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了,就一定要原谅吗?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道歉。

首先在开始之前,我强调一下,本篇文章是以逻辑为出发点,并不是以道德,请各位读者明鉴。

我想问问各位读者一个问题,你认为,道歉了,就应该被原谅吗?

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是困扰大多数人很多年的问题。比如,你的朋友打碎了你最心爱的花瓶的时候,你想大发雷霆要打她的时候,她像一只小猫一样蜷缩在角落跟你道歉,这种行为让你觉得她很可怜,你甚至想去抱住她,安慰她,于是你就想,“算啦,即使生气也无济于事,因为花瓶已经碎了,何必为了一个已经不在了的东西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呢?”,于是你忍了下来,对她说,没事没事,一个花瓶而已,别放在心上,随便摔,你看那里还有很多。然后你们又恢复到了原来那样。(其实这种行为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不过这不是今天的主要话题,想了解的各位读者请自行查阅资料。)

那么问题来了,你真的原谅了她吗?如果,她再一次打碎了你的东西,或者你们又一次地吵架,你会不会拿她曾经打碎了你最心爱的花瓶来攻击她?也就是俗称的“翻旧账”?如果是,那么你的内心就并没有原谅她。

你们只是搁置了你们之间的不快,但是在你和她的心中恐怕已经留有了芥蒂。

现在我们回到最开始的问题,一个人道歉了,就应该被原谅吗?

其实古人已经给了我们回答,孔子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道歉呢,是加害一方表示忏悔的行为,而原谅呢,是受害的一方表示宽恕的行为。这是两个人的两种独立的行为,因此,“我都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这种,就属于道德绑架。

我想各位读者小时后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吧,比如说,身边的男孩子总喜欢打架,老师每次过来劝架的时候,总会让打人者对被打者道歉,然后让被打者原谅他,然后让二者握手言和,谁不顺从,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大部分人因为惧怕老师的全文,也就接受,然后息事宁人了。那么那个被打者真的应当原谅打人者吗?他的心里不会极度的不平衡吗?

“对不起”这三个字里总是含着这样的潜台词:我既然都已经给你道歉了,你就必须原谅我,否则,你就是坏人。这样的道歉,还算是道歉吗?强迫别人原谅自己的道歉,难道不是一种变相的加害吗?

人类习惯于用道歉来息事宁人,而不去考虑自己哪里做错了,这样的道歉又有什么意义呢?

回到最初的问题,每个人都是互相独立的个体,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权利,所谓“天赋人权”,因此,道歉的个体,和接受道歉的个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个体,因此道歉就是一个双方的行为,无论道歉者是不是诚意十足,我想,受害者都有决定要不要原谅的权利,这是人类基本权利之一,任何人都不能打破。

我认为现今社会这种“道歉”的风尚是相当不好的,这样会使人不好好反思自己的错误,犯了任何错误就用一句“对不起”草草了事,这种形态是扭曲的,是不值得提倡的。

上述内容只说的关于被道歉者可以不原谅道歉者,那么,对于道歉者呢?

最近出现了一种情况,那就是强迫别人给自己道歉,这种情况我只讨论是两个人的情况下,而不牵扯到大范围。

按照我刚才说的,道歉者和被道歉者是两个独立的个体,那么,既然被道歉者,有不原谅道歉者的权利,那么“道歉者”也就应当有着拒不道歉的权利,我们的道德强调应该道歉,但是却没有法律强制必须道歉,如果在加害者的世界观里,这不应该道歉,那我认为,他就不应该道歉,因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的尊严都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他认为这个事情不必道歉,那我想,即使你把他用酷刑逼供也不会道歉。当然,道歉和受惩罚是两码事,如果应当道歉者触犯了法律,伦理,道德,那么他是应该收到惩罚的,但是,他有拒不道歉的权利,受惩罚,和应当道歉,并没有因果关系。

那么回到强迫别人道歉的问题,现在互联网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情况,每当一个人犯了一点错误,便被大范围的要求道歉,即使,那并不是个错误,即使在那个人眼里,自己并没有做错,但是迫于舆论的强大力量顶着压力道歉了。但是,这样问题就出现了,这个人对着自己不认为是错误的错误(甚至不是错误)道了歉,各位读者认为,这种行为有意义吗?或者说,他真的应该道歉吗?亦或者说,他是不是被道德绑架了?这难道不是剥夺了这个人的权利吗?哪怕他成千上万次的道歉,他内心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这样真的有意义吗?这只是多数人,对一个人迫害。是对人权的践踏。如果他真的犯了错,法律会惩罚他的,但是,他仍然有着基本的人权。

我觉得,道歉真正的意义在于道歉者对自己的错误的反省,而除此之外,全部不能称作道歉,即使他说了“对不起”。同时,被道歉者可应根据情况来自行决定要不要原谅对方,而不应该迫于压力满腹怨恨的“原谅”对方。这样,恐怕对互相都没有好处。

你可能感兴趣的:(道歉了,就一定要原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