批,增加信贷额度;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对其存续个人住房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另外,在意见有效期内,购房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为20%。“丹霞英才”“高层次人才”等人才在韶关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按照25倍执行。

v 7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近期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根据《措施》,进贤县将降低购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同时,在保障不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职工贷款额由30万元调至70万元,双职工由40万元调为80万元。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进贤县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凡购房群体属计生政策调整后(2022年5月5日)生育三孩家庭,凭户口本、出生证明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同时,《措施》鼓励商业银行支持住房刚性需求(首次购房)和改善性需求(二次以上购房)。对首套住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v 7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表示,2022年上半年共发放1815亿元贷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此次贷款着力支持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服务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下一步,开发银行将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支持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等各项工作。

v 7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今年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并表明银保监会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另外,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参与风险处置;与住建部、人民银行加强协同;配合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相关金融服务

v 7月21日消息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积分落户人群在南京的落户门槛。新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首次提出,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和上海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均可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该办法适用于在南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且符合规定条件通过积分落户本市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并将于8月20日起施行。此外,意向者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首先应同时具备三大条件,即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加分指标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服兵役、房屋、婚姻、纳税情况等。特别要提到的是,南京将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情况,列入加分指标。

v 7月19日,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万永生一行到访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资产董事长成冬梅与万永生一行进行了会谈交流,双方就深化业务合作达成共识。双方围绕公司法人治理、市场化机制建设、低效资产盘活、产业招商引资、资产证券化、“两非两资”剥离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双方一致表示,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团队、业务资源等优势,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设立郑州市地产纾困基金,通过资产处置、资源整合、重组顾问等方式,参与问题楼盘盘活、困难房企救助等解围纾困工作

v 7月20日,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联合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 “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 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由企业推出“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系全国首次。三年之后,如果房价出现上涨,青年人才可以选择向企业按照原价购买剩下的一半产权,搭上资产上涨的“顺风车”;如果三年后房价下跌,企业将向青年人才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确保青年人才置业无忧。据悉,该计划将对符合标准的青年人才开放50套位于深圳宝安区的产业公寓——“朗峻107数字花园”,企业和青年人才共同持有该房产权,预计该项目于2022年年底竣工。

v 7月18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青岛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按照总体目标,在规划期末,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数量达到21万套(间),占城镇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新增住房供应中所占比例将≥30%;在租金管控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占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比例≤90%;在年度目标上,2022年,青岛市将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等配套政策。全市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间)。2023年,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统一纳入全市住房租赁服务信息监管系统管理。全市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间)。2024年,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备案,推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电子合同网签和自动备案。全市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万套(间)。2025年,形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建立稳定的常态化配租机制,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市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万套(间)。意见稿中明确将落实租购同权,租房者可申请享受租房落户、公积金提取、子女就近入学、就业保障、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等便民服务

v 7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做好闲置存量房屋改造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造和改建的适用范围包括闲置存量住房和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闲置存量住房为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品住宅,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租房、直管公房、周转房、职工宿舍和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住房,可纳入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是指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纳入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满足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建。《征求意见稿》指出,改造和改建的基本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将闲置存量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重要政策解读

7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探索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开展REITs试点工作。

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各市县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人口净流入的城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所在市县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首批重点市县(附件)。其他市县可根据当地人口、产业发展状况,报经省政府审定后,调整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市县。

明确保障对象为:主要面向在当地一定区域范围内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0%以下的新市民、青年人供应。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保障对象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优先保障的对象、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和引进人才,应予以优先保障。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结合人才引进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适当筹集、建设少量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元化住房租赁需求。集中新建的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或30套(间),且项目中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要占到70%以上。利用闲置住房改造或者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可适当放宽住房建筑面积和户型比例要求。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租户收入可负担、租赁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租金应当不超过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面向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定向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可进一步降低。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市场租金定期评估发布制度,每年12月底前评估发布一次,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初次定价和后续调价加强统筹指导,租金涨幅每年不得超过5%,稳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水平。

关于支持政策方面,《实施意见》主要提到了六个方面:

一是盘活闲置住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探索通过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引导个人提供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筹集改造社会闲置房源,依托政府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以及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活动等建设的安置住房在满足原定保障任务后,可将剩余闲置房源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老旧小区中存量闲置公有住房、周转房,在改造、修缮符合居住条件后可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产权人依据相关规定管理。闲置住房小区改造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在实施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项目上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二是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各市县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适当利用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是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制定专门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利用闲置住房改造、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项目方案,审查通过的,委托住建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财政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予以支持。各相关市县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申报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五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住房租赁发展有关税收政策和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房产税税收优惠。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六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房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筹集、改造、改建存量闲置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企业提供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各相关市县政府要加强和金融机构对接工作,定期公布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名单,并将项目相关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引导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


