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戴-刘易斯

丹尼尔·戴-刘易斯,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演员。看到一篇介绍他的文章。


演《林肯》,他就是那位伟大而悲悯的总统;演《纽约黑帮》,他又是那个憎恨黑人的“屠夫比尔”。演《血色将至》,他就是那个贪婪疯狂的矿主;演《纯真年代》,他又是那位内敛守礼的翩翩君子。演《最后一个莫西干人》,他就是那位随风奔跑的勇士;演《我的左脚》,他又是那个行动不便的天才作家……

  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无法想象大家还在讨论表演时应该投入多少精力,对我来说,无论何时都应该投入百分之百。”他是出了名的戏疯子,他的妻子在看过《血色将至》之后说:“我知道自己嫁给了一个魔鬼,但我仍不可救药地爱他。”对于刘易斯,每演一部戏,就要重新经历一遍主人公的人生,所以他每次拍摄完成之后都要休整一段时间。

丹尼尔·戴-刘易斯的十佳表演瞬间

  据说早在1993年,斯皮尔伯格就曾邀请刘易斯出演《林肯》,但他却以自己阅历不够为理由拒绝了。2010年,刘易斯在同意出演这位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后向导演提出要用一年的时间准备——他阅读了无数关于林肯的著作,甚至以林肯的身份与朋友联系、出席宴会。

  出演《血色将至》之前,他花两年时间了解西部采矿史,学习当时的工具用法和采矿技术,才能将影片开头那段亲自下矿的戏演得如此精彩。

  为了演好《纽约黑帮》里的“屠夫比尔”,他跑去学杀猪、学近身搏击,甚至因拒绝穿与戏中时代不符的保暖衣而险些丧命。

  拍《因父之名》时,他急速减重近15公斤,还到监狱中去体验生活……甚至有报道说他坚持让剧组工作人员每天用冷水泼他。

  早在《最后一个莫西干人》开拍之前,他就过上了狩猎的生活,提前学会打猎、剥皮,坚持只吃自己狩猎回来的食物。

  为了拍《我的左脚》,他坚持坐在轮椅上甚至不慎摔断了自己的肋骨,那段时间他完全过着角色的生活,只用左脚做事,他的投入和超凡的天才让他第一次被提名就拿下了奥斯卡影帝。

  可以想见,“用生命去表演”的方式将会极大影响他的精神状态——刘易斯最初被人认为“清高”,就是因为他很少接戏,有时甚至几年才演一部戏,对于此,刘易斯自己解释道:“我给自己定的规矩就是一定不能连续工作,就像是种地,我得让土地休耕一段时间,我才能意识到我这块土地什么时候可以继续播种了。”

  这种工作方式很耗时,被人认为是“笨方法”,但却拥有无与伦比的魅力,他尝试让自己住进这个角色的灵魂中去,并在这个过程中全然抛弃了“自我”。他为一个个角色带来丰满的血肉,就像一位令人尊敬的工匠一样,用每一分每一秒的入戏,把创作者人文主义的想象变成一个个影史留名的传奇。

丹尼尔·戴-刘易斯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

  他好像永远活在梦中,他曾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说:“电影是个白日梦,而我一直渴盼着能够成为梦中人。但等到真正开始做梦,才发现这是件很累的事。可是,我有一个神奇的闹钟,每当我想要停下的时候,它就会发出清脆的闹铃,让我重新投入。这个闹钟,名叫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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