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种解决难题的冲动。我想破译玛雅人的象形文字,想打开保险柜,就是这个原因。我记得那是在中学,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有个家伙拿着一个几何难题,或者他的高等数学作业里的什么玩意儿凑过来。我不把这个该死的东西弄出来,我是不会作罢的——这要花费我15到20分钟。但是在一天当中,另外一些家伙拿着同样的问题来找我,那我一眨眼就给他做好了。因此,一个家伙花费了我20分钟,而另外五个家伙认为我是个超级天才。
——理查德·费曼、拉夫·莱顿《别逗了,费曼先生》
1、“谁是理查德·费曼?”
我一生的几个事实:我于1918年出生在纽约郊区的一个名叫法洛克维的小镇子,靠海边。我在那儿一直生活到1935年,那时我17岁。我到麻省理工学院待了四年,然后,大约是在1939年,我到了普林斯顿大学。在普林斯顿那段时间,我开始参加“曼哈顿计划”,最后在1943年4月到了洛斯阿拉莫斯,一直待到1946年10月或者11月的样子,我到了康奈尔大学。
我在1941年和阿琳结婚。我在洛斯阿拉莫斯期间,在1946年,她死于肺结核。
我在康奈尔大学一直待到大约1951年。我在1949年夏天访问了巴西,1951年又在那儿待了半年,然后到了加利福尼亚工学院,以后就一直待在那儿。
1951年末我在日本待了几个星期,一两年之后,我和我的第二个妻子玛丽·娄又去了趟日本。
我现在和格温妮丝结了婚,她是英国人。我们有两个孩子,卡尔和米歇尔。
2、“我十一二岁的时候,在家里搞了个实验室”
它由一个旧木头包装箱构成,我在里头加了搁板。我有个加热器,我平时把肥油放里边做法国炸土豆。我还有个蓄电池和一个电灯排。
为了做这个电灯排,我上小杂货店,弄了些插座,用螺丝钉固定在木座上,然后用电铃线把它们串起来。通过用开关以不同的方式把灯泡儿连接起来——串联的和并联的——我知道我能够得到不同的电压。但我没意识到灯泡儿的电阻决定于它的温度,因此我计算的结果和这个电路弄出来的东西不一样。但不妨事儿的,灯泡儿串联起来的时候,都半亮着,它们都发发发发发光,很漂亮——棒!
3、“管用啊!管用啊!”
我喜欢玩儿收音机。我先是从商店里买了个矿石收音机,在夜里,我在床上将睡未睡的时候,用耳机听。父母晚上出去要很晚才回来的时候,他们就来我房间,把耳机拿开——担心我在睡着的时候,别有什么玩意儿在我脑袋里闹腾。
大约是在那个时候,我发明了一个防盗铃,一个简单的傻玩意儿:那不过是一个大电池,用电线连着一个铃儿。我房间的门一开,门就把电线推到电池上接通了电路,那铃就响了。
有天晚上,我妈妈和爸爸夜出回来,蹑手蹑脚地没一点儿声音,怕吵着孩子啊,开了我房间的门,好拿开耳机。突然之间,那个巨大的铃儿震天价地响起来——乓乓乓乓乓!! !我大叫着从床上跳了下来,“管用啊!管用啊!”