02 舆情监测

v 7月22日,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公告。由RoYue Limited实益拥有的正荣地产2950万股普通股已于2022年7月22日因股份被强制出售而转让予第三方。

v 7月22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外关联担保进展暨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奥园美谷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发行的定向融资计划等产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v 7月21日,中海宏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附属公司中海宏洋地产于当日与招商资管订立基础资产买卖协议,据此,中海宏洋地产同意出售首次基础资产予招商资管,代价为人民币737,000,000元。

v 7月21日,德信服务集团耗资1142万港元回购378.3万股,回购价格每股3-3.03港元。该公司7月20日回购467.6万股,每股回购价介乎2.85港元至2.97港元,涉资1382.78万元。 7月19日购回股份292.10万股,占总股数0.29%。回购每股价格或付出最高价为2.97港元,最低价为2.84港元,付出总额为856.57万港元。

v 7月20日,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思成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从56.40%增加到96.40%。

v 7月19日,融信中国董事长欧宗洪在7月13-14日卖出609万股公司H股。此次融信中国董事长欧宗洪在7月13-14日卖出609万股股份,使其多头头寸从66.32%降至65.96%。

v 7月22日,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公告。由于拟投放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事务,屈文洲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7月22日起生效。于彼辞任后,屈先生亦不再担任该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成员。

v 7月19日,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该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黄仙枝公司董事长职务,选举刘伟亮为公司董事长;同时,免去刘伟亮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金明捷为公司总经理。


03 土地市场监测

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3日,全国涉宅用地共计成交197宗。成交规划建筑面积1381.52万平方米,环比上升112.59%;成交金额为682.12亿元,环比提升210%

溢价率方面,197宗土地宗地块65宗零溢价成交,平均溢价率为2.88%,下降近1.5个百分点,土地市场持续保持低热度状态。

2022年集中供地动态

上海:7月22日,上海土地市场网公布二批次32宗地块现场交易活动安排。其中,9宗地块仅1家单位申请竞买,将于7月25日直接成交,竞买人无须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剩下23宗地块,分别在7月25日-7月28日(四天)陆续完成现场竞价。

9幅获得一名竞买人报名的地块涉及浦东新区(1幅)、静安区(1幅)、杨浦区(2幅)、松江区(1幅)、青浦区(1幅)、奉贤区(3幅),竞买人需于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至2022年7月25日9时30分登陆网上受理平台完成挂牌报价,无须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另悉,有多名竞买人报名的23幅地块将分别于7月25日、7月26日、7月27日、7月28日出让,前三天每天出让6幅地块,第四天出让5幅地块。而7月25日出让的地块主要来自浦东新区和普陀区,7月26日出让的地块中有5幅来自嘉定区,7月27日出让的地块中有4幅来自青浦区,7月28日出让的地块中有4幅来自闵行区。

此外,各竞买人须于2022年7月24日24时前完成交易资金封存监管。

无锡:7月20日,江苏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共17宗地块,或将作为三批次地块挂牌。其中,包含16宗商品住宅地块和1宗定销房地块,总面积83.94万平方米(约1259亩),总体量154.02万平方米。

从地理分布来看,滨湖区是此次的供地主力,预公告5宗地块,总面积17.43万平方米,总体量35.92万平方米。新吴区和梁溪区各推3宗,新吴区总面积25.59万平方米,总体量41.64万平方米,是此次推地面积最大的区域;梁溪区总面积9.66万平方米,总体量17万平方米。锡山区和惠山区各有2宗亮相,锡山区总面积11.4万平方米,总体量19.41万平方米;惠山区总面积12.46万平方米,总体量24.92万平方米。最后2宗位于经开区,总面积7.41万平方米,总体量15.13万平方米。

另外,此次依然采用缴纳预申请保证金方式,金额为300万元,在正式出让时,可以用“现金+保函”的方式补足该地块剩余竞买保证金。同时,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要求。当预申请人竞得该意向地块后,可分期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需在方案审查阶段提出分期实施计划(总核定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地块,不予分期)。

重点监测房企拿地动态

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3日, 中科财金20家重点监测房地产企业中,1家房企在一级土地市场竞得4块土地。

04 项目新开盘监测

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3日,在中科财金重点监测的房企中,未有房企项目在长三角区域开盘。


05 债券到期监测

至2022年8月末,在中科财金重点监测的房企中,将有8家房企共计13笔信用债即将到期,合计到期金额160.75亿元,万科及其关联公司到期金额最高达35.45亿元。海外债方面,有8家房企共有8笔海外债即将到期,合计到期金额为29.8亿元,其中碧桂园到期金额最高,达7亿元。

表:重点监测房企信用债列表

表:重点监测房企海外债列表

附件1 :中科财金重点监测房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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