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缝隙(31) 讲“礼”的宋英宗赵曙

历史的缝隙(31)

讲“礼”的宋英宗赵曙

11月12日夜读


今日读《宋史·卷十三英宗本纪》,发现英宗是个十分讲“礼”的人。宋英宗是历史上短命的君王之一,在位仅四年,享年三十六岁。宋史中对于英宗的记载也极其简要,但笔者发现他是一个十分讲“礼”的人——

第一,尊师。小时候在宫中读书时,每次见教授都穿着朝服,不敢有的怠慢。他说:“”师也,敢弗为礼?”那是老师,我怎么敢不敬他!他没有因为自己是皇上的侄儿、濮王的儿子,而傲对师者。

第二,尊亲。他过继给了宋仁宗,继承了大统,成为皇帝。但是他没有忘记生身父母,他要尊崇父母。不能因为自己过继给了别人,就不称自己生父为父,生母为母。为此,朝堂之上,发生了一场史无前例、影响深远的“濮议案”。最终,他顶住压力,坚持已见,不惜放逐六名谏官。

第三,尊重人。这人包括大臣,也包括“下人”。在朝堂之上,他从不直呼大臣的名字,而是以职务称呼。不像现在的有些人,以为自己官位高或者年龄大,就直呼别人的名字,显得十分没有礼貌。更可书的是,宋神宗不仅对大臣这样,就是对宫中的小臣,打杂的太监,洗衣做饭的宫女,也同样避讳名字。让人感受到的是他对人的尊重。

第四,尊重人伦。此前国家有规定,士大夫之子如果娶了皇帝的女儿,那么,她们的辈分就会升一格,为的是避免向公公婆婆行跪拜之礼。宋英宗觉得这是个不合理的礼节,怎么能因为富贵的原因而废弃人伦长幼之序呢。他因此下诏让有司改变这个惯例,只是因为他生病了,没来得及施行。

由是可见,宋英宗是个从小就懂得礼仪的人,这一点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此外,读此卷我还有两个疑惑,记下来以就正于方家

其一,治平三年正月,温州一场大火,烧毁民屋一万四千间,死五千人。

其二,治平二年八月,开封下大雨,一下子淹死一千五百八十人。

水火无情,但令人生疑。温州一地,如何会一场火烧死那么多人。开封京城,一场大雨,没有决河,为什么会淹死那么多人?实在不得其解。

有知道答案的师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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