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出于job而胜于job,说的就是Oracle 10g后的新特性Scheduler啦。在10g环境中,ORACLE建议使用Scheduler替换普通的job,来管理任务的执行。其实,将Scheduler描述成管理job的工具已经太过片面了,10G版本中新增的Scheduler绝不仅仅是创建任务这么简单。。。。
一、使用Jobs所谓JOBS,其实就是Scheduler管理的一个(或多个)任务的执行调度。 1.1 创建Jobs通过DBMS_SCHEDULER包来创建Jobs,是使用其CREATE_JOB过程。在创建Job时,用户可以指定要执行的任务,调度信息(啥时候执行,执行周期,终止日期等)以及其它一些任务相关的属性。CREATE_JOB过程调用还是比较简单的,例如:
事实上,有权限的话,用户也可以创建其它SCHEMA下的JOB,只需要在指定JOB_NAME时,按照schema.job_name的格式即可。注意哟,这种情况下创建的JOB,其CREATED与OWNER有可能并不相同的哟。 当使用CREATE_JOB过程创建JOB时,可指定的参数值很多,只不过多数情况下用户仅指定部分参数即可满足需求。 其中,上例中指定的参数,分别代表的含义如下:
上面的例子创建了一个新的JOB,不过这个JOB与普通JOB不同哟,此时查询USER_JOBS视图是查不到刚刚创建的JOB的信息,因为这个JOB是SCHEDULER管理的JOB。要查询SCHEDULER管理的JOS,应该通过USER_SCHEDULER_JOBS(当然ALL_SCHEDULER_JOBS和DBA_SCHEDULER_JOBS也可以),例如:
不过,细心的盆友可能会发现,JOB虽然成功创建了,但却并未执行,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原因很简单,还记的前面介绍CREATE_JOB过程时提到的ENABLED参数吗,当不显式指定时,该参数的默认值为false,JOB自然不会运行了。如果遇到这类情形,如何修改呢?请继续关注下一节。 |
1.2 管理Jobs1.2.1 启用Jobs前面创建JOB时,由于未显式的指定ENABLED参数,因此即使指定了START_DATE,不过默认情况下JOB不会自动执行。对于这种情况,DBMS_SCHEDULER包中提供了一个过程ENABLE,可以用来修改JOB的启用状态,调用方式非常简单,例如:
1.2.2 禁用JobsDBMS_SCHEDULER.ENABLE 仅用来将JOB(其实不仅仅对JOB有效,对于CHAIN、PROGRAM等也有效)的启用状态置为TRUE。如果想将其启用状态置为FALSE?简单,还有一个与该功能对应的过程:DBMS_SCHEDULER.DISABLE,例如:
这两个过程仅用来重置对象的状态,因此均可以无限次执行,即使执行时对象已经被置为要指定的状态。 1.2.3 修改Jobs由于JOB的属性众多,难免时不时的可能会遇到需要修改的情况,比如说前面创建JOB时不小心,指定要执行的过程名输入错误(完全有可能,CREATE_JOB在创建时不会自动检查指定的过程是否有效,从这方面考虑,SCHEDULER不如普通JOB严谨哪),这种情况下就必然涉及到对JOB的修改(或者说重定义),没问题,DBMS_SCHEDULER包中专门提供了一个过程SET_ATTRIBUTE,可以用来修改任务的属性值。 例如,修改刚刚创建的JOB:INSERT_TEST_TBL执行的过程,执行语句如下:
当然啦,我们这里执行的这条语句,执行跟没执行没有区别,此处仅做示例,大家表深究。 SET_ATTRIBUTE 过程虽然仅有三个参数,不过能够修改的属性值可是不少,以下列举几个较常用到的:
本参数又与AUTO_DROP相关联,如果AUTO_DROP设置为TRUE的话,那么一旦job到达停止运行的时间,该job就会被自动删除,否则的话job任何存在,不过状态被修改为COMPLETED。 除此之外,其它还包括MAX_RUN_DURATION,JOB_WEIGHT,INSTANCE_STICKINESS,STOP_ON_WINDOW_CLOSE,JOB_PRIORITY,SCHEDULE_LIMIT,PROGRAM_NAME,NUMBER_OF_ARGUMENTS,SCHEDULE_NAME,REPEAT_INTERVAL,JOB_CLASS,COMMENTS,AUTO_DROP,EVENT_SPEC,RAISE_EVENTS等等,这些参数所代表的意义此处不一一详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相关官方文档,或者等待本系列文章的外传,黑黑。 