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伦法律工伤案件处理团队之我们的理念

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各行各业蒸蒸日上,而对作为国家建设者的劳动者的保障之路,依旧任重道远。

工伤和劳动争议纠纷时劳动者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的最多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发生工伤后,因不懂维权未能获得应有赔偿的情况比比皆是。对受伤的劳动者本人、其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严重和长久的伤害。而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劳资纠纷也大量产生。普及相关法律迫不及待。

目前,国家已经从法律上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了大力的保护,《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法》以及一系列的贯彻执行意见和相关司法解释相继出台,见证了我国劳动立法工作逐步从制定到完善的过程。

在工伤案件中,主要体现在逐步调整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和工伤认定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伤待遇水平 增强参保强制性等方面。另外,由于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法律上表现出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对倾斜。比如先行支付制度、工伤事故劳动者无过错原则等。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的灵魂在于实施。将纸面上的法律转变为现实中的法律,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清楚我们享有哪些法定权利,以及这些权利受哪些具体法律规范的保护。其次我们需要理解法,即正确理解和运用有关法律条文保护自身权力。最后需要运用法,权利保障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以实现。


工伤保险制度纳入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养老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并单独立法,有多方面的考量。工伤保险制度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但工伤保险制度也不仅仅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双重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就指出,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制定本条例。获得社会保障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普法和法律实践的尚有待加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配合受伤劳动者获得赔偿的情况比比皆是。导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方面增加了劳动者维权的难度,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没有社会保险的保障,用人单位将需承担所有的赔偿。

究其根本,民众对于工伤和工伤保险制度这两个概念并不是很清晰。不知道,不熟悉,不准确,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时,受害的劳动者存在很多误解,也很容易因此被人误导。另外,工伤事故案件处理取证困难,步骤繁琐,细节多,耗时长。很多当事人因为没有经验而害怕维权,焦头烂额最终却仍无法获得应有补偿。

因此,耕伦(南通)法律咨询公司组建专业的工伤事故和劳动纠纷处理团队,针对不同类型的工伤案件,专业化、流程化处理工伤案件。我们的目标受众不仅仅是遭受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补偿因发生工伤带来的财产和精神双重痛苦,同时也针对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未合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

承担起法律人的社会使命,用最少的时间,实现受害者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能够加强管理,减少工伤事故对的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是耕伦法律的目标,也是我们的责任。

法律是门严谨、细致的学问,相信专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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