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朗格汉岛的午后有感

不知是多久了。

应该好久好久没有当初之感。那些繁忙,恨不得一刻都不能停歇的日子里,我却总是偶遇美好。曾经那些睡不饱的日子,我可以在午间补足。那时候的夏天格外的美好,红窗外满是翠绿的水杉。但凡比其他同学早睡醒一会儿,我便可完全安静地饱览那种美好的景色,享受那种感觉。那是我能用满腔热情与诗意挤出时间与美好幽会,那是我逃避世俗与苦难唯一的办法。虽然是那么不堪的生活,但是那时的快乐是狂喜,难以言喻的狂。那时的悲苦也是压抑了许久仍被镇压着的极度忧郁。而现在是单调的,枯燥的,乏味的。与那时相比,是没有色彩的。每到既定令人痛苦的时间,实则是令人思绪乱飘的时间,我总有一种被压着喘不过气的感觉。而现在的我,对于抵抗痛苦竟想不出一丁点儿办法。我似与美好失联了。直到那天看到了《格朗汉岛的午后》。

是的,它是一本书。村上春树君的小品文集配上安西水丸君的精美插图。不知怎么的,看到它,总有种熟悉且舒适的感觉。我并未完全读完它,但总想为他写点儿什么。所以题为“遇”而非“阅”或“读”。当我看到这样一个漂亮的标题时,我的心仿佛也被拉回到了那个温暖的午后,那个静谧的后花园,那片阳光朗照的沙滩,那些富有生灵的绿植,都静静地存在于美丽的朗格汉岛中。,不做什么,不拍照,也不带走什么,只静静地享受午后的暖阳与温柔的海风罢,可我却也清楚的感受着我存在于当前世界的滋味。之前看《月亮与六便士》时,我不自觉地认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定是个疯子,且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冷漠,无情。除了那点差强人意的作画水平外,毫无闪光点可言。他一味追求精神的高度而摒弃现实世界这一行为实在不能够说服大众。而我现在知道了,精神的追求是存在的,即便它那样疯狂,也有存在的理由。我认为我现在极度缺乏浪漫主义的不顾一切。如果说从前的痛苦是像岩浆般猛烈向我进攻的话,那么如今应该是像硫酸侵蚀那样一点一点的,着实更恐怖。唯有极度超脱能解救我,可是我无法变成查尔斯。

除去这本,村上的作品我只看过《挪威的森林》。确实让我爱上了,自此我便很喜欢这个作者。对于我看到的这一半朗格汉岛中,有一篇有一段话很有意思,也很戳中我,大致意思是:真正生活的人不介意在城市或乡村,因为他们总能找到自己爱的生活方式,不会为外界环境所影响。

很多时候,确切地说,基本上我都不明白我这么漫无目的地累积文字是为了什么,我真不想功利性地去剖析它。再者,我的水平也不能让我去剖析它。但是我对文学追求的感情是那么强烈,起码这一刻是。我不能说永远,因为人实在是一个复杂的动物。比如,曾经我较为开心地接受了我现所读的这个专业,但现在,我也谈不上爱了,只是文学对我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时刻让我想弃英语从汉语言。虽两者都从属于语言文学这一范畴,但既然为两种不同的类别总归还是有区别的。乍一看这段文字颇有风流男子的风格,以那种口吻谈论妻与情人,着实好玩。

但许多时候,由不得自己,我仍需与英语并肩作战,既然我选择过她吗,她也选择了我。那么与她长相处是必须的。但文学,狭义的文学,我也仍可以欣赏她,仰仗她,感受她。一同拥有的感觉不免像是回到了古代,是拥有霸王的时代,而我便是,但怎么说也算是个重情重义的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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