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休妻很容易,女子去夫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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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你和谁结婚,结果总是叫你不满意!"钱锺书慨叹:"《西游记》第二三回,猪八戒以手帕遮脸,伸手扪扯,'撞个天婚',示象最切。"

那么,古人是怎样离婚的呢?

为了简易而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咱们首先以"离婚协议书的有无"为界,把古代切分为无协议书的 "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和有协议书的"隋唐宋元明清"两个时段。

首先,无协议书时期,男人们弃妻很方便,按照规仪把老婆送回娘家,挥一挥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就行了;女子们"去夫"则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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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期虽说是"绝婚",好像是两厢情愿,其实多数是"休妻"。 男人们休妻很是便利,只要女方犯"七出之条"之一。所谓"七出", 就是《大戴礼记·本命》明确的,妻子"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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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犯"七出"之条,也未必不遭休弃。据荀况说,儒家大师孟子就曾"恶败而出妻",说是"簸坐",其实就是坐姿不雅,叉开腿坐着恰巧让孟夫子看到了而已。又如《汉书》记载,王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就因为给丈夫吃了几颗来路不明的红枣,就被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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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休妻的个案,确实不少,但到底是年代久远,我们难知其详;不过,有一项很清楚,就是被休的妻子要被送还娘家。"出妇之义,必送之;接以宾客之礼",这是《白虎通义》规定的。要对她客气一点,因为她不是你的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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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刘兰芝虽与焦仲卿婚后两情和合,无奈不悦于婆婆,被逼之下儿子休妻;焦仲卿虽说是让"卿但暂还家",许诺"不久当迎娶";但兰芝回娘家后不久,相继有媒人上门,前来提亲——可见,她实际上和焦家已无任何关系,已经被休了。诗中写到焦仲卿送妻子回娘家时道:"府吏马在前,新妇车在后;隐隐何甸甸,俱会大道口。"正是汉人送"出妻"的规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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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非常幸运的女子,据《白居易集》载,大诗人白居易曾经遇到过一个奇葩离婚案:一妇女给在田里耕种的丈夫送饭,送饭途中,路遇饥饿的公公,便把饭菜给公公吃了,可谁知丈夫却要因此"去妻"。 好在白居易明断:"孝亲重于事夫!"好险呐,点赞白居易。

杨树达先生曾列举出汉代人的"绝婚"理由竟多达22条。妻子们找谁说理去!?

于此相反,女子们要想"去夫", 则是不为官方及民众认可的非主流行径,那就要难多了。因为传统社会,实际就是极端的男权社会,女性没有独立人格,岂能"去夫"?班固《白虎通义》卷九云:"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也。夫虽有恶,不得去也。故《礼·郊特牲》曰:'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乱之大者,义绝乃得去也。"

班固说男人休妻天经地义,女子去夫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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