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牺牲少数人的生命保护多数人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方的论点是应该牺牲少数人的生命保护多数人。开宗明义定义先行,应该是情理上必然或必须如此。牺牲是为了达成的目标不得已舍弃利益,这个利益不可能是非常小,小到微乎其微可以忽略的,利益也不仅是物质利益、精神伤害。甚至也可能是我们的生命。在敌国发动的战争中,获胜的几率很小但只要答应对方提出的和谈条件将会立刻停止战争。当国家决策者们面临这个难题,一定要有牺牲时我方认为出于对社会利益最大化、国家民族的延续考虑应该牺牲少数人的生命保护多数人。

  首先我方想说,牺牲任何人的生命都不是我们所想要的,我们也希望有保全所有人的方法。但是在这种必须做出选择的紧迫情况下,国家必须要进行权衡与抉择。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与表现。国家是要掌握必要的恶来调和矛盾以保障更大的利益的。在自己能力不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暂时妥协,忍辱负重才能东山再起。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留守50人进行注水工作保护了所有国民的安全、丘吉尔牺牲考文垂保住密码减少更多伤亡。当牺牲时必然时,只有保护大多数人的生命,国家才会有未来,才是一个决策者正确的选择。。。从道德层面看,牺牲科学家看似是不符合人们认知的,但是为了几个基因技术的科学家的生命而使无数的士兵军人做无谓的牺牲、百姓担惊受怕、惶惶不安,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我们承认军人保卫国家、保护人民的责任,但是他们的牺牲应该是必要的、是为了战争的结束与人民稳定和平生活的。并不应该是为了几乎不可能赢的战争延续与冒险、为了保护一部分的生命而使整个国家都处于战乱当中的。不论是科学家亦或是军人都是在自己的层面来维护国家和平与稳定的。对于科学家们的牺牲我们是惋惜并且悲痛万分的,但是作为国家决策者就不得不考虑到整个国家民族的利益,牺牲科学家们的生命也是必须如此的。我们不能仅就片面角度看便一味地职责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如果有一天牺牲的是我,我会害怕会反抗会拒绝,但我不会指责决策者的不道德。

  并且,保护多数人的生命国家才能尽快成长,促进提升增加综合国力。表面看来牺牲少数人的生命可能会引起民众心中惶恐与纷乱,但是这些影响国家是可以通过舆论引导控制的,当所有人都以为科学家们为了国家和平自愿牺牲时,民族凝聚力一定会迅速提升,全体国民齐心协力向前才能使国家实力提升。德国一战战败后仅用不到10年GDP到达欧洲第一,二战后日本十年迅速恢复到战前水平。只有保存国家实力,在绝境后全体国民齐心才能从根本上打破战争劣势地位。

  最后,我们不能用全部百姓的生命和国家存亡,来为几乎不可能赢的战争冒险。如果进行战争失败,将会失去整个国家的性命而和谈只是需要牺牲所有人之中的少数人。我方并不标榜牺牲少数人的理所应当的合理道德性,但是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保护多数人的生命才是最主要的。也只能、必须要牺牲少数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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