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处世,要避免“唐僧现象”

所谓“唐僧现象”,专指那种缺乏认知基础,从而出于道义动机却做出不合道义之结果的情况。 "唐僧现象"中的“唐僧”指的是《西游记》中的那个取经人。

唐僧现象,当代学者张志平是这样解释的:

“‘三打白骨精’属于比较典型的唐僧现象。白骨精作为成精的骷髅原本属于妖魔一类,为了能够吃到唐僧肉而长生不老,她曾先后变成花容月貌的女子、年满八旬的老妇、口念佛经的老公公。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虽然能够辨别她是妖魔,但是作为‘师傅’的唐僧却是‘肉眼凡胎’,硬要认其为‘好人’。结果,师傅就是不让徒弟惩罚妖魔,甚至帮助妖魔惩罚徒弟。唐僧现象作为一个案例,应该属于动机与效果相互分离、正好相反的案例。

唐僧现象表明,认知错误是导致行为动机与行为效果相互分离甚至相反的重要原因,乃至最为普遍的原因。所以,道德评价中引入认知因素,将正确的认知作为道德评价的基础,便是消除单纯地依据效果进行道德评价,或单纯地依据动机进行道德评价的必要手段。”

成书于心学风行天下时期的《西游记》,主题正是心学。因此,唐僧现象可以视为心学上一个概念,是修习心学者一个应该避免的误区。小编认为,唐僧现象简单来说即好心做坏事,要避免这种情况,自然不能空谈,不能只是“尊德性”而忽略“道问学”,人必须常下“学、问、思、辨、笃行”之功夫。擦亮“火眼金睛”的良知,还得事上磨练,更不能自我封闭。

致良知,不是单纯地讲道德,还是“智慧的处事”。智慧的处事,便是体认天理;总是能智慧的处事,即随处体认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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