仅从这些可设置属性就可以看出,Scheduler管理的job确实非常灵活,上述提到了这些参数,均可以使用DBMS_SCHEDULER.SET_ATTRIBUTE过程进行设置。 另外需要注意一点,除了用户手动创建的jobs之外,数据库在运行过程中也有可能自动创建jobs。对于这类jobs除非必要,否则不建议进行修改。至于如何区分jobs是用户创建,还是数据库自动创建,可以通过*_SCHEDULER_JOBS视图的SYSTEM列来确定,如果该列显示为TRUE,则表示由系统创建 1.2.4 执行Jobs虽然说jobs大多都应该是自动执行,不过经过前面的示例,大家想必也认识到了,并不是说创建了jobs它就会自动执行,是否能够真正自动执行并不是由你的主观意愿就能直接决定,而是由jobs自身的多个相关属性决定。 关于jobs自动执行的话题相信看完前面的内容后,应该都知道如何设置,下面主要演示,如何手动调用jobs并执行,这其中,当然少不了DBMS_SCHEDULER包。例如,手动执行前面刚刚创建的job:INSERT_TEST_TBL:
Jobs 每执行一次,无论成功或失败,均会在*_SCHEDULER_JOB_LOG中生成一条对应的记录(前提是LOGGING_LEVEL属性值未设置为DBMS_SCHEDULER.LOGGING_OFF),同时,用户也可以通过*_SCHEDULER_JOB_RUN_DETAILS视图查询job执行的详细信息。 1.2.5 停止Jobs停止job可以使用DMBS_SCHEDULER.STOP_JOB过程,例如:
注意,STOP_JOB过程不仅仅是更新job的状态,而是停止当前正在执行的任务,如果你处理的任务当前未在运行的话,那么执行STOP_JOB过程,会触发ORA-27366错误。 停止Jobs也会触发一条任务的日志信息,对于执行停止操作的job,其*_SCHEDULER_JOB_LOG视图的OPERATION会记录为¨STOPPED¨,ADDITIONAL_INFO列中记录的信息类似¨REASON="Stop job called by user: username"¨。 1.2.6 删除Jobs删除创建的job就比较简单了,直接执行DBMS_SCHEDULER.DROP_JOB过程即可,例如:
删除jobs并不是修改该job中某个字段的标记值,而是直接删除其在数据字典中的字义,因此被删除的job如果未来发现仍然需要,只能重建,而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快速恢复。不过,删除jobs的操作,并不会级联删除这些job曾经执行过的日志信息。 |
二、使用Programs在论坛中偶尔见过有人讨论如何在ORACLE中执行操作系统命令,或是ORACLE数据库外的应用。应该说在9i及之前的版本中,虽然说并非完全无法实现(其实还是有多种方式能够变相实现的),不过复杂的实现方式让DBA使劲了力,伤透了心,费劲了事儿。 进入10g版本之后,就完全不必如此费神,因为有了DBMS_SCHEDULER,因为有了PROGRAM。 2.1 创建ProgramsScheduler 中的Program对象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程序"或"应用",而就是一个"对象",由DBA定义的,具有执行某项功能的特殊对象。Program中实际执行的操作可以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创建Programs使用DBMS_SCHEDULER.CREATE_PROGRAM过程,该过程支持的参数如下:
如上所示,前三项为必选参数,各参数实际代表的意义如下:
下面实际操作一下看看,PL/SQL或PROCEDURE没有挑战(ORACLE中直接即可调用),咱们创建一下program,直接调用操作系统中的ls命令,操作如下:
2.2 管理Programs定义的program如何执行,这里先卖个关子,前面介绍CREATE_PROGRAM过程的参数时提到,每个program最多支持255个参数,要为program添加参数,可以通过DEFINE_PROGRAM_ARGUMENT过程。不过在为其添加参数前,要注意program的NUMBER_OF_ARGUMENTS指定的数量,如果该值为0,那么为其添加参数时就会报错。 查询创建的program的信息,可以通过USER_SCHEDULER_PROGRAMS视图,例如:
由于前面创建program時並未指定NUMBER_OF_ARGUMENTS的值,因此我们这里需要首先修改该值为一个非0值,操作如下:
