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忘。但是偶尔翻看自己写的读后感,当时看书时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现。


【主要内容】

这本书写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因痛苦和悲伤生成的喜悦却深入人心。

哈罗德是书中主人公,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四十多年的职业生涯全部献给了酿酒厂。

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二十年没有见面的朋友奎妮的来信,她告诉哈罗德自己得了癌症的消息。收到信的哈罗德惊讶、痛苦。本想只是给奎妮回一封信,但去邮局的路上,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应该要为奎妮做些什么。

邮局路上的小女孩给了他信念和启发,他相信:只要他走到奎妮住的疗养院,奎妮的癌症就会好起来。

哈罗德走了87天624英里,书中主要讲述他一路上看到的风景,遇到的各种人事物。外在旅程与内在旅程“并肩同行”。

一路人上遇到的人让他想起过去的种种,他与妻子、儿子、父母、还有朋友奎妮的故事。

在人物的心理状态和路上的风景等,作者描写的非常具体和细致,很有画面感。让我有种好像在看电影的感觉。

这些故事有的让人感到温暖感动,有的又觉难受和痛苦,而正因如此,哈罗德的朝圣之路更加完整。


【薪雁读后感】

1、一个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当时的想法对我们长大之后有深远影响,以及还有对下一代的影响。

小时候,哈罗德感觉父母都不要他,不爱他。

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生日离开了他,父亲给了一件大衣他让他离开家。

他从未感受到被爱,更不知道怎么去爱他人。这些父母没有教他,也没有给予他。

他觉得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注意。

因为小时候的影响,后身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的儿子戴维。

我同情哈罗德的童年以及他与儿子戴维的记忆。

记忆永久存在,只是我们铭记与否。痛苦的记忆若不被疗愈,将带来更大的痛苦。 因为这一点,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从小时候的思维模式中解套出来? 这真是当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杂的城市里,为经济发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随时找到一个自然且寂静的地方并不容易。 哈罗德上路之后,渐渐远离城市,边走边欣赏沿途风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的身心备感放松。

我们须根据自己的身心情况,不定时的从工作中、铁公交上、人来人往间疏离出来,找到一个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

我一直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耳边传来孩子们奔跑嬉戏的声音,不断地奔跑足够让他们快乐很久,笑声不断。那时听到一句歌词“只是趁现在,忘了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却在当时让我欢乐不已。

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我望向旁边的那棵大树,看到各种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下来,记不清是第十几片叶子飘落时,我听到风与叶的对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去哪儿了,还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边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风叶细语。

这让我想起《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人唯有用心灵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感觉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 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丽思在《活在当下》中提到的“真实刹那”,多感受自然,多拥有一些【真实刹那】。

3、不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不遗失自己。

书中哈罗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来越多的朝圣者们纷纷跟随哈罗德一起走路,却也因此问题变得越来越多。他们在走的路线、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现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时间一天两三英里都没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该不该独自离开。

最后当人群离开,他也把“丢掉的自己”找了回来。

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还是勿忘初心,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去行动。


【修改的金句】

①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

②珍惜语言的真情实意,不要拿它们当弹药来使。

③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戴上领带也不会改变的。

④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⑤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以前熟悉和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⑥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了走这一趟,他不再在乎自己走了多远,只要还在继续向前走。

⑦他不焦急,但也不拖拉,并且相信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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