4、“我不知道这就是电话,但我想这就是贝尔当初用的电话”
那时我们住在一所大房子里,那是我爷爷留给他的孩子们的,这些孩子也没有很多钱搬到别处去住。那是个很大的木头房子。我在房子外边把电线拉得到处都是,在每个房间里都装了插座,这样我总能听那台在楼上的收音机发出的声音。我还有一个喇叭——不是一个完整的喇叭,没有喇叭口儿。
有一天,我戴着耳机,我把耳机连到喇叭上,我发现了一点儿东西:我把手指头放在喇叭里,而我从耳机里能听到这个;我用指甲刮喇叭,而我能从耳机里听到这刮擦声。因此,我发现,喇叭能有耳机那样的作用,而且你甚至不需要电池。在学校里,我们讲到亚历山大·格雷汉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我就把这个喇叭和耳机演示了一番。我不知道这就是电话,但我想这就是贝尔当初用的电话。
5、“我是唐叔叔。我们认识一个名叫琼的可爱的小女孩儿,她住在新百老汇。她快过生日了”
因此,我现在有了一个麦克风,我可以从楼上向楼下、从楼下向楼上放广播了,用的是我在清仓大甩卖那里买来的放大器。那时,我妹妹琼(她比我小9岁)一定也有两三岁了,电台上有个叫唐叔叔的家伙,她喜欢听他的节目。他唱些“好孩子”之类的小儿歌,还念父母们寄去的卡片,说“住在弗莱特市布什大街25号的玛丽什么什么的这个星期六过生日”。
一天,我堂弟弗兰西斯和我把琼安顿坐下来,说有一个特别节目,她应该听听。然后,我们跑到楼上,开始广播:“我是唐叔叔。我们认识一个名叫琼的可爱的小女孩儿,她住在新百老汇。她快过生日了——不是今天,而是哪天哪天。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我们唱了一首儿歌,然后我们播放音乐:“嘀哆哩嘀,嘟哆噜嘟;嘀哆嘀哆哩,嘟哆噜嘟嘟……”我们把这一整套节目弄完了,然后下了楼:“怎么样?你喜欢这节目吗?”
“很好哦,”她说,“可你们为什么用嘴巴弄音乐呀?”
6、“可我不过是个小孩儿啊,我不知道怎么……”
有一天,我接了一个电话:“先生,您是理查德·费曼吧?”
“是。”
“我这儿是家旅馆。我们有台收音机出了毛病,想修修。我们知道您或许能帮点儿忙。”
“可我不过是个小孩儿啊,”我说,“我不知道怎么……”
“是啊,这个我们知道,不管怎么样,您还是来一趟吧。”
那家旅馆是我姑妈开的,但我还不知道呢。我就到了那儿——他们到现在还讲这故事呢——带着一把螺丝刀,插在后裤袋里。哈,我很小,什么螺丝刀在我后裤袋里看起来都挺大。
7、“修理的东西越来越复杂了,我的本事也越来越好,越来越精到了”
我跟收音机忙活上了,想把它修好。它什么毛病,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但旅馆里还有个打杂儿的,或许是他注意到了,或许是我先看见了,可变电阻上的一个旋钮,就是用来调节音量的那玩意儿,松了,所以拉不动轴了。他到一边去锉了个什么东西,然后装好了,事儿就办妥了。
我修理的下一台收音机,完全没声儿。这个容易:插头插得不对。修理的东西越来越复杂了,我的本事也越来越好,越来越精到了。我在纽约买了个毫安表,把它改造成了个伏特计,上面有不同的刻度,方法是用经过我计算过的合适长度的上好铜线。它不很精确,但还是足够好的,能测准那些收音机的不同接点是不是正常。
大家雇我干活儿,主要原因是大萧条。他们拿不出钱修收音机,他们听说这个小孩儿钱少也愿意干。于是我就爬到房顶上修天线,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问题越来越难,我就得到了一系列的教训。最终我干的活儿是把直流电收音机改为交流电的,要想把嘈杂声从系统里去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做得也不很好。我不该弄不好,可是不知道怎么弄。
8、“你明白收音机,是吧?你怎么明白收音机的——你还是个小孩儿嘛!”
有个活儿干得实在轰动。那时我在为一个搞印刷的人工作。有个人,认识那个搞印刷的,知道我在找修理收音机的活儿,于是他就派了个伙计到印刷所来找我。那家伙明显很穷,那汽车快报废了——我们就到了他家,在城里的穷人区。在路上,我说:“收音机什么毛病啊?”