没错,操作还是使用DBMS_SCHEDULER.SET_ATTRIBUTE过程。另外需要注意,program的NUMBER_OF_ARGUMENTS参数可是说想改就能改的,正常情况下该处理必须是在program处于enabled之前确认完毕,否则会触发ORA-27465错误,因此要修改program的参数之前,必须首先确保要修改program的enabled状态为false。 那么对于已经处于enabled状态的program,如何修改其状态属性呢?其实很简单,前面操作jobs时使用的DBMS_SCHEDULER.DISABLE过程还记的吗?没错,该过程对于program同样好使,并且调用方式也完全一样,例如:
另外,如果希望将program置为enabled状态,执行DBMS_SCHEDULER.ENABLE过程即可,这里不再例举。 接下来,就可以为刚刚创建的my_program1添加路径参数,操作如下:
查询为program定义的参数,可以通过USER_SCHEDULER_PROGRAM_ARGS视图,例如:
删除program的argument操作也很简单,使用DROP_PROGRAM_ARGUMENT过程即可,例如:
该过程第一个参数指定program名称,第二个参数指定定义的argument名称,当然此处也可以指定argument的位置,即前例视图返回结果中的 ARGUMENT_POSITION 列值。 要删除program的话就更简单了,使用DROP_PROGRAM过程即可,例如:
当然啦,删除program的同时,也会删除该program对应的所有arguments。 实际上SCHEDULER中创建job时,也可以指定执行外部的程序。SCHEDULER中的Job更像是之前版本继承过来的JOBS,只不过10g中SCHEDULER管理的JOBS功能更加强大。Programs与Jobs不同的是,Jobs是定义好的,定时执行的任务,而Programs则是定义好的,等待被执行的对象。那么Programs是由谁来执行呢,不要走开,广告之后即将全面揭晓。 |
三、使用Schedules10g 中新推出的SCHEDULER可能确实会让很多初接触的朋友感觉晕头晕脑,相比之前的jobs,SCHEDULER中新增的概念太多。比如说jobs,仍然可以理解成之前版本中的jobs,不过功能更加强大(注意10g中也仍然可以使用普通jobs,这是废话,相信看本篇文章的朋友目前应该还是这样在用),比如说program,指的是运行的程序(把要做什么单提出来了),比如说schedule,我将其翻译为调度(job我翻译为任务),定义执行的频率或者说周期。 3.1 创建和管理Schedule sSchedule ,中文直译的话应该理解成调度,从名字来看,它是一个逻辑实体(逻辑,还实体,好矛盾),就是说当创建了schedule之后,数据库中就肯定存在这一对象,只不过这一对象是用来描述job的执行周期。 创建schedule可以通过DBMS_SCHEDULER.CREATE_SCHEDULE过程,该过程支持的参数如下:
各参数分别代表含意如下:
这其中,比较有技术含量的是REPEAT_INTERVAL参数,对于这个参数大家应该不会太陌生,因为前面介绍Jobs,也曾经提到过同名的参数,Schedules中的REPEAT_INTERVAL参数和Jobs中的REPEAT_INTERVAL参数功能完全相同,甚至参数格式也一模一样。 REPEAT_INTERVAL 参数的语法结构要复杂的多。其中最重要的是FREQ和INTERVAL两个关键字。
比如说,当指定REPEAT_INTERVAL=>¨FREQ=DAILY;INTERVAL=1¨;就表示每天执行一次,如果将INTERVAL改为7就表示每7天执行一次,效果等同于FREQ=WEEKLY;INTERVAL=1。 下面,创建一个schedule,指定调度为每周一次的频率,执行脚本如下:
查询当前已经创建的schedules,可以通过*_SCHEDULER_SCHEDULES视图(含DBA_,ALL_,USER_),例如,查看当前用户拥有的schedules,执行语句如下:
如果要修改schedule属性的话,也是使用DBMS_SCHEDULER.SET_ATTRIBUTE过程,该过程的调用方式前面已经多次演示过,这里就不再重复举例了,仅说明一点,对于schedule来说,能够修改的属性包括:REPEAT_INTERVAL、COMMENTS、END_DATE、START_DATE以及EVENT_SPEC。 至于删除schedule,再简单不过,执行DBMS_SCHEDULER.DROP_SCHEDULE过程即可,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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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Schedules调度Programs执行的Jobs通过schedule调度program的执行的job,看到这样的形容是不是让你彻底晕头了,就说明你还是没搞明白10g中SCHEDULERS特性管理的jobs的含意,让三思更直白地给你描述描述。10g版本中SCHEDULER将JOB分成了多个部分,program负责做什么,schedule负责啥时候做,job就简单了,一个字:做。 前面几个小节,三思已经分别演示了创建管理Jobs,创建管理Programs以及创建和管理Schedules,下面我们通过实例来演示,如何创建通过schedule调度program的执行的job吧。 首先,创建一个program,操作如下:
