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客户重视寿险保单的受益人指定问题,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吧
在我们购买带身故赔付的保险时(通常为长期寿险,短险多默认为法定),投、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
这里的受益人全称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就是万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由谁得。
举例:
我们在购买高铁票是勾选购买了一份意外险、在某APP上购买了一份一年期意外险,通常默认为法定受益人。如果身故,身故保险金按遗产处理。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
如我为自己购买一份长期综合意外险或者终身寿险,我可以指定受益人,在我身故后保险金由指定受益人得。
【受益人需与被保险人存在保险利益,通常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子女、配偶
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举例:
我为孩子投保一份保险,孩子为未成年人,我是监护人,我可以指定受益人为我或者我的老公;
如果我为老公投保一份带身故责任的保险,在指定受益人时就需要我老公知晓并同意。一是保障老公作为被保险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是避免道德风险。
【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者多人;受益人为多人时投、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受益权。】《保险法》第四十条
通俗来讲就是:
受益人为1人时默认为第一顺序,100%。
如我之前有一份综合意外险,意外身故有10-350万的保险金,刚开始受益人写的我大女儿,100%。如果我身故,这份保险金全给我大女儿(未成年前,监护人保管)
后来有一次我开车撞到了护栏,事后挺害怕的,随后到保险公司前台办理了受益人变更,添加了我的小女儿,两姐妹都为第一顺序,各50%。如果我身故,这份保险金将由我大、小女儿各得一半。
同一份保险,我还可以将受益人改为第一顺序我母亲100%,第二顺序两个女儿各50%
就是身故后我妈妈还在的情况下,由我妈妈100%得保险金。如果我走的时候,我妈妈不在了,那就是我两个女儿各50%。(如果我妈妈走在我之前,我可以直接保全做变更)
不管怎么改,只要每一个受益顺序里的人,受益份额加起来=100%就可以。
虽说大额保单对受益份额和受益顺序更为重视,但普通保单大家也应该指定受益人,一点都不麻烦,在投保时提供受益人身份资料就可以了。当时没有添加的,后期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保全操作办理变更。
特别提醒:夫妻互为投、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离婚后请及时变更投保人、受益人。因为理赔时是按投保时的保险利益关系定的,如果当初指定了受益人,后面变前夫、前妻也是会得保险金的。当然,如果是法定受益人,那就是现任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翻翻你家保单,有指定受益人吗?
如果没有,行动起来,保全指定受益人,一定在2021年完成。
思考:如果保单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死亡,又不能确定谁死亡在先,这种情况保险金怎么算呢?
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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