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这不是一篇新文章,好几年前在公众号发的。最近看到又有不少人读这本书,就稍作调整,在这里发出来。

之前并没有接触过这本书,只是听书名觉得还不错,就耐着性子看了几页,看着看着就一不小心看完了,这也是今年完整看完的第一本小说吧。之前的《解忧杂货店》是从去年看起,今年才看完,不过那也是一本相当不错的小说。

故事没有那么多的曲折离奇,哈罗德.弗莱(故事的主人公),六十岁,在粮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生活在和老伴的芥蒂当中一片死寂。某一天他收到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来信,告知她患了癌症,不久将离开人世。哈罗德原本只想写封信作为回复,在寄信的过程中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而最终决定徒步走过去,亲自去看望老友。没有徒步鞋,没有指南针,没有拐杖,甚至没有和妻子告别。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他完成了自己的救赎。

岁月变迁,掩盖了许多事情的本来面目,人们总是习惯用今天的感知去解释昨天的事情,然后在错误的认知里难以自拔。其实哪有那么多的解释,沉溺于过去只会让前方的路更难走,对的错的,好的坏的,尽然已经在我们身上留下疤刻下痕,那已然就是我们身体里的一部分。纠结着疤不好看,也该想想结疤的地方是不是更能扛伤害。

文中写到: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就显得平淡无奇。重复而机械的生活当然了无生趣,没人喜欢无趣的生活,但不是每个人都有魄力逃离这样的生活。因为时间的惯性,因为生存的压力,已然没有更多的精力与勇气去折腾,而信仰除了精力和勇气还需要更多。

我很喜欢他在教堂的那段心理独白。他还去了教堂,在教堂顶上一泻而下的寒光里静坐,想到好几个世纪前建造的教堂、桥梁、轮船的人们。现在回头看,他们又何尝不是受到信仰的敦促而做下的创举呢?在没人注意的时候,哈德罗悄悄的跪下,为落在自己身后的人和旅程尽头的人祈祷,并祈求上帝帮助自己坚持下去。他还为自己从没有形成过的信仰而道歉。

故事是悲伤的,文章的结局是温情的,儿子剑桥毕业,却选择了自缢来逃避世界,留下一对老人在余下的岁月里耿耿于怀。曾经的温存不见,只有满地的忧伤,沮丧与根生蒂固的怨。老人用87天,627公里的历程完成了自己的救赎。抛开了芥蒂,找回了自己,也将生活拉回到正确的轨迹。

路那么长,没点信仰怎么去辨别方向。我的信仰呢,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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