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贫为耻”和“以贫为荣

    作者/竹心斋主人

  贫穷可不是什么好事,那意味着生活拮据,忍饥挨冻。贫穷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那意味着落后慵懒,愚昧不吉。我们国家正致力于消灭贫困,扶贫攻坚战正在进行中,大批年轻干部正奋战在“精准扶贫”第一线。“以贫为耻”,知耻而后能勇,扶贪先扶志。只有思想上认识到脱贫致富的意义,才能在行动上真正脱贫致富。我佩服那些家贫志不贫的人,我相信这样以“以贫为耻”,以拖国家后腿为耻的人一定会早早脱贫致富,赶上来。


  也有这样一些人和单位却是“以贫为荣”,不思进取,利用国家的扶贫政策,拿国家的好,贫且乐之。城市里开着豪车的“假低保户”,占着国家的“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拿它们来出租获利;有些贫困村不愿摘帽子,明明人均收入早就超越国家规定的贫困线,却依然哭穷喊穷,依然享受着国家扶贫政策的种种利好,甚至嘲讽脱了贫困帽子的村很傻。这样的“以贫为荣”的个人和单位自以为聪明,实则投射出其不但物穷而且志也穷。


    贫穷在广义上讲又分为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许多人物质上很富有了,但在品德、文化、修养、品味上却依然很穷。大字不识几个,花天酒地,眠花睡柳,为富不仁,欺贫怕恶,不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对自已和家人可以挥金如土,对公益和慈善却是一毛不拔。所谓的“中国爆发富”、“中国土豪”、“官二代”、“富二代”之流皆入此列。这些人以为自已有钱,不好学习知识,提高文化水平、修养水平,道德水平,实则是“以贫为荣”的另一类型。


  共和国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以贫为荣”的现象。在十年动乱年代,人人以又红又专的贫下中农为骄傲,地主富农资本家等富人全是社会的打击对象。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贫为荣”还会有市场吗?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应该受到社会大众的唾弃!从法律上讲,这种“假贫”、“造贫”行为是在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是最可恶的“投机”行为,是违法行为。我劝“以贫为荣”者,早日收手吧。


2019年3月27日于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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