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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囊》

前两天看了一本畅销书,光看书名,确实和市面上那些几十万字作文不一样。没想到,在离结尾还有6章的时候,我把故事终止了,虽然在前5个故事里,还被它收割了几滴眼泪和几张擦鼻涕纸。

《皮囊》在百科里的简介是一本小说阅读质感的散文集,如果说整本书在第102页“我的神明朋友”这一部分结束,是撑得起这个介绍的。

但是非常可惜,当故事把主角从家人放到朋友身上之后,就变味了,味道里夹杂着第一人称“我“试图隐藏却仍然从字里行间流露出的自负和不屑。

这几个关于朋友的故事用不同的主人公表现了同一个主题——“我”比你们这些把我当兄弟的人都过得好。

在“我“的眼里,只有在大城市,拿着高工资,才叫生活,在家乡开海鲜店、捕鱼的朋友就是loser。

尤其看到下图上这段的时候,实在撑不住了,胃酸已经跑到喉咙口,就快一涌而出。

凭借一句话就否定别人,小说的主角到底是谁?更何况,别人不是朋友吗?

因为这个,我甚至开始怀疑张美丽的真实性。

太像了,作为非虚构写作的践行者,作者笔下的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故事本身是好的,但是,实在太像了,换个国家、换个时代、便成就了张美丽。

如果把这本书后面几章重新出版,并归类为鸡汤文,也一定畅销,这样的话它就只剩一点不是了——道理可以作为观点摆出来,而非从“我“的口中说出来,这么爱显摆自己的智慧,是不容易被喜欢的。

2、阿城

鸡汤文的要点是什么?故事为辅,讲道理为主。

好的散文、小说不是没有道理讲,但那是在故事结束后,读者在意犹未尽中品出来的。

最近看完了阿城的所有作品。他曾被台湾作家奉为中文作家里动词用得最好的。

在王硕口中,他不是一般人:“史铁生拿我和他并列,真是高抬我了。北京这地方每几十年就要有一个人成精,这几十年成精的就是阿城。我极其仰慕其人。若是下令,全国每人都必须追星,我就追阿城。”

在他的小说和散文里,只有极简的语言、平实的描述,但比那些用华丽词藻堆砌起来的作文精彩得多。

复杂不难,很多人都会,简单最难,需要把句子里的每一个字都琢磨透,用最准确的那一个才行。

就拿《树王》里面一段来说,不用形容词,光是用单一个字的动词,就把画面勾勒得如此精细优美。

“小鹿跑到山顶尽头,地停住,将头回转来,一只耳朵微微一。身子如在那里,一动不动。大家回过神来,又一声喊,刚要脚,那小鹿却将短尾一着蹄脚印移动几步,又一头颈,黄光一,如梦般不见了”

而且,同样是用第一人称写小说,和蔡崇达不一样,阿城的这个“我”是次要人物,只是故事的目击者,“我”看不到主人公的内心活动,只能描述看到的事实,但不会因此断定别人是成功亦或失败。

第一人称应该是借着“我”的眼睛展现别人的生活,而非借“我”的口断定别人的人生。

可惜,用三四天写出处女作《棋王》便引爆全国的人,却只留下了不多的作品,远远看不过瘾。

3、如何选择书

我原来看到过一个博主提到关于如何选择好书的方法——书名超过10个字的,不要!

按照这个原则,基本可以淘汰市面上近50%的畅销书,比如《你自以为的极限,只是别人的起点》、《做一个有风骨的女子:不迎合,不媚俗》、《你不必向这个世界证明什么》。。。

不过问题来了,《皮囊》成了漏网之鱼,还有作家排行榜上的《阿弥陀佛么么哒》、《乖、摸摸头》等等小鱼小虾。

怎么办呢?还有两个办法。

1、 再版过5次以上的书,要看!再版过10次以上的书,更要看!

2、 从优秀作家口中,或是在值得看的书里,寻到作者喜欢的书或是作家,一路寻上去,准没错。比如王小波推崇杜拉斯《情人》,就值得一看。

至于现在这些还达不到好书标准的作品,我想,从一坨屎蜕变为经典,总需要时间的打磨,希望将来能成为他们产出更好作品时的读者。

本来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对于那些畅销书的态度是直接拒绝的,但是仔细想想,那太偏激了,我们也并不总是能抽出一整个下午,大脑也并不能维持随时随地的专注,在容易被打扰、或是碎片的时间里,看看它们,消磨时光,也未尝不可。

否则,没有对比,怎么知道什么才叫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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