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6 混而不乱——对应复杂的世界新思维

【读书心得】《混乱》

【作者】【英】蒂姆·哈福德

【字数】2760

【正文】

经济学家和记者,是除了小说家、历史学家以外最会写书的人。蒂姆·哈福德,就是这样一位经济学家,他的《卧底经济学》让他名声大噪。本书中,他也基本上以经济学的角度,从实用主义出发,以讲故事的方式讲述一个简单、但具颠覆性的道理: 混乱本来就是我们的原生态,不要害怕和恐惧它,而是利用它。书中说道:混乱其实是美好事物的副产品,混乱其实是一种美德。

    001  混乱也许是一种福利

书中讲述了一个故事。德国某地,一场期待已久的爵士钢琴晚会即将在晚间开始。下午的时候,主办方邀请钢琴家彩排。钢琴家到了现场,试了一下钢琴,很不满意:首先举办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准备好指定的钢琴。其次,主办方提供的钢琴低音部分和高音部分都坏了,钢琴整体音量不够。还有一条,此时是周末,主办方无力更换新的钢琴。

钢琴家表示很遗憾,决定放弃这次演出。毕竟,不能让自己的声誉毁在这部钢琴上。此次钢琴晚会的筹划者,是一位年轻的、热爱爵士越的女孩,她在那一刻耗尽了她所有的办法却无能为力。最后只能在雨中看着钢琴家离去的汽车哭泣,钢琴家心软了,转回来答应演出。

结果那天晚上的演出,是钢琴家最精彩的演出之一。当晚音乐会灌录的唱片,是钢琴家所有的音乐唱片中卖得最火的一张。

那天的演出中,面对混乱的钢琴,钢琴家不得不打起120分的精神,运用所有的技巧,刻意躲避和对付那几个坏掉的键盘。为了让剧场最远处的听众能听见演奏,钢琴家几乎竭尽全力弹奏乐曲,用主办方的语言来说,他简直是跳起来在揍钢琴。结果正常演出激情澎湃,旋律奇特,真个剧场都被调动了。

一次无法避免的混乱,成就了一场意外的精彩。

因此,书中提出的核心观点是:混乱,本来就是这个世界与生俱来的原始状态,与其刻意地追求井然有序,不如承认这种状态,然后最好地利用这种状态,从中找到自己最得心应手的方法(此为我自己的总结,并非书中原话)。

002     人类的本能是在混乱中找寻规律

人类的原始本能,是适应混乱的局面。在原始深林里,人们要随时应对草丛或者灌木中的猛兽,随时留意和关注追捕对象,比如小兔子,小鹿的行踪,不要让它们跑掉了。留在家里做家务的女性,一方面要加工采集来的果实,一方面要留意猛兽,还要注意看护自己嬉笑打闹的孩子,以防止他们跑出了自己的视野范围。

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强调人的专注性:

你必须专注地使用机器,否则下一刻,纺织的布料就有可能出现次品,甚至你的手会被流水线的机器伤害;

你必须专注于掌握和精通某一项技能,否者你无法以此为谋生手段;

孩子则必须集中注意力用于学习,否则他的成绩永远提升不上来。至于像爱迪生这种好奇心强、兴趣广泛的学生,或者像爱因斯坦这样喜欢沉醉于自己世界的孩子,则不被重视。

专注,是现代社会赋予人所必须掌控的技能,但不是从人类从古自今就具备。而用多项任务模式面对混乱,反而是人从古至今最熟悉,也最舒适的模式。

(写到这里,我有点开窍了,我就见过有的人就是喜欢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还有的人,喜欢一边读一会儿书,过一会儿刷一会剧……如此循环,他们认为这样效率最高)

