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效用最大化就是人类知行合一和天人合一的过程

林汉扬  写于2018-05-25

hhj(黄焕金)网友说:

“我已经充分的证明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是无法确定的。所以,我区分了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用个别价值来做价值决定,这是可以确定与固定的。而用这个社会必要劳时间的价值做为价值实现,这是能动灵活的,即一个价值能够实现的大小 ,是能动灵活的。这个非常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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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回复:

      无法确定是因为主体与对象以及时间的无法确定,可以确定是因为主体与对象以及时间可以确定。也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量是指某一时空、某一人类社会主体、某一对象、某一需求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时间),如果离开最基本上的时空定位,比如,把当下生产一部手机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以一千年前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可以说把当时人类用于生产其它所有产品的的全部劳动时间都以当下的手机标准劳动,那么,也不可能实现。所以说,即使能实现,但要倾尽全人类的劳动力耗费而放弃其它更必需的低层基础需要的产品或商品的生产,这样也是无必要的。

        可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为按照需要层次的轻重缓急的必要次序来实现的,当基层的需要相对实现了才能出现大概率的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当然,除了上述的人(主体)、时空、需要之外,最后一个就是人类对自然物原来只体现自然使用价值的自然属性,可能无或很少社会使用价值的社会属性,现在,要把自然使用价值改造或转化为符合人类社会的产品或商品等有用物等,就需要有人的有目的的劳动生产,这个生产过程是把自然物通过人这个劳动主体主导结合生产资料包括生产工具来转化它们的形状、硬度、颜色。。。等等符合于能满足主体自身需求的自然属性,使之成为社会属性,这个过程就是相对于社会需求的生产供给,而供给必需以合理需求为依据。

      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越高,表现出来的社会生产力就越大。从低效高耗高污染的工业经济到高效低耗环保循环经济的发展就是对自然物(潜在社会使用价值)的社会化或把相对不可控性逐渐向可控性的发展过程,是人类对物的正知过程,也是一个正物的过程,用国学就是人心与道心统一的天人合一或知行合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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