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生

十年前,我用十六个的细米丝勒死了一只野兔。

那天刚下过雪,它顺着水坝而来留下的一串蹄印儿至今难忘,而我早知道这可怜的家伙要来草场里找吃的,用了两根细铁丝轻而易举扼住了它的脖颈。

我看见它的时候,它蜷缩在树根旁瑟瑟发抖,鼻子急促地一张一合。没等我再靠近,它突然扭头向我发出“吱吱”的叫声,然后疯狂地挣扎起来,只有我知道它越是挣扎铁丝就勒得越紧。

周围一片狼藉,雪和土混杂附着,我被它刚才突然的反应惊得心跳加速,缓了下神它又开始骤烈地扑腾,我想救它,脱下外套摁住它之后,然后小心地寻找在它脖子里已经抽紧的铁丝。

但它显然不接受我的好意,拼尽了全力从我手中挣脱,奋力蹬了几下后腿,就僵直在了一旁。

我杀死了一只兔子,我用我的智慧和勇气终结了一个弱小的生命。

自那以后,我便知道我这一生再怎么行善,也注定去不了天堂了。

后来我一天天长大,屡屡想起此事,总是负罪多过忏悔,我也找过很多借口来安慰自己,毕竟这个世界上的生死多了去了,而死生有命,天命难违。

更让人细思恐极的是,人一旦对借口产生依赖,他便再无纯洁的内心。

有时候你饱含善意去喂一只流浪狗,心里想的是希望佛祖能看见你做好事,但是你做了坏事却总觉得佛祖看不见,这让佛祖很为难。

我在学生时代的一篇作文里引用了史铁生的一句名言,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老师在讲台上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给大家讲解的时候,我在座位上努力地回忆着那只被我杀死的兔子。

我想,人类社会的文明到底包不包括那只兔子,如果它不在内,那我这种行为就是文明的毒疮,是无耻的下限,是我用来戳破我赖以存在的生命意义的一把快刀。

佛祖不渡众生,众生就是佛祖。

命运若只在人类自我本位的语境中是个难题的话,那么永世无解,我生来就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那只兔子也是。

而我们所谓的救赎如果是某种智慧的顿悟,我希望是我能再未来有一天能彻底放下那只兔子,或许在我垂垂老矣的念头,站在北风中,望着那片土地,轻轻地向远方招手,然后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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