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台北女大学生因室友偷喝酸奶报警,警方为破案采用DNA技术”有感(二)

这件事被媒体知道后,大势报道,大家在网上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

没想到很多人都在指责该女大学生,认为她的做法是浪费警方的人力物力财力,其中包括一些专家教授。

还有一些人虽然认为女生报警做的对,但DNA的费用应该由女生自己出,或者由小偷出。

看到此,我不禁也有些迷茫,为了个人13块钱的损失,而让国家财政花掉4800来破案,似乎确实不太值。

如果这笔费用由报警女生自己来承担,也许她就不会报案(毕竟对于一个在校学生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那么国家财政就节省了4800的费用。

但是,我忽然又在想,这件事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是否能节省4800的费用,因为生活中这样的小事很多。

如果我们放任这些小事的发生,放任这些“小偷”的行为,那么结果必然是要多花十倍百倍的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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