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

我生活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家庭里,我的父亲是名电焊工,我的母亲是全职妈妈。他们说搞电焊水暖的很有钱?十四岁之前我并没有这么觉得。

我的故事大概是个励志故事,也大概是甘苦回忆。

14岁时,妈妈身体不太好,哥哥读大学,我读初中,全家的开支全靠爸爸担着。爸爸经常早出晚归。平时我穿着哥哥少年时穿的蓝色衬衫,玩着哥哥小时候玩到磨损看不清字的旧篮球,看着哥哥以前看过的破旧的书,书里南方的夏天很美,清风和煦,花红柳绿,和我眼里家门前臭烘烘的小溪流形成了鲜明的反差,14岁也无忧,我羡慕书里的人们,书里的景色,也并不厌倦家门口的大灰狗和小溪流。

书里说平凡的生活也是一种幸福,我喜欢《陋室铭》里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也乐于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书里告诉我,平凡的生活是一种质朴的美,超脱寻常,不慕荣利。我以为我的世界观就要由此奠定,然而现实还是打了青春期的我重重的一巴掌,抽在脸上,滚烫的泪和着洁白的雪花,融化,结冰,像钻石一样奢华美丽,原来钻石比陋室更值得追求,也更来之不易。

初中时,哥哥大学,爸妈生性善良,我还小,一家人总被隔壁邻居欺负,有一天晚上我在炕上写作业,爸妈在做饭,冬天很冷,墙缝里能钻进来寒风,屋子里烧火暖暖的,窗户上都是蒸汽,猫在靠近火炉的墙角窝着,这种生活其实特别幸福,正当我们一家沉浸在小确幸中,突然就听着窗户外边有很大的动静,爸妈连忙跑去了后院,隔壁的男人喝多了,大概是看着同样的家庭状况,我家正在蒸蒸日上,他家却不容易,就以我家柴火靠着他家的墙为名,把好多柴都扔到了坡下,爸妈和他们理论他们也不听,争的面红耳赤,爸爸有高血压不能激动,当时的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上去指着鼻子就开始骂,操你妈的你给老子下去把柴捡起来,不让靠着你家墙你倒是知声呀,喝点马尿这么撒气欺负人算什么本事?你算什么玩意啊!男人气的吹胡子瞪眼,说了特别难听的话,我一直憋着没哭,就那么瞪他,爸妈拦着我,后来报警了,警察来了也和稀泥,我说不行,必须让他把柴捡上来,那是我妈妈大冷天捡回来的柴火,我争执不下,男人的酒也醒了些许,他下去象征性的捡了几根回来。这事才算了结。也是自此以后我变得胆小怕事,家门外的一点动静就让我提高警惕,妈妈和邻居家说话声音稍微高点我就害怕他们吵起来。直到现在我都很敏感。

我家最困难的时候,捡别人家拆房子用的木头当柴火,我妈又把柴火烧完的灰烬里的铁钉一点点簸出来,日积月累的卖掉,时间长了也赚了一千多,家里穷,但从来没亏待过我,我记得我想吃柚子草莓,妈妈就去给我买了一块多的处理水果,烂的里挑好的。那时候的小孩正是攀比的时候,我没有多么体面过,没有穿过几百块钱的鞋子,当然我也从不交往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我交往的同学和朋友们都是一类人,大家学习一般,长相一般,喜欢放学去广场打沙包,一天一块钱的零花钱,喜欢课间咬一根棒棒糖,上课了在小心翼翼把糖包好。我最体面的一次,是平安夜里收到了好朋友们送的五六颗苹果,它们一个个包装精美,卖相香甜,我觉得好朋友是不必考虑太多的礼尚往来的,便放心的收下了礼物,回到家和妈妈分享我的快乐,我14岁第一次收到的礼物,正直的妈妈坚持着出去转了很久买了很多同样漂亮的彩色包装纸和几斤精致的橙子,那大概是我在家里见过的最漂亮的橙子了,金黄的外皮,精致的裹着里面的果肉,妈妈一边切开一个橙子递给我,一边仔细的帮我包装这些礼物,妈妈手巧,包的比别人家卖的都好看,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很体面,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就飞奔去学校,满怀欣喜的把礼物一个个交给朋友们。可我发现我圈子以外的同学们互相赠送的不仅仅是苹果橙子,更多的是巧克力,小布熊,不经失落,怎么追,都追不上原有的差距,我默默在心里想,以后一定要有钱!

