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笔记

主要人物关系图

人物关系

故事梗概

直接扒本书前言里巫大神的总结了= =。

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在中西部普通农家,他在南方大城市驻防时认识了“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定终身。然后他出征欧洲,这期间其未婚妻却嫁给一个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盖茨比复员回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以后决心追回所爱。在汤姆和黛西长岛豪宅的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豪华的别墅,等待与黛西的重逢,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之后,黛西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她的丈夫发现其二人隐情并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接发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述二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因为此事心绪不宁,撞死了丈夫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向伤心欲绝的威尔逊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有所感触的原文摘录及分析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这段话没看完全书之前,并不是很清楚作者想要表达什么,就是和书的情节有什么关系,我甚至猜测这本书的主题是如何宽容= =。因为这句话给我的触动是很深,正是因为一开头的吸引才会读读。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对于他人说出来的话和作为,无意识的就会在脑中有一个评价,或好或坏,或欣赏或瞧不上。这无疑是将他人的行为代入了自己的价值观和认知体系当中,当然这与是否将这种评价说出来没有什么关系。多数时候,是可以选择表达和不表达的,然后让一切自然消失,消失在纷纷繁繁的念头当中,也消失在忙碌的生活里。因为多数时候事不关己,无关紧要。但是有些时候,无法控制情绪,脱口而出,倘若是好的评价给别人带来欢喜,不失为善行,口吐莲花。倘若是不好的呢,势必给他人带来伤害,无论对方说与不说,终究是伤害。如原文所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过我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如果他们有与我同样的条件,势必比我强,因此我没有什么资格去批评他人,每个人都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变得自认为的更好,这本身就是灵魂中最闪光的东西,无论他的方向对与不对,这种努力就是对命运的不妥协。言归正传,读到后面的一段话才明白了作者的用意。文本如下:

我们握握手,然后我就走开。在我快走到树篱之前,我想起了一件事,于是又调转身来。

“他们是一帮混蛋,”我隔着草坪喊道,“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

对于从不评价他人,十分宽容的我来说也实在是忍不住不对那些人发出来自灵魂的批判了。再一次映衬了本书一开头的一段话,

在这样夸耀我的宽容之后,我得承认宽容也有个限度。人的行为可能建立在坚固的岩石上面,也可能建立在潮湿的沼泽之中,但是一过某种程度,我就不管它是建立在什么上面的了。

显而易见,“我”在经历了在西卵这个夏天的生活以后,对于那里的所有人除了盖茨比意外,是有多么的厌恶。“我”由于美国梦,股市疯涨的吸引,也跟着浪潮去了纽约从事证券工作,住到了盖茨比的隔壁。小说一开头描写到,“我”目睹盖茨比经常举行盛大的,无比奢华的宴会,并且大部分人是根本没有收到过邀请的。在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当中,无数的人活跃于盖茨比的城堡里,享受这种快乐。还有一些与盖茨比有生意往来的人。但是在最后盖茨比由于汤姆的陷害被威尔逊枪杀以后,竟然没有一个人来看望他,连打电话叫人来参加盖茨比的出殡,都被他昔日周围的人们以种种荒唐的理由推脱。但是他们的推脱的言辞中又非常的让你挑不出毛病。最为让“我”感到绝望的是盖茨比挚爱着的,花费一生编织的瑰丽的梦境——黛西,也没有出现。“我”作为盖茨比的朋友感到十分震惊,而后就是为“我”的这位朋友感到悲哀,同时对于纽约这个浮华城市中的人感到深深的厌恶。这是盖茨比生前一个往来密切的伙伴的回信:

亲爱的卡罗威先生:这个消息使我感到万分震惊,我几乎不敢相信是真的。那个人干的这种疯狂行为应当使我们大家都好好想想。我现在不能前来,因为我正在办理一些非常重要的业务,目前不能跟这件事发生牵连。过一些时候如有我可以出力的事,请派埃德加送封信通知我。我听到这种事后简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感到天昏地暗了。

                                                        ——您的忠实的,迈尔沃尔夫山姆

此信光看言语真的是情真意切了,可是还是无法掩盖连出殡都不会来看一眼朋友的冰冷的事实,尤其结合到后面,“我”因为不甘心沃尔夫山姆不会过来的事实,去他的公司亲自找他,所看到的他根本没有什么事,而且听到他说,“咱们大家都应该学会在朋友活着的时候讲交情,而不要等到他死了之后。在人死以后,我个人的原则是不管闲事。”,可见之前信中的一切都是托词。一个沃尔夫山姆况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说。在一片浮华,欢声笑语的生活之后,在人们的心里竟然一点点真实的感情都没有,就连盖茨比的父亲也是在最初的悲伤过后,开始陶醉在儿子生前所拥有的巨大财富里。这怎么能不让“我”感到厌恶。这是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地方,它仿佛写出了人世间最深沉的悲哀和绝望,相比来说盖茨比对于黛西信仰式一般的追求反而没那么突出了。这是想分享的第一点,整本书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

其次是关于盖茨比本人。如同在书的开头,“我”对于盖茨比的评价,

盖茨比,它所代表我真心鄙夷的一切。假如人的品格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成功的姿态,那么这个人身上就有一种瑰丽的异彩,他对于人生的希望具有一种高度的敏感,类似一台能够记录万里以外的地震的错综复杂的仪器。这种敏感和通常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那种软绵绵的感受性毫不相干——它是一种异乎寻常的永葆希望的天赋,一种富于浪漫色彩的敏捷,这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未发现过的,也是我今后不大可能会在发现的。

