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情与孤独——白居易篇

“酒狂又引诗魔发,日午悲吟到日西”,这是诗魔白居易的真实写照。对于吟诗作对这件事情,白居易的癫狂程度不亚于他对于狎妓取乐的执着。

白居易好色?这当然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了,“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我们大可以大胆地想象一下,七十多岁已是行将就木的白居易,左手搂着有着樱桃小口的樊素姑娘,身边靠着的是杨柳细腰的小蛮妹妹, 而在他身后,更卧着肌肤吹弹可破的年轻女子们,随着琵琶的悠扬弹奏,迷离着双眼的老头咧起了嘴角,贪婪地享受着这年轻的气息。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我们或可称上一句“奢靡至极!”

当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种行为实在是不算犯法,甚至是引得无数男人心驰神往,许多读书人读书的目的之一也不过就是想要过上这种奢靡的生活,只是羞于启齿罢了。从道德的层面而言,其实也无可厚非,要知道在盛唐这种有容乃大的环境之下,士大夫以狎妓为荣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过不得不在这里说一句,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种事情实在是道德败坏,受人唾骂(手动狗头)。

有人说白居易滥情,是现实世界中一等一的渣男。其实这句话,对也不对。毕竟他曾经写过“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妒他心似火,欺我鬓如霜。”这种甚至以今天的眼光来看都是过分开放的诗句。这首诗大致的意思是最近朋友给我推荐了一款名叫钟乳的东西(其实就是高级春药),花了我三千两银子(属实有钱,老白是不是贪污了?)我身边现在围绕着一群含苞待放,欲语还休的青涩女子,但是我现在年纪大了,有心无力(可以理解,毕竟七十多了嘛),我吃了钟乳之后,一晚上一直运动依旧不觉得累,我这个三千两花的一点也不亏嘛!(老头真是不要命了啊)

你要说白居易不滥情,不好色,这也没人相信啊。但滥情和孤独其实并不冲突,白居易的确好色,七十多岁的时候还能如此精力充沛,搁现在那是可以做印度神油的代言人的,销量绝对火爆,估计影响力都能和唐国强老师代言的挖掘机相媲美了。但其实就是这个在老年时期色令智昏的老头,在青年时期是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的。

“娉婷十五胜天仙,白日姮娥旱地莲。何处闲教鹦鹉语,碧纱窗下绣床前。”这也是白居易写的诗,但这首诗写的不是别人,是他的初恋,他的白月光,她叫湘灵。毫无疑问,白居易爱她,爱湘灵,就跟每一个人的初恋一样,无论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初恋永远都是心头的白月光。

但是这世上刻骨铭心的爱情多了,有谁又能真正走到最后呢?贞元九年,青年白居易随父外出求学,是的,他和湘灵第一次分别了。

青年白居易挥泪写下《潜离别》:“不得哭,潜离别。不得语,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深笼夜锁双飞鸟,利剑春断连理枝。河水虽浊有清日,乌头虽黑有白时。惟有潜离与暗别,彼此甘心无后期。”

有时候暂时的分别,可能就是永远的分离,更可能是一辈子的芥蒂。当今社会的异地恋况且不能长久维持,何谈千年之前?为了家庭生活和自己的前程,唐德宗贞元十四年,27岁的白居易正式踏上了入仕之道。离别之际,湘灵送了他一双鞋,作为两人的定情礼物,密密麻麻的针线诉说的是一个女儿含蓄的心思。

贞元十六年,白居易高中进士,满心欢喜的他以为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娶到自己心爱的女子,然而命运往往喜欢弄人,白居易的母亲坚决反对了这桩婚事,官宦之家怎能娶平民之女?尽管白居易一再坚持,但是母亲甚至以死相逼,终于,在白居易37岁时,万般无奈的他跟杨如是的妹妹结了婚,可悲的坚持最终还是败给了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可怜,可悲,可叹!可怜在白居易的爱情竟然破灭在了所谓的阶级基础之上;可悲在白妻可能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永远都只是另一个女人的影子;可叹在爱情在现实中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元和十年,被贬江州的白居易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知己,是的,是他的湘灵妹妹,不惑之年遇到自己的初恋,个中滋味,或许只有他自己才能明白吧。在绝望中,他写下了《逢旧》这首诗,“我梳白发添新恨,君扫青蛾减旧容。应被傍人怪惆怅,少年离别老相逢。”真是命运弄人,世事无常啊。

而这个时候,其实白母已驾鹤西去,虽已有正妻,但是如果愿意的话,白居易或许可以纳他的湘灵妹妹为妾,但是他却并没有这么做。其实我觉得无论换是谁,都不会愿意破坏自己心目中的那一抹白月光的吧,如不能三书六聘,十里红妆的话,那谁又能忍心让妾室之名糟践那个她呢?

其实在那个时候,青年白居易才真正地死去了,接下来的日子,如果没有了你,没有了湘灵,那么所谓的纲常伦理又有什么用处呢?我的精神世界已经死去,那么我的肉体世界又何须束缚?

于是他开始放浪形骸,开始风流成性,既然此生注定不能以完美的方式得到你,那不如让我沉醉于滥情之中。孤独,伴随着白居易的一生,在白天的纸醉金迷过后,是否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能在灯影烛光之中看到那一个窈窕的身影。

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哦对了,湘灵送的那双布鞋,白居易珍藏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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