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图斯残忍地刺杀了凯撒

重新细读了两本书里的相关章节,现在感觉算是比较彻底地吃透了戴维森的事件本体论

  • Pietroski, Paul, 2003, Chapter 5: Semantics and Metaphysics of Events, in: Ludwig, K. (Ed.), 2003, Donald Davids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137-62.
  • Joseph, M. 2004. Donald Davidson[M]. Acumen Publishing Limited, pp. 102-16(Chapter 6: Events and causes).

Pietroski搞逻辑可能比Joseph专业一点,讲得也清楚一点,不过Joseph也提供了一些独特的侧面。

日常行动语句:

  • (1)布鲁图斯刺杀凯撒。

按照传统分析可能会这样来揭示它的“真实”逻辑形式:

  • (1’)刺杀2(布鲁图斯,凯撒)

也就是被一个有序对满足的二元谓词。直观地说,就是“能动者”与“受动者”之间存在一个“刺杀”的二元关系。

而戴维森的方案则是:

  • (1a)(存在e)[K3(布鲁图斯,凯撒,e)]【Markdown居然打不出存在量词符号】

除了能动者和受动者,还引入了一个事件变元e。

之所以采用新的分析方案,有好几种理由,我认为真正有力的一种理由就是,当我们给行动语句增加副词做出扩展的时候,只有采取戴维森方案,才能体现出扩展语句和原语句之间的逻辑蕴涵关系。

而戴维森方案的话,这一系列句子都可以用三元谓词“刺杀3(x,y,z)”再加其它副词成分合取来表示。蕴涵关系得以保留。所以认为它更真实地揭示了行动语句的逻辑形式。

后面Pietroski还把讨论范围扩展到基本行动问题上。以前我只是在语义分析层面理解这个问题,没想过还能从形式分析中得到帮助。不过这个问题本身不是特别重要,八十年代之后没什么人再讨论了。如下几个问题都是相关的:基本行动问题、行动的时间问题、行动的副产物问题、行动的折叠式后果(accordion effect),使役动词(causative verb)的问题。【戴维森1985行动的副词Adverbs of Action有一些分析。】

行动事件的个体化问题,戴维森Quine以及Kim的观点有密切对话,可以说就是他们的对话把这个问题架起来的。Pietroski和Joseph都花了一些篇幅,Pietroski讲得更深一些,但都没给出终极答案。

  • 日常直观可能会很自然地诉诸共同的时空区域,但这碰到的困难是某个经典例子:一个金属球一边旋转,一边升温,两个事件有着共同的时空区域,但似乎并不同一。【忘了谁最先举的这个例子了。Pietroski用了但也没引】
  • 早期戴维森认为因果关系足以提供事件的同一性标准【Joseph提到了他只是“试探性地”这样认为】,但这个标准可能存在循环困难。【我记得SEP, Mental causation也在反对功能主义的语境下提到过这个思路】
  • 后期戴维森接受Quine建议,认为事件同一仅当它们占据了“相同的时空位置”。但这真的不会使事件消解到物理对象中吗??【Davidon, D. (1985f ) Reply to Quine on Events. In E. Lepore (Ed.), Actions and Events: Perspectives on the Philosophy of Donald Davidson (pp. 172–6). Oxford: Blackwell.】

最后肯定有必要比较一下金在权的事件观:“实体在一个时间对属性的例示(exemplifications by substances of properties at a time)”【Kim, J. 1976. “Events as Property Exemplifications”. In: M. Brand & D. Walton (eds), Action Theory,159–77. Reidel Pub. Co.】更接近日常直观,但如果拿来分析前面那一系列行动语句,显然会吃亏。

戴维森自己在"Causal Relations", "The Logical Form of Action Sentences", "The Individuation of Events"这些文章里都夸耀过他的方案更好。“这种分析以一种对我来说很有吸引力的简单方式,处理了一系列问题;而且我不认为任何其他理论能处理得这么好。”

最后的最后,Quine非常重要。这里不得不吐槽戴维森的写作风格真是要不得,省略了太多正面的背景介绍,假定读者和他一样精熟Quine。

当然Quine的确可以算是分析哲学的基础知识,但我以前读的太水,基本都是二手文献的概括介绍,然后还读得挺高兴,以为大致get到了中心思想,但这和精度原文有实质差别。

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刚开始读戴维森的事件本体论的时候,对他的很多Quine式预设完全不敏感。

所以这次借着事件本体论,又找了点Quine来读。其实还是二手,但比以前的更精确。另外还有一个差别是,这回就不是把它当成某种思辨理念来理解了,因为戴维森对它的运用就活生生摆在眼前,比如事件本体论就是直接以蒯因“本体论承诺”作为思想基础的。Quine的很多名言,“清除本体论的贫民窟”,“存在就是成为一个约束变元的值”,“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实体”,这些在戴维森对事件本体论的说明里可以看到很清楚的应用。不愧是Quine的好学生。

所以要讲清楚戴维森的事件本体论,应该专门有一节讲Qu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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