他说:“我开了它,它就出噪声,过了一阵子,那噪声就停了,一切正常了,但是我不喜欢开始时的那个动静。”
我心里想:“见鬼!要是他没钱,他就该暂且忍一忍那点儿噪声。”
在去他家的路上,他一个劲儿地唠叨,“你明白收音机,是吧?你怎么明白收音机的——你还是个小孩儿嘛!”
他一路上都在拿我开涮,我心里想,“这人什么毛病?一点儿噪声,有什么要紧的。”
9、“他动动脑袋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机!”
但等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把收音机打开。一点儿噪声?我的天啊!怪不得这可怜的家伙受不了。这东西开始咆哮加上哆嗦——哇啊哇啊啊啊啊啊——声音大得不得了,接着,它安顿下来,运行正常。我就想:“这是怎么了啊?”
我开始来回踱步,想辙,我想到,发生这种情况,有可能是电子管发热的次序不对——就是说,放大器全热了,电子管准备好了要工作,可是电子管没有得到什么输入,或者说有某种逆着电路走的输入,或者说在开始的部分(射频部分)有毛病了,因此它才产生了这么大的噪声,是在拾起什么东西。当射频电路最终运行起来的时候,栅极电压得到了调整,一切也就正常了。
那家伙就问我:“你磨蹭什么啊,你是来修收音机的,可你光在这里走来走去的!”
我说:“我在想辙啊!”接着我在心里说:“好吧,把电子管拿出来,把机器里的次序来个大颠倒。”(那年头儿的许多收音机,在不同的地方用的是相同的电子管——我想是212安的那种——兴许也是214安的。)因此我把电子管都改了,再把收音机打开,它安静得像只小绵羊:它等着热起来,然后运行完美——噪声没了。
当一个人对你瞧不上眼的时候,而你接着就做出了像这种真能挽回面子的事儿,那他们通常对你就百分之百地另眼相看了。他又给我弄了一些活儿,逢人就说我是个多么了不得的大天才,说:“他动动脑袋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机!”一个小孩子,停下来想了一阵子,就能琢磨出怎么个弄法——思想,这个东西,能用来修理收音机——他压根儿没想到这事儿是可能的。
10、“修理个收音机,对我来说,不是难事儿,我明白收音机里头有些什么名堂,看出某个东西不转了,然后修修它”
在那年头儿,收音机的线路容易理解得多,因为什么玩意儿都摆在外边。你把收音机拆开(找到你该扭的螺丝钉倒是个大问题),你就看出这是个电阻器,那是个电容器,这儿是这么个东西,那儿是那么个东西;什么东西都贴着标签呢。如果蜂蜡从电容器上滴下来,那就是它太热了,你可以知道电容器给烧坏了。如果在某个电阻器上有黑炭,你就知道麻烦出在哪儿。或者,假定你单凭看却看不出个究竟,你可以用伏特计来测它,看看是不是有电压。收音机很简单,线路也不复杂。栅极电压总是一伏半或者两伏,屏极电压是一百或二百伏,直流的。因此,修理个收音机,对我来说,不是难事儿,我明白收音机里头有些什么名堂,看出某个东西不转了,然后修修它。
11、“我终于把它修好了,因为我有韧劲儿,现在仍然有。一旦我遇到个难题儿,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有时候得费些周折。我记得那一次很特别,费了一个下午,才找到一个不显眼的电阻,烧坏了。这特别的一次,碰巧发生在我妈妈的一个朋友那儿,所以我有时间——没人在我背后说:“你在捣鼓什么啊?”她们却说:“喝点儿牛奶吧,要不吃点儿点心?”我终于把它修好了,因为我有韧劲儿,现在仍然有。一旦我遇到个难题儿,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如果我妈妈的朋友说:“别管它,太费劲了。”我反倒来了劲儿,因为我想搞定这该死的东西,我已经费了这么大的劲。在我已经发现了它的许多东西之后,我不可能半途而废。我必须得最终找到它究竟出了什么毛病。
