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章句集注》講解-30

《中庸章句集注》講解

“自是以來,聖聖相承:若成湯文武之為君,皋陶伊傅周召之為臣,既皆以此而接夫道統之傳,若吾夫子,則雖不得其位,而所以繼往聖,開來學,其功反有賢於堯舜者。”我們先看到這裏。“自是以來”,就是自堯舜傳天下,堯舜禹授天下以來,聖聖相傳,聖人傳聖人就是以這個心法,就是前面舜傳禹的那四句,後面就是對聖聖相傳的進一步解釋。

“成湯文武之為君”,成湯,大家知道,就是商王,建商朝天下的商湯。堯舜禹湯,他也是聖王。文武,文武是周王,文王和武王。在三王裏面,文王武王合為一個王,之所以合為一個王,與大禹和商湯比,文王前期的功,前期的德業形成武王的天下,到武王的時候才有天下,他倆合起來稱為一王。他們做君的時候,也是傳承這個道統這個心法。

“皋陶伊傅周召之為臣”,皋陶就是堯舜帝和大禹那時候的大理。他是大舜的大臣。大舜去世之後,把天下傳給禹,也是禹那時候的大臣,他的官名叫大理,理想的理,到明朝的時候可能也是用的這個名稱,就是司法官,掌刑罰。很有賢德,很守正,允執厥中,守正。執法很重要,如果你法律制得正,執行法律的人又能正,那天下的理就很容易正。你制的法如果偏,執法的人又偏,那他們偏出去不知能有多遠,天下的正道就很難立。

我們現在,國家存在的問題,跟這一條有很大的關係。在制定法律方面,他們這些法學家,我也有一些接觸。各個法學的院長,著名的民法學家,刑法學家,他們整個理路都是西方的。按西方的那種法律思想,有很多法律不適合中國的民俗狀況,這就存在著法也有不正的問題。

再加上司法腐敗,這樣造成人心是非善惡整個亂,不能提攜人的善性。我雖有理,但證據不足,不支持你的理,支持無理的那一邊。你即使有理,證據又足,惡的那一方,他不怕花錢請律師。請了律師,他在實體法方面找不出你的漏洞,他從程序法裏面找出你的漏洞來,讓法律沒有辦法判你勝。

什麼是程序法?你這個官司,當什麼時候起訴,超過什麼訴訟時效,就不能判你勝。訴訟有訴訟的時效,你騙我賬,多少年了,你沒有要。你現在再要的話,你證據再足,法院可以不支援,這就是程序法。你下傳票給我下晚了一天,下晚了這一天,我就列你法院這個錯,你這個程序違法,你不能判我敗訴。就這樣使狡猾的人越來越狡猾,他狡猾能夠勝。

所以皋陶做大理就是制定法律和施法,做這樣的官,他能守正,天下就很容易順正。法律背後有一個法理,這個法理合乎天道人性,所謂理都是通。那個官名叫大理,為什麼稱他大理?就是說皋陶能承傳聖聖相傳的心法,能夠允執厥中,用法的形式治理天下。

如果不能允執厥中,那就糟糕得很。以前給大家講過,男女結婚成家,結秦晉之好,本來合為一家了,還各自註冊財產,那你是結婚呢,還是找一個性夥伴?那哪裏是家啊?各人的錢是各人的錢,各人的財產是各人的財產,那是什麼話!但是我們法律就這樣定的,你說糟糕不糟糕!

你可能感兴趣的:(《中庸章句集注》講解-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