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劳动合同就不需要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企业实行自主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与劳动合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两者之间又存在区别:

        首先,成立的依据不同,规章制度主要依据《公司法》设立,而劳动合同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设立。其次,在法律性质上,规章制度是单方法律行为,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行为。其三,生效程序上,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民主议定和公示方能生效,而劳动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最后,在法律效力上,劳动合同的效力高于规章制度。

        如果出现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内容相冲突时,如何处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那么,如何避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可能出现的冲突呢?一般来说可以采用几种方式来预防: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指引性条款。比如,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增长幅度以及奖金发放事宜,以本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为准”。

        2、企业规章制度修改时,及时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

        3、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规章制度作为附件。这样的话,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就具备了同等的效力。

你可能感兴趣的:(企业有劳动合同就不需要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