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陌生人的信#——你想过你喜欢什么吗?

第一章。他爱纽约,将其过分地美化。”不对,应该改成:“将其过分地浪漫化。对他而言,这个城市无论何时都像一部格什温旋律下的黑白电影。”不对,重新来过:“第一章。像对其他事物一样,他对纽约抱有过分的幻想,迷恋街头的车水马龙。对他而言,纽约代表着美丽的女人和诡计多端的街头痞子。”不,太老套,没品位……重来,要有深度一点。“第一章。他爱纽约。对他而言,纽约象征着当代文化的式微,越来越多的投机分子让这座梦想之城迅速地……”不行,说教味太浓,得了吧,没人爱看这个。“第一章。他爱纽约,即使它象征着当代文化的式微,充斥着毒品、噪音、电视、暴力、垃圾。”不行,太愤世嫉俗……“第一章。他就是纽约的化身,坚强,充满幻想。黑框眼镜后面是他如丛林豹一般散发的魅力。”不错,我喜欢。“纽约是他的城市,一座属于他的城市。”

 

这是伍迪艾伦拍摄的电影《曼哈顿》前2分钟的独白,我太喜欢这段废话,反反复复地修改最后走向内心。影片的男主人公Isaac,42岁作家,一个自恋、自大的男人。他有过两段失败的婚姻,现在正和一个17岁的女孩约会,之后分手,和朋友Yale的情人玛丽在一起。Isaac和玛丽在一起的过程是这样的,Yale与他的妻子已经结婚12年,他舍不得和妻子多年的感情,朋友选择了家庭,放弃了情人,耶尔则建议iscaa与玛丽恋爱。在此之前,iscca对玛丽的评价是—一个爱卖弄学问、自作聪明的小蠢货,但在一次散步和彻夜长谈,彼此感觉都很不错。男主和玛丽在一起后,甩了一直爱他的17岁女孩,他们生活的也很愉快,但是yale还是放不下玛丽,而玛丽也同样爱着朋友,他们复合了,留下男主一人,失去了玛丽后,他开始怀念17岁的女孩。

影片的结尾,男主对着录音机构思短篇小说时,提起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值得活着?

他从Groucho Marx、Willie Mays、the second movement of Jupiter Symphony、recording of “potatohead blues”、Swedish movies、福楼拜的《情感教育》.......“三和餐厅”的螃蟹讲到Tracys face.....

当男主回忆到17岁女孩是他值得活的意义时,我的反应是, 42岁的中年男人终于认清自己心中的爱了,当他狂奔去见Tracy 时, Tracy正要动身前往伦敦,男主要求她留下来,质疑她难道不爱他了吗所以要离开吗? Tracy 表示六个月后就会回来了,男主说六个月太久了,Tracy 说:只是六个月而已不是吗?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变的,你应该对人多点信任。” 男主意味深长地笑了。

他只是受不了的只是当下的寂寞,所以六个月对他来说太长了。对一个对爱情抱有幻想的女孩来说,爱是一辈子的,所以六月只是短暂的分离,但是对于一个42岁的男人来说,爱是暂时,六个月就是一辈子,他可等不了。



竟然对爱情絮絮叨叨了这么多,我并没有打算谈爱情。我只是在想,如果我问自己”为什么活着”,会得出一个什么答案呢。

为了我喜欢的食物、电影、书本、人、一个地方、季节?而我喜欢什么呢?我喜欢喝可乐奶茶。可乐和奶茶人体多巴胺催化剂,可乐由糖、碳酸水、焦糖、磷酸和咖啡因制作而成;奶茶主要由是牛奶、茶和糖。外加广告商包装的快乐假象,如果没有糖类刺激和人为的假象,我还会喜欢吗?应该不会,因为糖是我发胖、加速衰老。只有想要尽快体会发福、行动缓慢、和一条条皱纹的人才会喜欢。

对于电影,没有固定类型,也没有特别崇拜的导演,倒是王家卫的电影看完了,我喜欢文艺的、关于爱情的、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情话。主要还是消磨时间,或是当作一种话题。

书是爱看的,但是看得杂,侦探小说,文学小说,科幻;但是喜欢看书这件事也只是2年前,看得过还不超过20本,如果我的寿命是96岁,还有70年可以活,真不知道明天书对我还有没有吸引力。

尤瓦尔·赫拉利在今日简史里说到,智人活在故事里,要不就相信宇宙是一个永恒的循环,在个人循环里, 每个生命都有独特的功能和要达成的目的,像电影《狮子王》中的辛巴最终逃脱不了承担“生命循环”; 要么就是相信宇宙是线性的,明确的开头,不太长的中断和和一劳永逸的结局,为了永生的安逸而奋斗。

承担“生命循环”的责任、带有宗教色彩的人生意义,一定也不适合我这样岌岌无名、没没有信仰的人,我也不相信“永恒”。

为了“爱”吗?可能吧,但是至今为止,我就碰到一个人值得爱一辈子,那就是自己。

 

这是一篇心情废话,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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