通过上述语句,我们定义了一个program,执行操作系统命令date,并输入到dt.log文件中。 接下来定义一个schedule,操作如下:
定义调试为每周执行一次。此处repeat_interval可根据实现情况进行修改。 最后,创建job,按照指定的schedule,执行program,操作如下:
创建job时,start_date,repeat_interval,job_action等均无须指定,因为这些参数将由program和schedule来控制。 这样,操作完成后,ORACLE就会自动定时(当前设置为每周执行一次)program中定义的操作。 要查看当前的执行情况,通过*_scheduler_job_run_details即可查询(*_scheduler_job_log也可以,不过该视图中信息不如detail中全面)。例如,查看刚刚创建的"EXECOSCMD"任务的执行情况,执行命令如下:
看完这个示例之后,你是否对10g中的SCHEDULER特性多了些了解呢?千万表自满,SCHEDULER特性的功能还多着哪,接着往下看吧。 |
3.3 设置Repeat IntervalJob 和Schedule中REPEAT_INTERVAL参数都是用来控制执行的频率或周期,虽然说周期是一个时间性概念,不过REPEAT_INTERVAL指定的时候并不是一个时间值,而是由一组关键字描述的时间。 除了前面介绍Job和Schedule的REPEAT_INTERVAL参数时,提到该参数拥有FREQ以及INTERVAL两个关键字,其实除此之外,还有如BYMONTH、BYWEEKNO、BYYEARDAY、BYDATE等等参数,可以用来进行更精确的定义,比如通过BYMONTH关键字指定调度运行的月份,BYDAY指定调度在哪天运行等等。 REPEAT_INTERVAL 参数的详细语法如下:
这个语法形式看起来复杂无比,其实实用起来很简单,之所以看起来复杂,是因为其功能太过灵活(之前的三思系列笔记中,已经阐述过灵活与复杂的关系),这里不准备逐条解释每一个语法细节,下面将着重通过一些常用设置,希望能够更有助于广大同仁的理解。 例如:设置任务仅在周5的时候运行:
上述三条语句虽然指定的关键字小有差异,不过功能相同。 设置任务隔一周运行一次,并且仅在周5运行:
设置任务在当月最后一天运行:
设置任务在3月10日运行:
上述两条语句功能相同。 设置任务每10隔天运行:
设置任务在每天的下午4、5、6点时运行:
设置任务在每月29日运行:
设置任务在每年的最后一个周5运行:
设置任务每隔50个小时运行:
另外,你是否在怀念常规job中设置interval的简便,虽然功能较弱,但是设置操作非常简单,无须懊恼,其实SCHEDULER中的REPEAT_INTERVAL也完全可以按照那种方式设置,前面都说了,REPEAT_INTERVAL实际上是指定周期,直接指定一个时间值,当然也是周期喽。 比如说,设置任务每天执行一次,也可以设置REPEAT_INTERVAL参数值如下:
又比如设置任务每周执行一次:
不过需要注意,这种方式仅用于创建SCHEDULER中jobs时使用,不能用于schedule。 |
四、使用EventsEvent直译对应的中文解释是指事件,不过单纯讲事件毕竟太抽象了,举个示例来形容吧。A(对应某个应用程序,或者是ORACLE中的进程)在干活时突然眉头一皱说道,不好,前方有情况,这可怎么办!这时,只见它认真想了想,过了一会儿脸上一喜说道:有了,俗话说早请示啊晚汇报,出现情况要找领导,赶紧给领导发消息呗!于是B(也是对应某个应用或ORACLE进程)就收到了一条A发过来的"前方有XX情况"的消息,这个过程就叫EVENT(含A发消息以及B接收消息)。 SCHEDULER 中有两种触发EVENT的情况:
