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纽尔.J.史密斯.《强势》

让我想到《被讨厌的勇气》

我喜欢这样想:所谓的强势,指的就是对你的能力充满信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能处理好。”

只要有人限制你决断自己行事的权利,那么他就是在操控你。独立自主做出的判断,是一种并不严格的“我喜欢——我不喜欢”的体系

强势法则一:你有权坚持自己的行为、想法和情感,并对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我有权做自己的最终评判者。

大家都听说过相敬如宾的婚姻关系,夫妻双方会通过交流,表明心中所想,说明能够给予对方什么,来共同达到所需要的那种折中结构,并且很可能会一再修订这种结构。他们并不担心在别人看来有多古怪或自私,也不担心会违背某种夫妻“应当”怎样行事的神圣准则。有了这种强势的分担能力,夫妻双方就定下了底线,使他们的婚姻结构保持合理的灵活性,以应对人生的各种问题。

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的个人不安全感越强,这一方试图强加于配偶或自己身上的结构就越武断,操控性就越强。(感到不安全的丈夫,可能会把武断性的结构强加到妻子身上,目的只是为了应对自己的担心(担心对妻子束手无策)。他可能会坚持说妻子不应当工作,应当待在家里照料孩子,或不允许妻子管钱。他甚至觉得,妻子对于这种人为强加的处理方式如果有异议,就应当受到惩罚,至少应当让她内疚才行。他会一边装腔作势地说着公平、谦让的陈词滥调,一边却干着这样的事)

在混合关系中,只有强势地我行我素,自主决断你想要什么,认真研究每一阶段你愿意接受的折中办法,以此应对别人的操控,你才能与一个朋友又做生意,又做朋友。

我们被赋予了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以,假如不能行使你的强势法则,不能做自己行为的最终评判者,那么生存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不过是一纸空话。

强势法则二:坚持你要做的,不必解释。假如你是自己的最终评判者,他人就无权操控你的行为和感受,让你相信自己做错了。

如果朋友拒绝承认你有这种我行我素、不让他人操控的自主权利,恐怕这些朋友除了操控你之外,也没有别的理由来和你交往了。选择朋友和选择其他东西一样,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强势法则三:帮不到别人,也不用内疚

强势法则四:你有权改变想法

每个人都必须认识到,我们的选择在某种情形下可能有利,而在另一情形下却有可能对我们不利。要想不与现实脱节,想使自己更健康、幸福,我们就得接受这种可能性:一个人改变想法,既是合理的,也是正常的。

强势法则五:犯错不可怕,但要承担后果。理性而自主地看待过错,不会因过错而感到不安。

强势法则六:你有权说“我不知道”

强势法则七:要与人交往,但不要刻意讨好

你的行为,并不是非得让他人喜欢或赞赏不可,你也无需因为自己“不被喜欢”而焦虑。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做事形式和行事风格,并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好处。无论你是摔倒、滑倒、绊倒着冲过终点线,还是骄傲地冲过去,你都赢了!一个人,不可能永远生活在惧怕伤害他人感情的心态之中。有时候,任何人都免不了会给他人带来不快。这才是大都市的生活!

强势法则八:你有权做出“不合逻辑”的决定

要是他人想劝说你改变,逻辑却是一个不错的帮手。假如让我来跟一个小孩子解释“逻辑”的意思,我会直接告诉他:“逻辑,就是别人用来证明你错了的那种东西。”而孩子也会理解我的意思。

合乎逻辑,并不一定会解决你的全部问题。但它却意味着,你会把解决问题的方法局限在那些完全理解的事物上——实际上,问题的解决之道往往存在于局限之外。

强势法则九:你有权说“我不明白”

强势法则十:你有权说“我不在乎”。(他人操控你的手段当中,贯穿着一根共同的主线: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作为人类,纵然不完美,你也“应当”努力做到十全十美。如果因为条件限制,你无法完善自我,那你至少也“应当”去完善那种有人情味的、通情达理的做事方式。假如你对自己也这么想,就很容易被他人用形形色色的方式操控,这些方式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

如果我又把家里弄乱了,被指责时说:“我明白,我应当让家里保持整洁,但有时我就是不太在意这个。我知道这让你不舒服,不过还是让我们来想想,有没有什么折中的办法吧。要是我做你不喜欢的事时,你能尽量不指责我,那么,我也会在你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时候,尽量不指责你!要是我做了什么让你觉得讨厌的事,你就跟我说。要是你做了什么让我讨厌的事,我也会跟你说。”记住,千万不要拐弯抹角,要坦率直白地进行沟通。

当无法分辨初衷时的具体做法:

帮助他们理清思路,我要求他们将内心的矛盾表达出来,归入“我想做的”“我必须做的”或“我应当做的”这3类当中去。“我想做的”这一类属于简单明了的事,比如“我想每星期都有3顿晚餐吃牛排”“我不想看电视,想看电影”“我想要在塔西提(9)海滩边度过余生”。有了这些意愿后,你可能就得去做某些“我必须做的”事情。“我必须做的”这一类,是你自己心中权衡之后所做出的妥协,或是你与他人达成的折中办法。要是我想每周吃3顿牛排,那么我每周必须挣够3顿牛排的钱。要是我必须挣到这笔钱(而且我也不想蹲监狱),我就必须有一份薪水,足够我吃得起牛排。假如我想今晚看电影,那么,我必须放弃喜欢看的那档电视节目。假如我想在塔西提海滩边度过余生,那么我就必须习惯“热带式的午餐”。这样,把你的意愿付诸实施时,你只需判断这些“我想做的”是否匹配那些“我必须做的”就行了。然而,很多人都混淆了这两类事,从而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从我的经验来看,“我应当做的”可以归入操控性的结构当中,这种结构会让你按照他人的意愿行事,或归入武断性的结构当中,这种结构是你强加给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应对自己在“能或不能做什么”这一点上的不安全感。比方说,“我应当”工作,这是因为人人都“应当”有所作为,而不仅仅是因为每周三顿晚餐都想吃肉;晚上“我应当”出去逛逛,这是因为“我不应当”整晚都看电视;“我不应当”想去塔西提,因为没有人“应当”在海滨游手好闲。无论什么时候,一旦听到自己或他人说起“应当”这个词,就赶紧支起你那根反操控的天线,凝神细听吧。十有八九,他接下来的意思就是说:“你并不是自己的最终评判者。”

改变行为:1: 果敢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更加坚持、执着。言语上的强势最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坚持,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说出你的意愿,而不生气、不动怒,也不大喊大叫。目的是:为了教你坚持执着,不管你说了什么,你都能从这种执着、坚韧中获益。“我是一张坏唱片”法教给我们不屈不挠、用言语坚持权利的理念,与本书中描述的其余语言技能紧密相关。在强势状态下坚持的权利,应当一而再、再而三地表达出来,直到实现你所想要的结果为止。

2:可行折中法;3: 自由信息法;4:自我表露法;

只有你,才有权对自己的一切做出最终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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