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卫风·木瓜》告诉我们,为何如此亏本交易,依然坚持要做
文\常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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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清君导读:有些古诗词曲,若纯从字面来看,其意似乎令人不可理解、颇感困惑,但待进一步深入探究之后,方知原来如此……
《诗经·国风·卫风》中有一首《木瓜》诗是这样写的: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虽然这首诗歌创作于距今2000多年前,但几乎不用翻译,现代人都大半能够看懂,常清君只解释其中一处,即诗中的“匪”同“非”,当“不是”讲。
诸多奇特之处
这首诗有不少特别之处,首先从格式上看,一是其没有采用《诗经》中常见的四字句格式,而是采用了五言格式,若是没有中间的那个“匪报也”三字句,都算是一首标准五言古诗了。
二是整首诗共有三段,每段四句有18个字,前面两句10个字只有2字不同,后面两句8个字则完全相同,也就是说,整首诗歌每一段有近90%的内容是完全重复的,这不仅在《卫风》10篇中,即使是在《国风》160篇中,甚至是《诗经》300篇左右的作品中都不多见,就如同那首根据唐代诗人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古诗谱写而成的著名古琴曲《阳关三叠》,也有些类似现代流行歌曲里结尾部分的反复咏唱。
其次,从字词上看,即使是那六处不同的地方,其意思也大同小异,基本算是近义词,比如“木瓜”、“木桃”、“木李”,都是当时可供采摘、食用的水果,“琼琚”、“琼瑶”、“琼玖”也都是当时佩戴在身上的玉佩类装饰。
再次,从内容上看,最让人感觉奇特,甚至有些不可思议的是“木瓜”、“木桃”、“木李”这些水果的市场价值,和“琼琚”、“琼瑶”、“琼玖”这些玉佩的市场价值之间,别说在《诗经》所描绘的两千多年前的西周、春秋时期,当时由于开采玉石矿产,以及打磨雕琢玉石配饰的技术还很原始落后,不仅玉石产量无法和现代相比,雕刻一件玉石装饰品也完全依靠一板一眼的手工制作,不仅相当费劲,成本也相当高,其价值和一个水果相比,相差非常之大,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几乎是成几何级的增加。即使放在现代社会来讲,由于现代科技的发达,虽然玉石矿产的开采技术,以及玉石装饰品的制作雕刻技术可以成批量生产,成本大为降低,但如果和一个普通水果相比,其价值依然也是其几十、甚至上百倍以上。
《诗经·大雅·抑》中也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还由此引申发展为了成语“投桃报李”,但其中的“桃”和“李”两种水果的市场价值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相差不大。
这首《木瓜》诗中更奇特的地方还在于,诗中描述双方不仅以水果来交换玉佩,拿玉佩来交换的一方还特地向对方解释说:其实,我回赠你的这件玉佩,都不足以回报你给予我的那个水果的所含价值,我只是借此来表达我想和你永永远远相好下去的心愿。
什么状况?明显的亏本交易,不仅心甘情愿地主动做了,还反复向对方申明其实是自己获益了,还向对方表达感谢之意。
且慢开喷,让我们再来重读原文,理理思路。
关于这篇诗歌原意的解读,据不完全统计,古往今来的说法至少有七种之多,后被学者们再次归纳为以下三种观点:即“男女相互赠答说”、“朋友相互赠答说”、“臣子报答君王说”,常清君比较倾向于前两种观点,但作为一篇赏析文章,我还是将这三种主要观点在这里都一并解读一下。
揭示爱情的真谛
先解读男女相互赠答说,这涉及到爱情的范畴,两个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在郊外又一次相聚约会,相互唠嗑聊天、互诉衷肠之时,这次终于谈到了终身大事,说着说着,女方突然掏出一个木瓜类的水果,作为私定终身的定情物交给了男友,以表明自己已决定将终身托付给心上人,从一而终,绝不变心的意愿。
