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惟一途径,让投机玩权术者没有藏身之地。

        法治是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实战化训练必须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

  刑起于兵,师出以律。古今中外军队,都把严明法纪作为治军通则,无制之军不堪一击。如何将战斗力生成、保持、提升的各个环节规律化、体系化,并以法规形式固化,是战斗力生成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军的应有之义。

  纵观我军训练领域,依法治训依然面临着许多沉疴痼疾——

  “法”未能先行。随着训练实践的创新发展,我军军事训练法规体系纵向不到底、横向不到边、衔接不配套日渐突出,特别是有的训练无法可依,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现象,组训盲目性、随意性大。

  “法”依然难行。有令不遵,有章不循,按个人意志抓训练,想训什么训什么,想怎么训就怎么训,想训到什么程度就训到什么程度,乱象频出;危不施训,险不练兵,消极保安全,有的单位怕出事故,随意降低训练标准和难度强度,该拉的实兵不拉,该带的实装不带,该打的实弹不打。

  “法”不能严行。训练不落实,考核走过场,评估搞平衡,对演训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讲、不敢批,奉行好人主义,听之任之。

  依法治训是历史的昭示,更是现实的呼唤。只有紧紧围绕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才能不断提高我军实战化训练水平,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依法治训,必须借改革之机铺好“新轨道”——

  法与时变,礼与俗化。新体制运行后,战斗力建设和军事训练创新发展面临许多新的矛盾问题亟须破解,需要滚动发展训练法规内容、健全训练法规更新机制: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要求的,该废改的立即废改;对打赢未来战争迫切需要的,该新增的抓紧新增。做到重大训练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立法相协调,注重运用法规制度固化训练改革成果,真正使训练法规与使命任务相统一、与能力需求相适应,才能保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

  依法治训,必须借改革之力扎牢“铁篱笆”——

  将遵法令,可正训风;兵遵法令,可立军威。确保实战化训练在新体制下高效推进,要改变训练重组训轻检查、重形式轻质量的局面,健全训练监察机构、明确训练监察职能、理顺训练监察机制,依法维护训练秩序,严肃法规意识、严把训练标准、严格训练奖惩。

  前路迢迢,任重道远。将“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不仅需要刀刀见血,更需要久久为功。只有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意识培育,让法治为本的治训思维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确保实战化训练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真正在部队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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