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全国各地的气温跟跳崖似的极速下降,整个华夏大地有百分之八十的地方被冰雪覆盖,天寒地冻。深圳,这座现代化的海滨城市,虽然有温暖的海洋气候环绕,却也经受不住北方严寒的侵袭,气温最低的时候曾将至十度。
今天的天似乎比昨天,比昨天的昨天更冷了,穿件牛仔裤还不保暖,寒气一个劲往腿骨里钻,两只腿快变成两根行走的冰柱了。元旦前一天去理发店把头发给收拾了一下,把后脑勺和两边耳朵上的头发剪到了发根,风一吹,头皮不住地起鸡皮疙瘩,整个头便僵硬得跟包了铁皮似的。
上身穿了一件夏天的短袖,外面套一件冲锋衣的内衬抓绒外套 ,往日穿着觉得燥热,今早出门竟然觉得薄了。
是的,深圳的天不再是夏天的天 ,不再是亚热带海洋气候的天,外面的寒风在嘲笑我只讲风度不讲温度。
寒潮下的深圳变冷了,寒潮下的深圳城中村的更冷,寒风在城中村狭窄幽深的楼巷之间如幽魂一般漂泊游荡,趁你未关窗的时候陡然闯入,送来一阵猝不及防的冰冷和凌乱,关了窗的话,它就在外面用力摇窗户,发出一声徒劳的呼吼之后转身离去。
我把卫生间和厨房的窗户关得严严实实, 做一个吝啬小气的温暖守护者,不让屋里一丝暖气外泄。
习惯了下完班,到菜场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菜摊都关门了,转了一圈幸好发现还有一家在开着,老板把各种蔬菜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地分开摆放,让我差点以为走错了店,以为他们家是做麻辣烫的,其实是他爱干净,准备好好收拾下就下班回家的。
我先在肉摊里买了一块猪肉,一块猪大腿上的瘦肉,我以为六七块钱的样子,它收了我十块。上次我是在隔壁大婶的肉摊买的,差不多的分量都是瘦肉,她只收了我六块。可能,今天这块肉不为和那天不一样,所以价格也不一样,我犹疑了一下,还是把钱付了。
然后,又去买了一个小苞米,不到十五公分长,跟我削瘦的手腕般粗,还要四块钱,拳头那么大的一小节藕还要3.5块钱。不开火,真的不知道柴米油盐的贵,和当家做主的艰难。记得在老家,这么一个小苞米和小节藕最多三块钱。我第一次被深圳的物价弄得瞠目结舌。
天气变冷了,我的小肠胃和小肚皮也变得娇气起来,白米饭和面条都够不起任何食欲 ,只要上面飘了一层亮黄色油光的肉汤才能让他们缴械投降。
真的好讨厌吃,为什么人一天到晚都要吃呢?浪费那么所宝贵的时间在吃的上面,还不如把那时间拿来看看书听听歌什么的。
但是,这个时候内在的精神世界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外在的物质世界,所谓“吃饱喝足了才好开工”。
还是像上次一样,让摊主先帮我把肉切好,这样回家了不用在寒冷中拿着那把塑料似的薄菜刀玩魔术似地划来溜去的切。
到了家,洗好肉,加入红枣、茶树菇 、玉米和莲藕,加了适量的碘盐和些许食用油,插上电源,我就让这个1.2升的电饭煲自己在热量的积聚中慢慢翻滚起来。
熬肉汤的时候,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钻进被窝或者睡袋里躺着看书,让外界的寒冷和生活的单调统统退避三舍。今天看的书,是保罗·柯艾略的《朝圣》,这部书被誉为《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前传。
这本书讲的大概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九八六年,保罗在神秘向导的指引下,踏上朝圣之旅,即圣地亚哥之路,中世纪的苦行朝圣之路。在这一路上,他通过种种考验和修习,躲开重重威胁与诱惑,历时三个月,徒步近六百公里,成功找到将令他成为拉姆教团魔法师的钢剑。朝圣之路点亮了他的灵感之光,也成为柯艾略找寻自己道路的预言。
语言朴实中透露了浓浓的诗意,诗意中洋溢着直言不讳的大胆和直爽。
“当你向着一个目标进发时,留心看路非常重要。道路总会把最佳的到达方式教给我们。我们走过它,它便丰富了我们。拿性关系打个比方,之前的爱抚决定了高潮的强度。”
读着读着,忽然一阵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味扑鼻而来,香味中带着红枣的酥甜、玉米的鲜嫩和莲藕的醇香。
我马上扔下书,穿上人字拖,啪啪啪地跑到厨房,打开电饭煲,用筷子戳了戳莲藕,不烂,还要继续煮。喝了一口汤,味道真心不错,跟用沙罐熬出来的几乎一个味,虽然这个味还娇嫩了点。
一看时间,不知不觉,已经煮了快一个小时了,煲里的水煮干一半了,将刚刚烧开的热水倒进去,关上盖子继续煮,我也回到床上继续看书。
刚好这时候姐夫给我发了个消息,问我在干啥,吃饭了没?
我说我九点才下班回来,还没吃饭,刚刚出去买了点肉、苞米和莲藕,正在熬我的十全大补汤。
他说还是我勤快会过日子,如果是他一个人在外的话,才懒得动,没那份闲情逸致自己弄吃的,还不如去外面吃个快餐,兴致来了就弄上一瓶啤酒自饮自酌,吃完拍拍屁股走人,回家睡大觉。
其实,我也想那样得过且过,懒懒散散点,只是再糊弄,我们终究糊弄不了自己的肠胃和肚皮,若是它们未得满足,你也休想安生。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哪怕是折腾一点,辛苦一点,我也宁愿自己的生活过得精致、认真一点,而不是掩耳盗铃地糊弄自己。
半个小时之后,我再去加了一点水,然后又煮的半个小时。
煮了这么久,这猪肉莲藕苞米汤终于可以喝上嘴了。沿着白色陶瓷碗弧形的边缘,我轻轻吹开最上面浮着的那层油光,深情地微微抿上一小口,那味道是极好的,千年的等待就为这一口,就像饥肠辘辘饿得皮包骨的乞丐终于吃到一口美味的烤鸡腿,沙漠里干渴得奄奄一息唇如松皮的旅人终于喝到了一口甘甜的地下泉水。
金黄色的苞米一口咬上去,蜜汁漫溢,来自大自然的鲜嫩中和掉了肉质的油腻,如同小时候跟小伙伴一起躲在树林里分享从附近瓜田里偷来的大西瓜般舒服畅快。
红色的大枣被煮得饱满丰盈,完全没有了刚刚拿出来是的干瘪褶皱,从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返老还童成一个风姿卓越的青春女郎,轻轻咬一口,甜得让人只想以身相许。
莲藕没被煮烂,确是刚好,轻轻一嚼,醇香浮游,唇齿留香,这种香味又是不同,有种岁月静好的温馨之感,就像沉淀于壶壁的多年茶垢,又像古屋木门上的黄铜门环被世世代代不停地拉推而抚摸出的蹭光瓦亮。
这么好的肉汤,加上一点豆瓣酱和下饭菜,真的是绝配,让人口味大增,不觉已经吃了四碗。
一年三百六十多天,日子都是千篇一律,除了重复还是重复,除了单调还是单调。如果你本着一颗注重细节和仪式感的心去对待的话,你会发现许多前所未有的可爱动人之美,毕竟只有当你放慢脚步蹲下来的时候,你才会领悟到蚂蚁搬家的伟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