在书中,作者认为。现代的社会要求人越来越强强调秩序和掌控,这似乎并不符合人的特性。

本书作者主张不用刻意去最求秩序井然,不用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把物品,文件归类整理,甚至不要刻意地追求成功。有一个大致的秩序,大致的整理,甚至大致的方向,就可以了。因为事物他不可能能按照你的思路井井有条地进行下去,混乱就是它的本质。无时不刻,都会有新的意外,新的情况,甚至新的想法会出来。

举一个例子,书中做了一项心理学的实验。

一批人分成三个小组:一组作为参照组,教会了一些时间管理技巧,比如像番茄钟这样的,每隔半小时,休息五分钟这样的学习方法。

第二组是实验A组,除了时间,还规定他们以月为单位制定计划和目标。

第三组是实验B组,除了时间技巧,还规定他们以天为单位规定时间计划与目标。

实验者预测,第三组,也就是实验B组,这一组最后的表现,应该好于前两组。一年以后的观测结果表明。第二组,实验A的成绩,是三组里面最好的。最后研究人员得出结论是:

(1)每天制定学习计划,太耗费时间和精力,没几个人能坚持下来

(2)而一旦无法完成当天的计划,就有可能会放弃。

所以,计划做的要宽松一些,留一些余地给突如其来的麻烦,效果可能跟好。

003  ADHD,多样性与创造性

《混乱》这本书,本身就有一定的复杂性。比如这本书本身都不好具体地分类。不知道它属于经济学类,思想学类,心理学类。或者,最直接的,归为思维模式,方法论类的范畴。

但是这本书在我这里,被归为“亲子育儿类”。原因是樊登读书的“新父母大学”里,推荐这本书,樊登老师推荐这本书的原因,在于启发我们,在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也要运用“混乱”的思维——复杂、多变以及多样性,是儿童成长的常态,不要刻意以一定模式的固定住孩子的成长路线,刻意束缚了孩子的成长。多重的刺激,多样性,以及创意性的各种组合,也许才是不同孩子之间,不同的最佳成长模式。

比如对于ADHD(儿童多动症)认知。过去的认知是,这是一种心理学上的病态。具体表现是儿童非常好动,完全坐不住,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当然成绩也肯定不好。注意力不集中,这是几乎所有家长、老师最头痛的问题。怎么办?

但是书中找到了几个极具创意的成年人的例子,他们都是ADHD(儿童多动症)患者。我还看过一篇网文,一些人明明知道自己是ADHD,他们没有用药物可以地压抑自己的这方面问题。而是利用这种兴趣广泛的特征,发挥出来,变成了自己的特征。

书中甚至还给了注意力不集中的人一个小建议:刻意地给自己制造一些麻烦,反而会让自己变得警觉,变得专注。但具体怎么样在注意力不集中的孩子身上运用,我还不清楚。

比如对于多样性,书中举得例子在团队需要刻意地选取来自不同领域,不同方向,能提出不同角度看法的成员,这样可以刻意增多意见的多样性。这也许会让团队的成员不舒服,但是对于实现团队的目标,却大有益处。

书中还建议,人需要刻意突破自己的舒适圈,朋友圈。刻意拓展自己的“弱链接”(也就是那种泛泛而交的朋友),从而创造出更多的,走出自己局限的机会。

多样性,怎么运用在孩子身上,我依然还是不清楚。

创造性,这是书中唯一 一个能看到的好消息。书中用经济学的统计证明,大多数有创意的人,有创意的科学家,他们都不是刻板的人,他们不追寻循规蹈矩的生活,不刻意固守既有的成果和经验,他们总是尝试新的兴趣点和创意点。也就是从表面上看,他们真的很“混乱”。但是他们的成就也很突出。他们其中很多很有成就的人,本人就是ADHD患者。这是一个比较颠覆性的观点。

至于怎么用在孩子身上运用“创意性”,书中没有说,我也不清楚。


一本书看完,唯一明白的是:

混——是世界本来的样子,

乱——里面一定有规律可循。

找到这个规律,抓住这个规律它,利用好这个规律!你就混乱变成了自己的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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