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

深夜发文。

我之前从来不会写流水文,也不会写鸡汤或者议论文。一是因为流水文很容易写,不需要任何文字敲琢,最起码做到行文流畅,语句顺畅便足矣。可悲的是,有些流水文连最普通的要求也达不到,通篇读下来,你仅知道他表达了什么意思,却学不到任何写作技巧;二是因为自己的知识面太窄,阅读量有限,写鸡汤或者议论文站往往找不到强有力的例子来支持论点,显得全篇单薄,写的人饱受折磨,读的人也索然无味。

我比较擅长的是写小说。我受老舍影响极大,曾经看过他的所有短篇全集,几乎每个中学生都会读过的骆驼祥子,以及很少有人能看下去的四世同堂。他可以算是我写作的启蒙老师,在那之后我写的小说多多少少都有点模仿老舍。

他的写作特点我说不上来,这个需要你读小说自己慢慢体会。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还是有道理的。你需要看他的长篇小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韵味儿潜伏在他的长篇小说里。我说的不是他的极具代表性的京腔儿,而是通篇的“废话”。当然,我这个“废话”是褒义,这个在骆驼祥子里面体现的更为明显。一场雨,一顿饭,一次冲凉……老舍都可以极细致的描写。

我在这儿不举具体例子,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也懒得翻书去看。总之,我模仿老舍写的小说为胭脂妓。可惜因为接不下去,空有一个好的开头,却可能烂了尾。卢子明对曼雪的爱恋,曼雪对自己身份的厌恶……读者自行想象。

鲁迅也是大家。可惜他的写作风格不是一般人能模仿来的。写的好叫借前人之光,写的不好那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人说因为鲁迅曾在日本留学,故其写作风格颇有日本语法的感觉。真假我不知道,也无心细究,对于大师,虔诚膜拜就好,倘若真去模仿,恐怕伤及自己。

这样说起来,我的写作启蒙老师可能不少。

夏目漱石的心,以及我是猫。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前者让我平静,后面给予我精神慰藉。

我先来说说我为什么喜欢在路上这本书。这本书是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作。吹捧的是垮掉的一代,这和海明威“迷惘的一代”相呼应,只不过前者追求的是糜烂放荡的生活,后者而稍微克制。总之,就两个字:叛逆。

我喜欢主人公迪安。我的以日期为开头的文章可能有点模仿在路上这本小说。加油站,啤酒,汽车,美女,对我来说,这就是小说的全部。

我认为,这是很能代表狂野的一种写法。我在加油站停车,给我加油的金黄色头发女郎连看都不看我一样,径直走到我的车边,打开前盖就开始加油。

女郎,性感身材,加油站,便利店。

我相信,你已经在脑子里有了一段画面。没有过多的修饰,名词叠加。一目了然。

简宝玉写作群日更打卡第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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