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一大早,我骑着共享电动车,行驶在铺着枣红色油漆的自行车专用道上。立秋后的早晨,空气不会很炎热,清爽的风从面庞划过,很舒服。耳畔是麻雀叽叽喳喳的声音,迎着和煦的朝阳,我准备上班去。
眼前的自行车道上,远远的就看见两个年龄在40多岁的中年妇女,她们正站在道路中间,肆无忌惮地聊着天。随着我的行驶,距离她们已经越来越近。我赶紧拧响了把手上的车铃,提示她们我的到来,并期望她们尽快离开这条自行车专用道。
但任凭我一点点地接近,并不断发出叮叮叮的警示音,两位大姐依旧跟没事儿人一样,继续讨论着她们宏伟的人生理想。越来越近了,我已经本能地开始刹车了,最终,我停在了她们的身边,用一只脚撑在地面上。为了表达内心的不满和谴责,我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哎呀!
“哎呀啥呀!哎呀你***(此处省略一大段极其不堪入耳的脏话)!”这一声声尖锐刺耳的咆哮声,瞬间打破了街上原本的宁静与祥和。
我当时就被这位大姐给折服了。她是怎么做到秒换状态的,前一秒还是一位温文尔雅的都市女性,后一秒怎么就变成杀伤力极强的骂街泼妇了。
因为要赶着上班,我也没做停留,继续向前行驶,身后的咒骂声依然不绝于耳。
后来几次我在骑车的时候,都会刻意观察那些走在自行车道上的行人。大部分人的反应都极其迟钝,我只有从很远就开始不停地一直打铃警示,他们才会很缓慢地向边上挪开一点位置。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压根儿就不管,继续走他的路,最终只能是我骑到人行道上绕开他们。以至于我一路上总是提心吊胆,双手必须时刻搭在车闸上,随时准备捏下。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做了思考和分析。产生这样的矛盾,主要是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因素造成的。
外在因素是咸阳这座城市本身的问题,多年来交通发展极其缓慢。就说这种自行车专用道吧,大约是前两年才从人行道中独立划分出来的,因此难免部分市民还不适应。很多电动车、自行车依然行驶在机动车最右侧车道上;相应的,行人也依旧保留着在自行车道上行走的习惯。这一点在一二线城市应该就好很多,一方面城市交通规划动手早,也更合理,另一方面是那里的人早就养成了各行其道的良好习惯,这方面矛盾就不那么凸显了。我以前在北京呆过一段时间,电动车、自行车在路上的效率就很高。临近的西安也是一样。
内在因素就比较令人无奈了,比如明明听到了后方的车铃声,但就是不给让。我想这些人大概是这样一种心理——反正你也不敢撞过来!这一点不光是行人,那些骑电动车、自行车的跟汽车抢道的,一样大有人在,大都基于这样的心理。
从去年一段时间起,包括咸阳在内的许多城市都开始实行路口车让人的规则,这一点我并不否认,并且也很乐意执行。但实施之后,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被“惯坏了”的行人。明明是行人红灯,却仗着车让人的规则,大摇大摆地过马路,开车的只能停下来等,导致行车交通堵塞。
还有那些艺高人胆大不怕死的电动车司机,这些人上路前又没有经过正规的学习,对交通规则一概不知,也不受交规的约束,那还不信马由缰了呀。在机动车道上来回穿梭,闯红灯,在最左侧快车道上行驶,甚至逆行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开车的对待这种人,往往只能是一脚刹车让过去,再在车里骂两句就完了。但万一哪一次没刹住,骑电动车的往往下场比较惨。生活中电动车与汽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案例,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交通事故都是同情弱者的,这种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一定是开车的。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原则的。下面是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认定原则(敲黑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摘自网络)
最近我也在网络上看到一些类似的案例,最终交警部门明确将事故责任判给非机动车一方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多了,还汽车司机一个公道,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都是路上的一个对象,就应该接受统一平等的交通规则约束。
因此,我在这里发起倡议,希望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们,请认清自己的道路,多些自觉明白的人,少些糊涂蛋。每个人都能走自己该的路,莫去占了他人的道。这样才会让我们的城市运转地更加稳定、顺畅,也让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更加安全、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