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语境下村庄规划将分为4类,看看你的村庄属于哪一类

2019年5月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体系基本形成,同时各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也在紧罗密布的展开,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的基础信息是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各地要求2019年底基本完成并上传信息系统。于此同时各省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调研工作也陆续开展,并委托设计院完成约二十几个专题研究,预示着县级的空间规划将在2020年全面开展。从近期相关省的自然资源厅电视电话会议获悉,根据统一部署县级基础调研和村庄规划分类也在逐步展开,预计将在今年六月以后全面进行分类评价后开展乡镇级村庄规划。我国目前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而行政村有69万个。村庄规划将是国土空间规划中基数最大空难最多的一个,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单元,我国村庄发展条件不一,气候环境条件南北差异明显,经济发展水平东西部差距显而易见,而同为东部一个地级市下辖的行政村也因为产业发展和人口规模有着千变万化的差异,甚至同一个行政村内自然村组或坊里的也有不经相同,因此在国土空间规划语境下的村庄规划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模式套用,东部的发展模式拉到西部,马头墙用在了大草原这种情况都要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得到解决,这也为规划人提出了更为艰巨的任务,也是实现“记得住乡愁”的社会责任。

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更提倡社会参与的规划,在学者专家和规划师的努力中不能缺少了村民的参与,让村民决定自己村子未来的发展道路将是以人民为中心开展规划的核心。村民生在村子,正在村子甚至落叶归根也不会离开生育养育自己的村子,即使外地工作或远在海外都有那份“乡愁”永远记在心头。农民做为村庄规划的主体也要知规划懂规划(更多请移步www点bnmun点com了解如何参与规划)参与规划才能为自己的村子发展贡献力量让自己的村子发展的更好。

根据2019年 4月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在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村庄将会进一步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开展经营权入股、抵押。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三权信息也会纳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保护农民主体权益。同时根据“三调”信息数据和发展条件等基础调研数据进行分类,主要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融入城镇型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搬迁撤型村庄四类。

一、    集聚提升类村庄

这类村庄是目前基数最大,发展规模效应较突出的村庄,主要为中心村和发展聚集的村庄。从调研情况来看这类村庄一般位于地势平坦自然灾害较少的区域,一般位于镇区外围周边3公里以内,公共服务设施能够部分与镇区或其他城镇共享,人口规模大聚集效应明显;或位于交通要道沿线,能够受到交通优势的带动;再一类就是村庄或更大区域的产业发展程度较高,形成一定的产业优势的村庄。

对于集聚提升类村庄在规划中需结合村庄既有发展情况和所占优势,结合其优势定位村庄发展方向,规避其不利影响布局设施和产业。可根据现状基础进一步扩大村庄发展规模布局村庄建设用地但也应考虑村庄发展承载力,避免过度发育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这就要求在前期调研和“双评价”中提前考虑村庄发展评估发展潜力。

在规划落实中可根据发展定位推进改造提升村庄品质、激活村庄产业、优化居住环境、配套基础设施、控制乡村风貌。同时这类村庄中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要避免大兴土木盖别墅、以洋化建筑破坏村庄风貌等做法。

二、    融入城镇型村庄

这类村庄处于城市近郊区或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部分为发展较好的镇区一公里内的村庄,这些村庄基本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发展条件,能够完全共享城镇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今年来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和城市住房成本的提高,部分城市内工作者将这些村庄作为栖身之处的首选,也为这些村庄的基础设施、社会治理和环境卫生带来不小压力。根据现有资料显示这类村庄在近十年的发展迅速,村庄规模无序扩张成为这些村庄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消防、污水等基础设施亟待解决。这就要求在“双评价”中全面评估村庄的建设情况和耕地农田的占用情况,尤其是基本农田和生态区域的侵占,以历史数据为支撑为政府部门管理提供有效的证据,坚决落实“三线”的保护和清退非法占用,落实规划的管控功能。

这类村庄在规划中需结合城镇的发展需求配套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衔接,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尤其像城乡公交和有轨交通的引入更能够促进村庄的转型和发展;村庄建设和风貌方面的控制仍需按照村庄规划标准进行控制,严格限制二层以上的自建房和彩钢房,政府相关部门也需按照住宅产权登记信息落实检查管理工作。

三、    特色保护类村庄

这类村庄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第一轮村庄规划基本完成,主要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型村落、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村寨和特色旅游名村,村庄自然、文化、历史、资源等丰富。根据现有调研情况来看,这些村庄特色突出但随着今年来旅游业的兴起部分村庄以发展为借口的破坏不容忽视,商业化的运作利益驱使许多村庄变成了人造景区,原住居民不堪骚扰搬离村庄等现象屡见报端。同时也有些保护类的村庄,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保护良好,但由于基础设施滞后产业发展缓慢或自然环境恶劣等多种要素,导致年轻人搬离村庄居住成为留守村或空心村。

基于这类村庄的发展现状,规划应注重统筹保护、发展和利用相结合的互动关系,保持村庄特点和完整性的同时注重村庄脉络的延续和真实性。将保护放在第一位,对于居住条件改善的需求上可融合新材料的使用解决人居环境问题。

四、    搬迁撤型村庄

搬迁型村庄主要是居住分散且自然环境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村庄,这类村庄人口流失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经过评估不适合居住的村庄可想中心村进行转移迁建,或通过“增减挂钩”和“生态移民”等政策扶持向镇区或城市转移安置。这类村庄在中西部山区河谷地带较多,尤其是西部地区由于基础设施条件差,村民居住分散更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村庄产业规模小,靠天吃饭是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今年来这些村庄的人口流失远大于其他村庄,这类村落经过评估发展只有实施异地搬迁,才能实现脱贫致富。

对于搬迁型村庄的扶持政策也得到完善,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划,如要求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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