12、“我不把这个该死的东西弄出来,我是不会作罢的——这要花费我15到20分钟”
那是一种解决难题的冲动。我想破译玛雅人的象形文字,想打开保险柜,就是这个原因。我记得那是在中学,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有个家伙拿着一个几何难题,或者他的高等数学作业里的什么玩意儿凑过来。我不把这个该死的东西弄出来,我是不会作罢的——这要花费我15到20分钟。但是在一天当中,另外一些家伙拿着同样的问题来找我,那我一眨眼就给他做好了。因此,一个家伙花费了我20分钟,而另外五个家伙认为我是个超级天才。
13、“在上中学的时候,人能知道的每一个难题,都一定会弄到我这儿来。人所发明的每一个该死的、疯狂的难题,我都知道”
因此,我得了一个虚名。在上中学的时候,人能知道的每一个难题,都一定会弄到我这儿来。人所发明的每一个该死的、疯狂的难题,我都知道。因此,在麻省理工学院,有一次在舞会上,一个高年级的学生和他的女朋友在那儿,她知道许多难题,他告诉她,我对这些东西拿手。因此,在舞会上她过来对我说,“大家都说你是个聪明的家伙,那好了,这里为你准备了个题目:‘一个人要劈八堆木柴……'”
我说:“隔一堆,劈一堆,把每块儿木头劈作三块儿。”因为我早就听说过这个。
她就走了,可又带来另外一个,这个我也知道。
就这么折腾了好一阵子,最后,舞会也快结束了,她又来了,好像她这次可要真的难住我,她说,“母女两个到欧洲旅行……”
“女儿得了黑死病。”
她瘫在那儿了!
14、“那是一种很好玩儿的练习,我做得越来越好,我最后成了这个队的头儿”
有一件事儿是肯定的:用常规的那种直肠子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比方说:“A是红色书的数目,B是蓝色书的数目。”你磨啊、磨啊、磨啊,最后算出来了,是“六本书”。那需要50秒,因为为这种题目规定时间的那帮人,已经把题目搞成了窍门题。因此,你一定要想:“是不是有什么办法能看出门道?”有时,你一闪念就看到了,有时你必须发明别的招数来对付,那样才能以你最快的速度来做代数题。那是一种很好玩儿的练习,我做得越来越好,我最后成了这个队的头儿。因此我学会了很快地做代数,到我上大学的时候,这一招儿很有用处。我们遇到一个微积分问题的时候,看得明白怎么计算,并且迅速地做代数,那就会很快。
15、“有的时候我打败了它们,有的时候它们打败了我”
几年后,当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三角学的时候,我当年的笔记还保留着,我发现我的证明和书上的那些不同。有时,我没注意到有简单的解决办法,我就用麻烦的办法拐弯抹角地也能证明出来。另外有些时候,我的方法才是最聪明的——书上的标准证明方法却是复杂得多!因此,有的时候我打败了它们,有的时候它们打败了我。
16、“我这才意识到,如果我要跟别人谈事情,我一定要用标准符号,因此我最后还是放弃了我自己的符号”
比起惯常的那些符号来,我认为我的符号就是好,即使不更好——用什么符号,那是无所谓的——但我后来发现,那是有所谓的。有一次,我在学校里向另外一个孩子解释一个什么东西,连想也没想,就用开了我自己的符号,他说,“这都是些什么鬼东西?”我这才意识到,如果我要跟别人谈事情,我一定要用标准符号,因此我最后还是放弃了我自己的符号。
17、“找到毛病在哪儿,还有琢磨出你该怎么修它,这整个的问题——对我而言,真是有趣,就跟难题一样有趣”
我还为打字机发明了一套符号,就跟Fortran计算机语言似的,那样我就能打方程式了。我也修打字机,用别针和橡皮圈儿来修(那种橡皮圈儿不像洛杉矶这里的橡皮圈儿那么容易断),但我不是个专业的修理工;我只是修修,让它们能用。但是,找到毛病在哪儿,还有琢磨出你该怎么修它,这整个的问题——对我而言,真是有趣,就跟难题一样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