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的某个秋天,我也许会回忆起那个初秋时节在公交车里翻看《一意孤行》的情形。因为工作的压力,我的阅读时间只有每天早晚通勤路上那一点有限时光。这本小书,是我在两天半的时间里,五个晨曦与黄昏的光暗下,坐在不同公交车的随机座位上,断断续续读完的。
有人考证过,马克思在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图书阅览室里,没有留下所谓深深的“两行脚印”。对此,在公共图书馆自习室抢座方面有丰厚经验如我,相信这个才是事情的真相。毕竟,图书馆的公共座位都自带先到先得属性,如果说馆员给马克思留有专座的话,那么当时的读者们恐怕是不会乐意的。不过,真正的好书,是不会因为阅读环境的恶劣被减分的。
这本书的名字起的颇为肆意,内容也是跟随作者的心意,既是自选集,这份“菜单”当然都是作者自拟。便如当下北京一些高端会所,人均若干元,吃什么由厨师定夺,自拟菜单,敢做这种设置的,自是对自家出品有底气才敢如此办理。
只不过餐厅上菜的顺序大抵是开胃小食、前菜、沙拉、主菜、甜品的模式,而书中的文章均衡的很,散文若干、书评若干、作者外出见闻游记数篇,参加各种论坛、学术会议讲话稿数篇。这四大板块组成一整本书,是一本名副其实的自选集。
内容主要包括散文、书评、游记、演讲四部分。内容上有些近似作者家乡名菜:烧杂烩,但因其为自选集,个中所选作品都是作者敝帚自珍的。观之有如江苏东海的各道名菜,桃林烧鸡、汪豆腐、地锅鸡、醋熘鳜鱼、东海老公鸡、清蒸鳗鱼摆了一桌,整本书内容显得极为丰盛。
在这本自选集里,我对于书中的散文尤其着意,以故乡生活或农村日常为题材的散文,已经有太多名家珠玉在前了,各人笔下的故乡、不同作家描写的农村,都因着各地风土人情之不同,以及作家笔法的各异,呈现出不出的样貌特征。
比如孙犁、比如赵树理、比如沈从文,比如老舍,比如梁实秋,比如鲁迅,各有各的特点,千文千面。
对于苏北,我这个北京人所知甚少。广意上讲,关于那一片地方的文字我只看过汪曾祺的文章。汪曾祺曾在文中慨叹,一说到高邮大家就只想到咸鸭蛋,但汪先生的散文中也写了不少家乡吃食,甚至有出版社直接以“汪曾祺谈吃”为名出书,读者颇众。徐则臣笔下的农村,更多有些自然主义特色。冷峻、客观、又浸透着对于家乡的温情与挚爱。
徐则臣是江苏东海人,同吴承恩算是广义上的老乡,他的散文也有些自带小说特色,他写自己儿时的农村生活,写坐在风中的老祖父,在小板凳上目送孙儿的远去,写精准预言了自己死期的祖母,写自己儿时边放牛边看武侠小说的经历,写那个躲在芦苇荡里被风吓的几乎发疯的暗沉沉的晚上。
作者文章或写人或叙事,下笔都极生动,便如绘画大师画素描,寥寥不过数笔便活画出个栩栩如生的人来。
对于故乡风物的生动描写,在读者们看来,尤其如个人这等对于北京以外的世界都很陌生的,多半是极新鲜的,作者在文中描述的对于火车、大商店的种种执念,又分明让人从中看到一丝马尔克斯的身影。
在看这本散文集之前,作者的代表作品---小说,我一本都没有读过,只在读完全书后搜索其资料时看到一些长篇小说内容的简单介绍。
作者的长篇小说《耶路撒冷》被誉为“70后群体的小史诗”,凭借该小说于2014年获得第五届老舍文学奖,同时成为老舍文学奖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
有分析者认为,“花街”和“北京”是徐则臣作品中常见的生活场景,“花街”若从故乡的角度理解,是“根”所在,“北京”则是年轻人从“花街”走出来奋斗、漂泊的地方。这两个地方交织和对峙,是徐则臣的小说基本元素。
可以说,在其散文中,“花街”和“北京”,或者说故乡和北京,也是作者大部分文章的背景。从某种角度说,这些散文都可以算做作者在创作那些鸿篇巨制前做准备工作的素描、写生作品,但因着作者的优秀,这些作品也足够出色,出色到做为散文也感人至深。
作者对于北京的既远且近,对于故乡,那种深厚而复杂的感情,既有远方游子的冷静观察,又有家乡孩子的赤子情怀。字里行间,足见作者创作功力之深厚,文字运用之老道,以及,对于写作这件事的挚爱。
全书除散文外,还有作者历年所写过的书评、演讲稿若干篇,作为一位曾赴美国克瑞顿大学(Creighton University)做过驻校作家,参加过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IWP)的作者,徐则臣的眼光,较之许多70后作家更为开阔,这一点在他的演讲稿中体现的颇为明显。而担任《人民文学》编辑的经历,又使得他在写书评时更具专业眼光,更有独到见解。
综上种种因素交叠在一起,由此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我在看这本书时有数次差点坐过站,这在近年的阅读经历中,不得不说是极为少见的。
作者在前言中说,盼出自选集,怕出自选集,出了就出了吧,一意孤行可也。其实,在文字的漫漫长路上,每个写作者都在一意孤行,写着自己的东西,走着自己的路。做为读者,我只希望作者今后这种“一意孤行”多些,更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