Scheduler 使用Oracle高级队列来抛出以及销毁Events。当抛出Schduler触发的Events时,Scheduler将消息入队到默认的event队列,application则通过检查该队列来处理Events。当抛出application触发的Events时,application将消息入队到处理job对应的队列中。 下面我们也按照这两个类型来介绍Scheduler中的Events。 4.1 Scheduler抛出的Events前面说了,Scheduler抛出的Events一般是指job状态改变时触发的,那么是不是说只要job状态发生了改变,就会触发Events,其实并非如此,因为默认情况下,job是不触发Events的。 Scheduler 中的job有一个属性叫raise_events,专门用来设置job触发Events的条件,该属性在CREATE_JOB时不能执行,因此默认情况下该属性不会赋值,自然也就不会触发EVENT。要设置raise_events属性,只能是在job创建完成后,通过SET_ATTRIBUTE过程修改job的raise_events属性。 例如,修改前面创建的job-,启用raise_events属性,执行语句如下:
上述示例中指定的raise_events属性的属性值DBMS_SCHEDULER.JOB_ALL_EVENTS,就是抛出Events的触发条件。 触发Events的有下列的类型,分别代表不同的操作:
起用raise_events后,Scheduler就会按照设定的触发条件,当达到触发条件时,即会抛出事件信息到SYS.SCHEDULER$_EVENT_QUEUE队列。 例如,手动执行一次INSERT_TEST_TBL,看看是否向队列中记录信息,操作如下:
执行下列脚本,出队数据:
从返回的信息可以看到,event的类型为JOB_STARTED,表示JOB启动。实际上job:INSERT_TEST_TBL执行一次至少会向队列中插入两条event信息,一条为JOB_STARTED,一条则为JOB_SUCCEEDED(也可能是JOB_FAILED),这里不详细演示,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自行测试。
SYS.SCHEDULER$_EVENT_QUEUE 是一个固定队列,实际应用的过程中,DBA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将该表访问权限授予相关用户,以便顺利出队该队列中的events信息。 另外,友情提醒,默认情况下Scheduler仅保留最近24小时的Events信息,如果希望修改该设置的话,可以通过SET_SCHEDULER_ATTRIBUTE过程,修改scheduler的event_expiry_time属性,该项属性的属性值以秒为单位。 |
4.2 Application抛出的Events首先要说明,这里所说的Application是个代词,即可以表示ORACLE数据库之外的应用程序,也可以是ORACLE数据库中的PROCEDURE等对象,总之你就将其理解成用户自己创建的对象就好了。 Scheduler 能够抛出Events让外部应用处理,外部的应用也可以抛出Events让Scheduler启动job处理,不过并不是任何job都能够对外部应用抛出的Events做出响应,必须在创建jobs时明确指定响应的事件。那么如何指定呢?依靠下列两个附加的参数:
下面,我们就演示创建一个由event触发启动的job,在此之前,首先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具,比如创建队列,由于队列需要基于一个队列表,因此在创建队列之前,首先要创建一个队列表,考虑到队列表需要依赖一个对象类型,因此在创建队列表之前,先得创建一个type.......复杂,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客官可要看仔细了:
OK, 准备工作完成,下面就来创建一个event触发启动的job,创建脚本如下:
上述脚本仅做演示,因此创建的job仍然执行P_INSERTINTOTEST过程。 三思并不准备再编写一套外部的应用来触发,这里仅为了演示application触发job启动的示例,因此三思决定通过pl/sql直接向event_t1队列中添加消息的方式,触发job的启动,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要执行DBMS_AQADM.START_QUEUE过程,将event_t1置于允许入队和出队状态(默认情况下创建的队列是不允许出队和入队操作的),脚本如下:
执行入队操作:
查询队列表中的数据:
然后查询job
看起来jss_1表中并未有新增加记录,似乎job没有执行啊。这很正常,还记得咱们创建job时指定的 event_condition 条件吗:
没错,只有当event_type为¨OP_INSERT¨时才会触发job的执行,前面入队时指定的是 OP_ SELECT ,当然没有触发job中指定的procedure啦,下面再次执行入队操作:
