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走一步想三步看五步#90(2)-64

    做HR难,做一个称职的HR更难。

    今天有个HR群里的朋友问说单位里面部分员工需要更换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主体单位变更,询问是否有需要注意的部分。她按照主管的要求找了一份三方合同,但是对于里面应该如何填写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比较模糊询问细节。

    本来沟通时,大家就告诉她处理的思路是要先和转签合同的员工沟通所有涉及到的事项5w1h,为什么换合同、自己的薪资福利和岗位工作等内容是否随之变更等,如果员工同意的话就可以从原单位离职,到新单位签订一份新的合同。这样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是最好的。

    另外一个方案就是万一员工不同意转换主体,他们公司是否有相关政策处理,譬如员工必须离职等支付违约金。而且是不是必须这些人转换单位等情况的预案都有必要准备好以防特殊情况发生。

    因为里面涉及的可能触及法律及赔偿的事宜很多,所以需要注意的部分都要提前想好预案并与公司领导提前沟通最坏的准备才好。

    最后朋友说直接上司只让找个三方协议,然后按照最新的日期开始签订合同,我想公司也总是有自己的考虑,如果员工签字了还好,如果员工不签字的话课可能后续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有很多了。

    这件事暂时告一段落,但事情背后的思路让我又一次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工作。

    我们大多数时候做的工作都是一些基础事务,但恰恰是这些最简单的反而容易出现问题。列举一些简单的例子大家体会一下。

    如果那位朋友的同事不同意签订三方,要求公司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HR如何做呢,迁就这一个员工破例还是干脆为了这件事开除一个杀鸡儆猴,都不是圆满的方案。

    如果员工签了三方,但是最后因为转换公司导致薪资待遇岗位等发生变化而申请仲裁,员工照样可以告公司违约。同时给那些本来留在公司的人造成一种不好的印象。

    一个公司,所有的政策执行都从源头预防并处理掉才是上策。

    如果总是忙于处理烂摊子,不仅仅影响公司的对外形象,同时也会影响内部员工的情绪。而大多数情况都是可以在前期通过HR的工作进行预防的,不要做扁鹊,而要做一个预防小病提前治的扁鹊哥哥们。

    这就要求我们做一件事一定要走一步想三步看五步。提前预防,提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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