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课》毕飞宇

原来书要这么读,原来经典还是那么好,原来书评是这样复杂,原来别人的语文老师是如此上课。好的读者一定会有两只眼睛,一只眼看大局,一只眼盯局部。书很好,读完久久不能写书评,没什么好说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看书即可。


《促织》蒲松龄

好的小说语言有时候和语言的修辞无关,它就是大白话。好的小说语言就这样:有它,你不一定觉得它有多美妙,没有它,天立即就塌下来了。只有出色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的语言。


《红楼梦》曹雪芹

《水浒》依仗的是逻辑,曹雪芹依仗的却是反逻辑。生活逻辑明明是这样的,曹雪芹偏偏不按照生活逻辑去出牌。因为失去了逻辑,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给我们留下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飞白”。这些“飞白”构成了一种惊悚的、浩瀚的美,也给我们构成了极大的阅读障碍。


《红楼梦》这本书比我们所读到的还要厚、还要长、还要深、还要大。可以这样说,有另外的一部《红楼梦》就藏在《红楼梦》这本书里头。另一本《红楼梦》正是用“不写之写”的方式去完成的。另一本《红楼梦》是由“飞白”构成的,是由“不写”构成的,是将“真事”隐去的。它反逻辑。《红楼梦》是真正的大史诗,是人类小说史上的巅峰。


《红楼梦》是无法续写的,不要遗憾。你也许可以续写《红楼梦》写实的那个部分,但是,你无论如何也无法续写《红楼梦》“飞白”的那个部分。即使是曹雪芹自己也未必能做得到。


《项链》莫泊桑

一般读者看到的是拜金与虚荣,作者首先读到的是忠诚,是一个人、一个公民、一个家庭,对社会的基础性价值——也就是契约精神的无限忠诚。


在《项链》里,莫泊桑用了一半的篇幅在惩戒马蒂尔德,他给马蒂尔德“判了十年”。这附带着又告诉了我们另一件事,那就是马蒂尔德的耐心。


《故乡》鲁迅

真正描写故乡必然离不开两样东西:一是乡愁,二是闲情逸致。鲁迅的《故乡》恰恰是一篇没有乡愁、没有闲情逸致的《故乡》,鲁迅不喜欢那些小调调,鲁迅可没有那样的闲心。鲁迅的情怀是巨大的。


在大部分作家的眼里,反帝是第一位的,是政治诉求的出发点。鲁迅则稍有区别,他反帝,但反封建才是第一位的。反封建一直是鲁迅政治诉求和精神诉求的出发点。为什么?因为封建制度在“吃人”——它不让人做人,它逼着人心甘情愿地去做奴才。


在鲁迅那里,流氓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鲁迅一生都在批判劣根性,这是他对国民性的一种总结。这个劣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强的部分和弱的部分。强的部分就是鲁迅所憎恨的流氓性,弱的部分则是鲁迅所憎恨的奴隶性。


鲁迅在告诉我们,就一对对抗的阶级而言,价值与真理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杀手》海明威

阅读为什么重要?它可以帮助你建立起“好小说”的标准,尤其在你还年轻的时候。从这个意义上说,好作家不是大学教授培养起来的,是由好的中学语文老师培养起来的。


如果你有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读到普通读者读不到的东西,你的直觉会得到历练,慢慢地变得敏锐。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直觉的,只不过领域不同罢了。


热爱是一种特别的力比多,它分泌出来的东西就叫直觉。直觉也有扑空的时候,但是,一旦对了,它的精准度远远超过逻辑。


直觉和智商有关,但它不是智商。智商在脑壳的内部;直觉在脑壳的外部。如果你们允许我模仿海明威的说法,我想说,——直觉存在于离后脑勺三厘米之外的那个地方。


《受戒》汪曾祺

在汪曾祺这里,“平白如话”通常是一个假象,他的作品有时候反而不好读,尤其不好讲,——作者并没有刻意藏着、掖着,一切都是一览无余的,但是,它有特殊的味道。


小说哪有这么写的?什么东西吓了读者一大跳?是汪曾祺身上的包浆,汪氏语言所特有的包浆。这个包浆就是士大夫气,就是文人气。它悠远,淡定,优雅,暧昧。那是时光的积淀,这太迷人了。


汪曾祺是活化石,是汪曾祺连接了中国的五四文化与新时期文学,他是新时期文学收藏里珍稀的“老货”。他讲究的是腔调和趣味,而不是彼岸、革命与真理。他有他芦苇一样的多姿性和风流态。


轻逸、唯美。汪曾祺写小说通常不做刚性处理,相反,他所做的是柔性处理。柔性处理就是小说不构成势能,也就是无情节。汪曾祺的小说很有意思的,他很讲究结构,却没有情节。

汪曾祺的小说是“散文化”的小说,“汪味小说”,原因就在这里。

你可能感兴趣的:(《小说课》毕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