再次查看jss_1表看看:
多了一条记录,说明job已经被自动触发。 最后再补充一句,基于event的job不能通过DBMS_SCHEDULER.RUN_JOB过程执行,否则会触发ORA-00942: table or view does not exist错误。 |
五、使用Chains今天要来认识一位新同学:CHAIN(注意不要敲成CHINA)。CHAIN可以被视做一组Programs的复合,举个简单的例子:运行PROGRAM:A以及PROGRAM:B,如果成功的话继续运行PROGRAM:C,否则的话运行PROGRAM:D。Programs:A、B、C、D以及执行的逻辑关系就构成了一个最简单的CHAIN。 关于CHAIN的管理操作比较多,比如创建/删除/修改Chains,添加/修改/删除Chain Steps等等。 5.1 创建Chains5.1.1 创建CHAIN对象创建CHAIN使用DBMS_SCHEDULER.CREATE_CHAIN过程,这个过程调用非常简单,因为需要指定的参数极少,该过程的定义如下:
在创建时,甚至可以简单到只指定一个CHAIN的名称,其它均为空即可,例如:
定义好的Chains,可以通过*_SCHEDULER_CHAINS视图查看,例如:
注意,不是说创建了CHAIN就齐活,只有一个CHAIN对象ORACLE还是啥也干不了(当然啦,相信从上面执行的创建语句大家也看出来了),CHAIN对象创建之后,要做的工作其实才刚刚开始。其后,还需要定义Chain Steps以及Chain rules。 5.1.2 创建Chain StepChain Steps 就是用来指定CHAIN执行的操作及执行步骤,创建CHAIN STEP是通过DBMS_SCHEDULER.DEFINE_CHAIN_STEP过程进行,例如,为刚刚创建的my_chain1添加一个step,执行操作如下:
Chain Steps 即可以调用PROGRAM(注意是program,不是procedure,当然program中可以定义执行procedure),也可以调用EVENT,甚至调用其它CHAIN(这就叫嵌套CHAIN)。 下面接着为my_chain1添加两个step,操作如下:
要查询定义的Chain Steps,则是通过*_SCHEDULER_CHAIN_STEPS视图,例如:
5.1.3 创建Chain Rule接下来,要为CHAIN的运行定义规则。定义规则是使用DBMS_SCHEDULER.DEFINE_CHAIN_RULE过程,Chain Rules依赖于Chain Steps,每个CHAIN RULE都拥有condition和action属性,当满足condition时则执行action中指定的step。 DBMS_SCHEDULER.DEFINE_CHAIN_RULE 过程的语法如下:
CHAIN_NAME 就不说了,需要注意的是CONDITION和ACTION两个参数。在为condition参数指定值时,其语法看起来稍稍复杂一些,或者说是灵活,condition参数值支持下列的语法形式:
甚至于,还可以制定成下列逻辑语法:
比如说,我们希望条件为step1成功运行,那么可以指定condition参数值如下:
Action 参数相对简单一些,这个参数用来指定当满足condition参数时,CHAIN执行的操作。 例如,创建CHAIN RULE,首先执行my_step1,如果my_step1成功执行的话,就继续执行my_step2,如果my_step2也成功执行的话,则结束该CHAIN,创建脚本如下:
5.1.4 运行Chains最后,来运行一下创建的my_chain1吧,手动运行CHAIN是通过DBMS_SCHEDULER.RUN_CHAIN过程,例如:
语句执行成功,下面需要查看一下执行的结果。我们之前定义的p_p1等program对象,实际上是调用procedure,向一个指定表jss_t2中插入记录,这里直接查询一下该表,就知道执行情况了(在此之前,jss_t2表为空):
你看,jss_t2表中有了两条记录,对应前面设置的CHAIN RULE,说明my_step1和my_step2均已正确执行。
手动执行的CHAIN的话没有系统级的日志记录,因此如果希望看到详细执行情况的话,建议创建job来执行CHAIN,例如:
然后,dba就可以通过定期观察*_scheduler_job_run_details视图来确认chain的执行情况了。 |
5.2 管理Chains5.2.1 修改Chains属性基本上碰到修改CHAIN属性的机率不会太大,因此确实没啥可修改的,对于CHAIN对象来说,能够修改的属性只有两个:evaluation_interval和comments,这两个参数一般情况下甚至都不会进行设置。如果你碰到了确实需要修改的情况,没问题,DBMS_SCHEDULER.SET_ATTRIBUTE过程还记的吧,没错,修改CHAIN也是用它。例如:
