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日子跟日子之间的度量是不一样的。我能记住小时候每一种美食的味道,却想不起前天中午吃了什么。
01.枸杞头与野菊花
小时候老家旁边石桥下面的草丛里就有很多枸杞头。是老头发现的,别人家都不知道。经常春天的时候老头就翻桥下去摘,能摘满满一大篮。用开水一焯,拌上生抽和麻油,满嘴都是脆嫩的鲜美清香。妈妈跟我还爱加很多醋,但老头不喜欢酸味,每次就在一边看我们吃。
那个时候还会觉得爸爸是世界上无所不能的人。
离家一年多,去年春节也没有回去。隔三岔五跟妈妈打电话的时候,老头偶尔也会在一旁插嘴。
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吃过枸杞头了,老家这些年开了很多化工厂,镇上的河眼见着变绿、变臭。桥下的草地也被垃圾跟奇奇怪怪的化工污染物占满,别说枸杞头,连草都没有了。物价一天比一天贵,口味也越来越重,平日里吃惯了外卖,偶尔自己在家做也不过是用火锅底料煮一锅大乱炖。麻木的舌头,就算再吃到凉拌枸杞头恐怕也会觉得寡淡。
今年春天,爸妈回老家的时候发现了新的美味:野菊花,虽然位置不大好(长在太奶奶的坟头),但是一丛丛郁郁葱葱的,长得煞是可爱(好吃)。老妈给我打电话报告这一喜讯时老头在一边正经八百地说:好吃、有营养,我给你寄一袋。妈妈笑着说:得亏不用翻桥了,不然你爸这把老骨头肯定也翻不动了。老头不以为意地反驳:谁说的,再过十年我也翻得动!
那以后我陆续收了三大袋绿得盈盈动人的野菊花,那样实惠旺盛的清香,是世界最原始的馈赠。
跟枸杞头一样,也是用开水烫了,拌上小撮盐、生抽和陈醋,淋一点室友家产的芝麻油,再配上糯米粥,有种岁月温柔的错觉。
02.鸡柳
台湾无骨香鸡柳,这是我心里关于美食最初的记忆。
小时候家里穷,没钱又馋得慌时就骗妹妹买。妹妹家住在村里最中心最繁华的街道上,旁边就是村里唯一的菜市场跟小学,家里是气派的小二层,还带一个大院子种了菜和月季花。妹妹还没上小学,很爱跟我一起玩,去后院的花坛子里摘点杂草、在桌子上翻来翻去当作是炒菜也可以乐半天。那时候的时光每分每秒都有着实打实的快乐,像是春雨洒过泥路,风一吹,阳光一照,踩踩便能让那绵软变得紧实。
那时候的鸡柳还是一块钱一两,我们攥紧了抽屉里翻出来的两三个钢镚儿,眼巴巴地瞅着阿姨夹肉的手,虽然摇指针的电子称还不大看得懂,但每多添一块肉心里的喜悦便满一分,当炸得明黄闪亮的一包鸡柳撒上孜然辣椒粉后递进手里时,那满满当当的欢喜便像一束光从头顶蔓延过五脏六腑。捧着满袋的香味四溢一路走过去,想让全世界都闻闻。
我跟妹妹一人一根竹签子,走几步就戳块肉。我给她讲着少儿书上的故事,一路从大转盘走到村北的奶奶家。我小时候就蔫儿坏,经常趁她专注于故事时自己挑大块的鸡肉吃,所幸妹妹傻,倒也从没发现过。
她那时候极黏我,每次天黑分别都要抱着奶奶大哭。吃饭不爱吃青菜,奶奶一说“你看姐姐爱吃”就会乖乖地吃掉;当奶奶问她想吃什么的时候会笑嘻嘻地说“百叶烧肉”,那是我的最爱。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常常几年都见不到一次。
我提着肯德基的特价鸡翅尖走在他乡路上,在时光的这头看着那两个吃鸡柳的小女孩。想着,我终究是错了。
贾赦尚且知道“偏心”的笑话该讲给贾母听,我那时候却怪错了人。
早知欢乐如此短暂,我会全心全意爱你。
03.三丁包
大转盘那儿跟鸡柳同时兴起的美食还有小笼包。跟淮扬标准的包子不一样,那家的包子很小,大约只有食指跟大拇指圈起来的圆那般大,但极其美味,尤其是三丁包。我后来作文课遇到美食的题目时,就写的它。
已经不记得当年写什么了,只记得是范文,老师在全班读了的。
现在就不写了,写了也不如当年。