男友在惊喜激动之际,由于事先没有准备,所以就把随身佩戴的一件祖传的美玉饰品,给了自己的女友,作为回赠的定情物。在男友看来,挚爱的女友赠送给自己的这个定情物所表达的深情,重于一切,甚至重于自己的生命,他觉得回赠给对方的任何东西,都无法完全传递自己的激动感激之情,所以就给女友解释,自己所回赠的这件玉佩,是不足以完全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的,而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就是:无论时局如何变化,都将永永远远和心仪的恋人(这个时候应该称其为未婚妻了)相伴一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当然,那时还没有如今现代社会里已经相当常见的戒指之类的定情物,不过在古代女方一般会选择方巾、手帕、发饰等之类的,作为私下里赠送给男方的定情物。至于女方为什么要选择木瓜之类的水果作为定情物,常清君猜想,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这位女孩子相当有个性有创意,打算选择一个比较独特的、有别于日常的定情物,给男友一个惊喜;二是这位女孩子已经出门赴约的时候,在路上临时起意,打算今天要送给男朋友一个定情物,以表达自己的心意,可如果重新返回家去拿,又担心会导致约会迟到,她不愿让心爱的男友久等自己,于是在路边的果树上,就顺便摘下了一个木瓜(木桃、木李)之类的水果,作为定情物赠送给男友,而且,她显然是了解自己男友的,知道对方不会在乎自己送的是什么,而更在乎自己所表达的这份真爱。
至于为什么诗中使用了“投”字,而不是“予”、“赠”、“贻”、“送”之类的,常清君猜想也存在以下两种可能:
一是“投”字在文言文里本就有“赠送”的含义;二是这个女孩不仅有个性有创意,还相当有情趣,当天与男友见面时,就真的是在两人相隔一定距离(应该是近距离),或者是在彼此嬉戏追逐中,从空中抛投给对方的。而男方给女方玉佩的方式,则既可能像女方那样在近距离内抛投给对方,也可能是面对面、手拉手交给对方的。
写到这里,不知大家明白没有,如果还没明白,那常清君就再以现代的例子来总概一下吧:比如有女孩花20元钱网购了一张手帕,然后将其作为定情物赠送给自己的心上人,那这张手帕对于这两位恋人来讲,就不再以20元钱来衡量了,而成为重要珍宝,甚至是无价之宝了,那她的男友无论回赠任何东西,无论是同样网购的10元、20元的小饰品,还是含金量达99.99%的金戒指,亦或几十克拉甚至上百克拉的钻石戒指,两件定情物在本质上都是等值的(那种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骑在自行车上笑的爱情观不在此例哈)。
原来因为情义无价
再来解读朋友相互赠答说。这涉及到友谊的范畴,限于篇幅,常清君就不在此展开了,还是举个例子来阐述吧。比如有人好多天都没吃东西了,就在其饥饿难耐,奄奄一息之际,有个人及时给了他一碗饭吃,救了他一命。两人从此成了朋友。那碗米饭可能市场价值就只有不到一元钱,如果那个被救的人,过后花10元钱买了一两斤大米给救他的人,还振振有词地说:“你只给了我一碗饭吃,我却给了你可以做至少10碗饭的大米,够意思了吧!”你说这叫真心回报吗?古人云:“受人点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点水”和“涌泉”相差多少倍啊!
真挚的友谊,就如同真挚的爱情一样,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再来解读臣子报答君王说,这涉及到知遇之恩的范畴。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在春秋战国时期更为常见,比如被称为春秋战国四大刺客的专诸、聂政、要离、荆轲,再比如赵国大臣蔺相如、魏国大臣唐雎等。
所以,无论是爱情、友情还是知遇之情,都不是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这看上去的亏本交易,其实是收益不小的,或者用现代的一个流行词语,这叫“双赢”。
虽然这首诗反复出现了三次一方赠送“木瓜”、“木桃”、“木李”,另一方回赠“琼琚”、“琼瑶”、“琼玖”的描述,在常清君看来,却不一定是真的如此,而是诗歌这种体裁的特点需要反复吟唱而已。
另外,常清君在此顺便说一下,台湾著名女作家琼瑶的这个笔名(她原名陈喆),就来源于《诗经》里的这首《木瓜》诗中的“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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