5.2.2 设置Chain Step运行属性修改Chain Step的运行属性就不能使用DBMS_SCHEDULER.SET_ATTRIBUTE了,而是有专门的过程DBMS_SCHEDULER.ALTER_CHAIN处理,该过程的定义如下:
前两个参数就不说了,ATTRIBUTE参数用来指定STEP的属性值,可设定的属性值有3个,每个属性值都有TRUE和FALSE两个选项,由VALUE参数指定:
DBMS_SCHEDULER.ALTER_CHAIN 过程修改Chain Step属性后,只有当下次运行时才会生效,如果要修改当前运行中Chain Step的属性,也有一个专门的过程DBMS_SCHEDULER.ALTER_RUNNING_CHAIN进行处理,该过程语法与DBMS_SCHEDULER.ALTER_CHAIN一模一样,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5.2.3 删除Chain RulesChain Rules 没有对应的修改方法,如果要修改某个Chain的rule,只能首先删除不适当的rule,然后重新添加新rule(所谓添加,其实就是再重新定义一个rule)。 删除Chain Rule有专门的过程DBMS_SCHEDULER.DROP_CHAIN_RULE,该过程语法如下:
三思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过程的调用方式那是相当简单,因此就不对各个参数详细介绍了,下面举个简单的示例,比如删除前面定义的my_rule3,执行过程如下:
5.2.4 删除Chain Steps删除Chain Step也有专门的过程DBMS_SCHEDULER.DROP_CHAIN_STEP进行处理,该过程语法如下:
看着有点儿眼熟是吧,没错,与drop_chain_rule的相似度高达90%以上。例如,删除之前定义的my_step3,执行过程如下:
5.2.5 删除Chains如果要删除Chain那就更简单了,执行dbms_scheduler.drop_chain过程即可,例如:
注意,执行drop_chain时,如果不指定force参数为TRUE,那么默认情况下ORACLE会首先检查要删除的CHAIN是否还有被依赖的对象,如果存在的话,会报ORA-27479错误,提示仍然有依赖的对象(所谓依赖的对象就是指,该chain仍然存在chain_step或chain_rule之类),因此无法直接删除。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案有两种:一是手动删除所有相关的chain_step和chain_rule,然后再执行chain的删除,再就是附加force参数并指定参数值为true,这样ORACLE就会自动替你清除所有依赖的对象了。 |
六、使用Job ClassesJob Classes 相当于创建了一个job组,DBA可以将那些具有相同特性的job,统统放到相同的Job Classes中,然后通过对Job Class应用ORACLE中的"资源使用计划"特性,就可以对这些job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源分配情况进行管理。 1、 创建Job Classes使用DBMS_SCHEDULER包的CREATE_JOB_CLASS过程创建Job Classes,该过程支持的参数如下:
其中:
上述各个参数,除了LOG_CLASS_NAME参数为必选参外,其它均为可选参数,例如:
查询系统中已经存在的Job Classes,可以通过DBA_SCHEDULER_JOB_CLASSES视图(或ALL_SCHEDULER_JOB_CLASS视图),例如:
当创建Jobs时,可以通过JOB_CLASS参数来指定job所在的Job Class,如果不指定的话,创建的job默认属于DEFAULT_JOB_CLASS。至于说如何查询创建的jobs属于哪个Job Class,还用说吗,*_SCHEDULER_JOBS视图中的JOB_CLASS列呗。 2、 管理Job ClassesDBMS_SCHEDULER.SET_ATTRIBUTE 过程大家应当还记的,前面的小节中演示中使用该过程,修改job的属性,实际上SET_ATTRIBUTE也同样可以用来修改Job Class的属性,操作方法与修改job属性完全相同,只不过作用函概的范围更广,修改Job Class后,该Job Class下属的所有job属性都会被级联修改(当前正运行的不会立刻生效,将等到下次运行时生效)。 例如:修改刚刚创建的MY_FIRST_JC的日志保存时间:
