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出去了

薪資異常報告

本人於2018年4月14日(週六)有上班7.5小時,當天打卡記錄有上午12點的下班卡,沒上午的上班卡,實際當天上午8:30上班。2018年五月底發四月工資時我才發現工資異常,查到是因為欠了2018年4月14日上午的上班卡導致少算當天3.5小時週六加班。發現欠打卡記錄後2018年5月29日上午到資訊室查監控記錄,資訊告知已查不到,資訊劉主任當天有簽字證實超過34天查不到監控記錄。

2018年五月底交上2018年4月14日這天的薪資異常申請單,2018年五月份工資發放仍未加上2018年4月14日這天的異常薪資,請把2018年4月14日的異常薪資加在2018年6月工資。懇請處理!

2018年6月26日找人事問這份薪資異常單的情況,人事說因為沒有監控記錄未處理此異常單。2018年4月份的工資是2018年5月28日打到銀行卡的,發了工資後我發現工資異常查出是因為少算2018年4月14日上午的週六加班,遂去查監控,查監控的時間是2018年5月29日,離事發時間2018年4月14日已超過34天查不到監控記錄(資訊劉主任有簽字證實)。現附上2018年4月14日上午我的工作記錄,當天上午6封工作郵件,請人事明察。

沒有打卡記錄又沒證據證明上了班的,拿不到工資能理解。像本人2018年4月14日上午沒上班卡記錄但有下班卡且有切實證據證實當天上午在上班的(有當天上午發的6封工作郵件作證),這種情況怎麼處理,請相關尊貴的領導明察、明斷,懇請處理,迫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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