14岁,开始暗恋一个男孩,整整三年,校园里每天都有阳光的味道,在楼上看向篮球场成了比读书更重要的事情,w皮肤黝黑,牙齿有点黄,但这并不能掩饰他的阳光爽朗,认识他以后,我的日记里是他,我的校服袖子上也是他的名字,课本上,书桌上,甚至水杯上都歪歪扭扭刻着他名字的缩写,害怕直面他,却总要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背影,想要寻找他,却在他迎面走来的时候不知所措到涨红了脸也不敢打招呼。暗恋是美好的,那三年我过得格外充实,拿爸爸的手机给他发短信,逢年过节从不间断问候,有时候告诉他明天会下雨记得带伞,有时候夸他打球很棒,有时提醒他某科的老师很可怕记得做作业。喜欢一个人是恍惚的,我记得那时候和朋友走在路上,总能把话题无缝衔接扯到他身上,提的多了朋友便问我,你是不是喜欢w?没有没有!他又黑又瘦近视牙齿还黄黄的,又不上进我才不喜欢他呢!你怎么知道他这么多啊?我哑口无言,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可以渗透到他的生活中去的,原来我已经知道了关于他那么多的东西,同样是刚认识的人,别人不知道的我都知道,别人知道的我也都知道。真奇妙!怎么就能那么在乎他呢?我背了他的电话号码,到现在都没有忘,我记得他家在哪里,知道他的摩托车长什么样,觉得他穿蓝色短袖比穿黄色短袖更帅气,觉得他穿帽衫会显得嘻哈,觉得他的字很丑,他偶尔走过我班级的门前,我的一节课就能魂不守舍,他回一条简单的问候的信息,正在吃饭的我就能心不在焉,叛逆的他甚至会出去喝酒,我就在家窝在被子里给他发短信然后等着他回信。我做了很多,他应该也会明白,但我们都心照不宣的没有捅破那层纸,于我是不敢,于他……应该是我不想承认的,他没有那么喜欢我。那个时候早恋不成就会认哥哥认妹妹,我自然成了他的妹妹,偶尔他会骑车带我回家,偶尔见面我还是会脸红,但起码可以不那么生涩怯懦的和他打招呼了!我试图忘记为了他五点就去学校跑晨操,为了他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精心挑选圣诞礼物,为了他周末的活动范围都是学校或者他家附近,为了他制造很多偶遇,我都试图忘记过,也许是真的喜欢,也许是不甘心,我一边唤他哥哥,又一边在心里渴望着有一天可以一起坐在学校操场的台阶上看星星,可以手牵手在操场散步,冬天可以一起出乎溜冰,夏天可以一起去玩水,过节可以互送礼物。那段时间我也开始注重自己的形象,每天早上洗头发,把校服裤改成窄窄的锥裤,不在大呼小叫,总喜欢拿本书去他能看得到的地方假装学习。为了他真是费尽心思,在他面前说话都恨不得捏着嗓子。大概我的狂热吓到他了,也大概他已经喜欢了别的女孩,几乎半年里他躲着尽量不见我,很少去打球,不回信息,手机关机,大概是拉黑我了,我像是疯了一样的难过,也开始变得叛逆,叛逆的标志大概就是文身刻字喝酒抽烟撕日记。中秋节草草吃了饭和朋友去公园天台喝酒,一个人去天台抽烟,拿小刀在胳膊上歪歪扭扭划下他名字的拼音缩写,放学趴在桌子上哭的双眼红肿。少年的眼神不在一如往常澄澈充满希望,换上了一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乳臭未干的青涩苦痛。没过多久,偶然的一个课间,我听说他有女朋友了。果然初恋是刻骨铭心的,我还傻乎乎的发了名义上的最后一条信息,祝你幸福。后来的日子浑浑噩噩的,听《玫瑰花的葬礼》看《一起来看流星雨》云海真浪漫,什么时候有人会带我去热气球看彩虹?

14岁,初恋的苦涩,虚荣心的满足,初识人性,苦乐交织。忘不掉父亲在我考入理想初中时因为家庭普通,身份卑微,还得拿着皱巴巴的五百块钱去求着校领导让我去读书的委屈,忘不掉我拿着父母的血汗钱去给没有关系的人挥霍买礼物最后却一场空的下场,14岁的卑微的,也是不顾一切的。

贫苦让我富有爱心,现在我正在从医实习,医院的苦难比我的14岁更痛苦,我也时常会记录我的感悟,现在的我22岁,一边继续成长着,一边常常回忆青春期的傻气。我再也不会刻谁的名字在胳膊上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爱我的患者们!尽可能的让我们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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