3、 删除Job ClassesDBMS_SCHEDULER 包提供了DROP_JOB_CLASS过程,用来删除Job Classes。该过程调用非常简单,例如,删除刚刚创建的MY_FIRST_JC,执行命令如下:
如果有多个Job Classes需要删除,并不需要多次执行DROP_JOB_CLASS,只需要在为该过程指定值时,参数值间以逗号分隔即可。 |
七、使用Windows此Windows非彼Windows,通常说的Windows是指盖首富的操作系统,而此处所说的Windows,是指SCHEDULER特性中的一个子项。在SCHEDULER中,WINDOW对应的是一个时间窗口的概念。 我们知道普通的jobs是没有运行时间管理地概念的,就是说一个job启动之后,用户只能被动地等待其执行,一直到其执行地任务完成(或DBA手动kill对应进程),在此期间,执行的job将与其它活动的进程共同竞争当前系统中的资源。对于大型数据库系统,系统资源那可是相当宝贵的无形资产哪,企能谁说用就用、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没点儿计划没点儿节制这还了得。你还别说,在9i之前,还真就是这么回事儿,谁想用就用,谁也管不了,其中表示最甚的就是job。你是否想起了Job Classes,没错定义Job Classes确实可以控制job能够使用的资源,不过单单使用Job Classes并不能灵活的控制job在合适的时间使用适当的资源。进入10g之后,SCHEDULER中提供了WINDOW,事情终于有了缓解。 WINDOW 可以指定一个时间窗口,在此期间,通过与Job Classes的搭配组合,能够有效控制job执行时支配(使用)的资源。比如说job通常是在凌晨服务器负载较低时执行,那么就可以通过WINDOW设置在此期间,允许jobs使用更多的系统资源,而到了工作时间后,如果job仍未执行完成,为其分配另一个有限的资源,以尽可能降低job执行占用的资源对其它业务的影响。 1、创建Window创建Window有一个专门的过程:DBMS_SCHEDULER.CREATE_WINDOW进行处理,该过程有两种调用方式,如下:
刨开那些看着眼熟的,已经认识的,看参数名就知道其所代表含义的之外,下列几个参数可能需要关注:
正如前面CREATE_WINDOW过程语法结构显示的那样,调用该过程有两种方式,差异就在于是指定现有定义好的调度SCHEDULE,还是在执行过程时指定调度,目标和实现的功能都是相同的,这里仅做示例,咱就挑个最复杂的方式吧,执行过程时指定调度,执行脚本如下:
查询当前拥有的WINDOW,可以通过*_SCHEDULER_WINDOWS视图(注意只有DBA和ALL,没有USER,因为所有定义的WINDOW都属于SYS用户)。除了*_SCHEDULER_WINDOWS视图显示当前所有WINDOW外,还有:
2、管理Window通过前面那些SCHEDULER对象的学习,相当大家已经了解了ORACLE SCHEDULER中对象的特点,对于多数对象的管理,不外乎下列几种:
除此之外呢,对于WINDOW对象来说,由于其特殊作用,又有:
注意WINDOW是依赖于其调度的,因此在手动打开WINDOW时,必须为其指定duration属性:
关闭和打开WINDOW,都会记录日志,大家可以通过*_SCHEDULER_WINDOW_LOG视图中获取这部分信息。 3、关于WINDOW GROUP除了WINDOW外,还有一个与WINDOW有关系的叫WINDOW GROUP,一个WINDOW GROUP可能包 含多个WINDOW。使用WINDOW GROUP的本意是这样的,假如说某个job执行的时间比较长,甚至全天24小时都在执行,对于这类job,单个WINDOW很难有效调整其资源占用,这时间呢,就可以通过设置一个WINDOW GROUP,该WINDOW GROUP中包含了多个WINDOW,每个WINDOW分别负责不同时间点时的资源使用计划。 然后在创建JOB时,指定schedule_name参数为WINDOW GROUP的名称(想不到SCHEDULE_NAME还能指定为WINDOW GROUP哪,其实何止WINDOW GROUP,还可以直接指定成WINDOW哪),这样,就可以通过很简单的方式,将job与window联系在一起了。 WINDOW GROUP 的创建和管理与前面介绍的方式极其相似:
这些过程的调用方式也都非常简单,这里就不着重演示了,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自行尝试。
2010-05-10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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