盖茨比对于人生始终有一个从未改变过的类似于信仰一样的梦,他用一生去塑造这样一个梦。“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这对于现实主义的人是无法理解的,对于怀着可以实现的梦的人也是难以理解透彻的。这种情感属于这样一种人,他们一直怀着一个有生之年永远无法实现,却十分瑰丽梦幻,无时无刻不散发着迷人色彩的梦,这个梦还可以不断的在脑海里进行完善,不断的变得更加迷人。他们一生的激情都来自于这个梦,这个梦就像一个核电站源源不断的提供着人生的动力,人生的意义。

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的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羽毛加以缀饰。

然而,这个梦却是永远也没办法达到的,它是一种极乐的未来,当你把它和现实生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悲剧便已经注定,就像盖茨比对于黛西这样。倘若盖茨比不将他的梦与黛西连结在一起,那么他将永远拥有上帝一般自由的心。

当黛西洁白的脸贴近他自己的脸时,他的心越跳越快。他知道他一跟这个姑娘亲吻,并把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永远结合在一起,他的心灵就再也不会像上帝的心灵一样自一由 驰骋了。因此他等着,再倾听一会那已经在一颗星上敲响的音叉。然后他吻了她。经他的嘴唇一碰,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开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

也就是说黛西是盖茨比的幻梦在现实当中的理想化化身,盖茨比的一生都是在追求自己的梦。这和美国东部纵情狂欢,沉迷在花天酒地里人们是大大不同的。盖茨比从来不参加自己举办的宴会,在盛大的乐队演奏,女郎舞蹈,烟花绽放的场景里,他往往是一个人独立的存在,因为他的心始终在自己的梦上面。这也就是其为什么“了不起”,这种人从来不会迷失,对于自己为什么活着有着十分清楚的认识,并不断的为之努力。明白什么是人生的主线,什么只是噪音。然而在当时的美国,所有人都忙于制造财富,享受物质生活,他的梦早已消失在广阔的混沌之中(黛西早已被世俗所同化)。人的情感与真爱早就淹没在物质浪潮当中,淹没在互相攀比的虚荣中,淹没在空洞的灵魂中。

当我坐在那里缅怀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西的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时所感到的惊奇。他经历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饨之中不知什么地方了,那里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

盖茨比与黛西重逢以后,虽然也发现了她的声音中充满了金钱,但是他却仍然相信黛西自始自终爱的都是他而没有爱过汤姆,不得不说,这极其的理想主义。也是一种对于理想执着的守望。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这也许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一种精神,虽九死而又未悔。逆水行舟,却终究还是进入了过去,只不过是让堕落变得更慢了一点,然而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有着巨大的意义,至少在生命的任何一个时刻,都能对自己说一句,我尽力了。

那么黛西此人,我的个人理解也是无可厚非的。她出身大户人家,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年轻的时候遇到了盖茨比,与其相爱,可是盖茨比由于打仗离开了太久。爱情是本身就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逝的,何况她的周围始终围绕着许许多多的青年才俊,她自身又是那么的光彩夺目。要知道像盖茨比那样,心中为了一个坚定的梦而活着的人是很少的,大多数人都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随波逐流。当然,这不是说这样不好,这起码能让一个人活的与大众一样,虽不太可能出类拔萃,却也不至于狼狈。因此在他们三个人摊牌以后,黛西并没有选择离开她的丈夫,虽然她早已经受够了汤姆在纽约有个情妇。

汤姆和黛西,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我跟他握了握手。不肯握手未免太无聊了,因为我突然觉得仿佛我是在跟一个小孩子说话。随后他走进那家珠宝店去买一串珍珠项链——或者也许只是一副袖扣——永远摆脱了我这乡下佬吹毛求疵的责难。

除了“我”和盖茨比之外,其他的人似乎都是粗心大意的,对别人是毫不在意的,仿佛没有什么是能在他们心中留下痕迹的,就算是汤姆的情人被撞死了,他也只是哭了一哭,就什么事都没有一样的继续他从前的生活。并和黛西一起把撞死人这件事嫁祸给了盖茨比,就带着行李出国旅行了。反观盖茨比,明明知道是黛西开车撞死了人,却决定为黛西顶罪,说是自己在开车,并且因为担心他们三个人摊牌以后汤姆会责怪黛西,黛西会出意外,而在她家门口守护了整整一夜。他不知道的是,他守护的女人,正在和丈夫商量如何把杀人的罪责嫁祸给他= =。有多么讽刺,无须多言。因此作者才写到,“我”和盖茨比有资格傲视他们所有人。

对于盖茨比,有一点想说,他是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普通小伙,但是他却把自己当作上帝之子,不断的幻想自己出身于大户人家,祖祖辈辈都在牛津受教育,家中十分有钱,自己得到了一大笔遗产等等,还给自己虚幻了一个盖茨比的姓氏。凭借自己的努力,他的到了巨大的财富,获得了成功,并且始终坚守内心瑰丽的梦,如果不是他将黛西作为他的梦的理想化化身,或者说如果他不是要在污浊的世间寻觅一份纯净,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当然,他也就不会了不起了。对于他逆水行舟的精神,和精神的纯白,是值得我铭记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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