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声音:
一个声音想要结婚,所以倡导婚姻;还有一个声音害怕婚姻,所以抵制、拒绝婚姻。
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对此诗人雪莱这样解释:“爱情必然跟踪着魅惑与美貌的感觉;它受着阻抑时便死灰了。
爱情真正的元素只是自由。它与服从、嫉妒、恐惧都势不两立。沉浸在爱情中的人,是在互相信赖且毫无保留的平等中生活着的。”
在雪莱眼里,爱情无疑是美好、浪漫和自由的,它不能受到捆绑和束缚,否则就会渐渐枯萎。
而婚姻则不一样,一旦结婚随之而来的往往是琐碎沉重的家务,还有柴米油盐琐事的烦恼。
所以说婚姻的真正元素不是自由,而是责任和担当。从某种意义上讲,婚姻中必然存在着妥协与服从、嫉妒与恐惧,可不就是爱情的坟墓吗?
还有人说,婚姻是反人性的。
因为人类天生就喜新厌旧,喜欢美好新鲜的肉体,其心灵欲望是炽热的、无法控制的,所以说“人心善变”。
清朝诗人纳兰容若说的很形象“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既然如此,又何必戴上“紧箍咒”,许下约束终生的誓言呢?
还有人说,结婚会让人变得更庸俗。如莫洛亚所言:“一对夫妇总依着两人中较为庸碌的一人的水准而生活。”
如果一对夫妻的智慧存在着天地的差别,那么为了正常交流,一方就只能“屈尊”,把自己降到和对方一样的水平上。
在莫洛亚看来,这种“走下坡路”的婚姻是多么愚蠢啊!
国内也有类似说法,结婚会让男子汉变的很“娘”,“耙耳朵”,用“温顺听话”来减少夫妻间不必要的纷争,保证家庭和谐。
既然这样,何必要走进婚姻的坟墓呢?
但这个事情要一分为二看,婚姻也有其存在合理性。莫洛亚认为,自古以来人类有三个本能,第一个本能是生存,第二个本能是性,第三个本能是母爱。
第一个生存本能,让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利用他人,来保障自己的舒适与安全,所以人类天生是自私的,是利己主义。
但人是社会性动物,要想在社会中长久发展下去,就势必要驯服这种天然的自私性格,就要找到一种和自私相反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后两个本能,男女情爱以及母爱。
D.H.劳伦斯有一句名言:“爱的主要优点,就在于能把个人宇宙化。”正是后两个本能引发了利他主义,造就了伟大的责任感来保护“爱”。
从这个角度看,婚姻制度甚至后面的生儿育女,固然是对爱情的约束,同时也是对爱情的保护。
它让我们“一心一意”地经营婚后生活,让男女之间的感觉更为丰富,并由炽热的爱情转变升华为互相赏识的友情,相濡以沫的亲情。
而这些,或许正是婚姻得以存续至今的重要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