小时候好吃的太多,菜市场大门左边那家的盐水鸭、街口王辣子的虎皮凤爪……都早已不在了,我却能清晰地记得它们的味道。一同记得的还有当年好(四声)吃的小孩、窘迫的家庭和无奈的母亲。中午放学,我每每路过邻居家,闻见糖醋鲤鱼、萝卜炖肉的香味总是走不动道,回到家里往往又是一碗清汤寡水的挂面。没有葱花,更没有猪油。
所幸一块钱三个的三丁包,我想吃还是有的。
可能因为小时候的我很懂事,并不经常想吃。
有的时候真不知道,人是不是倒着生长的。很多小时候就懂得的道理,到后来却丢得七零八落。
所幸不论做错了什么,或打或骂,总归最后还是会有人穿过长长的岁月弄堂对你长长地喊一声:
吃饭了。
日子总还不算太差。哪怕只有一碗素面。
04.兰州拉面
我不爱吃面。
但也许是因为从小吃到大,即使在有选择的时候,面条竟也成为我潜意识里的第一选择。想来也是有点斯德哥尔摩。
从五年级转学之后,再到初中三年,五年的时间,大概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午饭我都是在兰州拉面店解决的。
我们的小学、初中跟高中基本都连在一起,那家兰州拉面店开在高中的校门口对面,一开始是三块钱一碗,后来涨到四块。
初中时期,午休总是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光,几个固定的饭搭子吃完饭就去学校后坡的河畔,一边没个正形地走路一边打打闹闹,春天时还能在竹林里挖会儿笋……玩累了就回教室做做习题,比谁写得快。
所幸成绩都过得去,老师也就不太管。
快乐是快乐,我却不太愿意回忆那段时光。它在我情窦初开的年岁里被反复拾起,却终究只剩无声的喟叹。
你说,人生的出场顺序重要吗?
第一次分别的时候会流一百二十滴眼泪,到了第二十次分别,就只会笑着挥手。
倒也不是后来的人不重要,只是分别十九次后的我太累了,累得无法感受心里的悲伤。于是脑海里深深刻着的,便只有第一次的一百二十滴。
我顺着眼泪的河流找回去,却忘记了刻舟求剑的故事,忘记船已经漂走许多年。
散了就散了吧,哭着闹着不让别人走,那是小孩子才会做的事。
听人说,那家兰州拉面店后来换了店主。我前两年再去吃的时候,已经涨到了十块,味道却不及当年十分之一。
05.烤面筋和胡辣汤
转眼高中已经过去六七年了,记最清的除了风扇“吱呀”晃的晚自习,便是学校北边广场前的小吃街。
一块五一串的烤面筋,三块钱一碗的胡辣汤,四块钱一盒的炒凉皮,撑起了夏天所有的期待与幸福。
走读生住得离学校都很近,一弯小巷、一条马路,便到了。阿呆是我的同桌,我俩一放学就会手拉着手在小吃街上徘徊。她是鲜有的饭量比我大的姑娘,我一度怀疑自己后来更加能吃有她的半份功劳。
照例吃完两串烤面筋跟一盒炒凉皮,我们一人捧着碗胡辣汤在操场上遛弯,聊最近看了什么好看的言情小说。夏天的傍晚天边彩霞很红,有风呼呼地吹过。
晚自习七点开始,不务正业的我会趁老师不在的时候构思我的小说。在数学草稿纸上画奇奇怪怪的人物关系图,然后搓成纸团丢给阿呆看。一个晚上,我那新颖脱俗的言情小说已经写了个开头,我信誓旦旦地跟阿呆保证,一定在毕业之前让她看到我的作品。
那时我们十八岁,有一个大大的愿望:十年后要一起在世贸中心的楼顶上看烟花。
很有缘分,我们五年后确实都来到了这个城市,但却都过着蝇营狗苟的生活。
而我,到现在都没能写完一本小说。
所有的梦想,都停留在了十八岁的风里。
我掐灭了火,踩了两脚,一片灰烬下闪烁着零星的火光。我在那片灰上盖起了房子。众人见了,夸那房子漂亮。
只有我在等死灰复燃的那一天。
又诌了三个开头,可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写完一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