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红的请柬摆在桌上,宋清欢要结婚了。婚礼就定在这个周六。请柬是她和她未婚夫亲自送过来的。
我送上了最诚挚的祝福,然后礼貌地送他们出门,微笑地告别。最后,转身,关上门,我收起了脸上硬撑的笑容,木然地跌坐在沙发上,心里像有一个口子,被无声地撕裂开了。
虽然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可是当现实就摆在眼前时,我还是痛苦不已。我狠狠地捶了一下沙发,心里无数次冒出这个问题:要是当时我跟她说了,结果会不会就不一样了呢?
宋清欢是我大学的同桌,是我暗恋了十多年的女孩。她占据了我的整个青春,是我唯一放在眼里、心里的女孩。现在她要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狗血的剧情,在现实生活中屡屡上演。
那年刚考上大学,开学的第一天,她因为迟到,站在教室门口,一声清脆的“报告”声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见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孩,扎个高高的马尾辫,一汪秋水般的眼睛,正笑盈盈地站在门口。瞬间,我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明亮了。
好巧,老师让她坐在了我身边的空位上,就这样,她成了我的同桌。下课了,她扯了一下我的衣袖,笑着对我说:“你好,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宋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
看着她明亮得像装满了星星的大眼睛,白里透红的脸上,一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我抑制住一颗怦怦乱跳的心,用我一贯淡淡的口气回答:“我叫宋千画。”
“啊,太巧了。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而且你的名字好好听啊,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她欢呼雀跃地说。我避开她热情的目光,转过头,有点冷淡地说:“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可是她似乎没有感觉到我的冷淡,一直叽叽喳喳地说着,直到上课。
我感受到了她带给我的悸动,但又害怕这样的感觉。这么耀眼的女孩,我怕,爱而不得。我刻意用我的冷淡来回应她的热情。可是,她天然不加雕琢的魅力,又紧紧吸引着我的注意。
就这样,我们开启了我们之间特殊的相处模式。清欢热情,活泼开朗。而我沉默寡言,对什么事情都淡淡的。但在我的心里,清欢就像一束光,照亮了我的生活。
清欢聪明,但心事却没有花在学习上。几门功课都是勉勉强强及格。我的数学极好,考前,我会偷偷地花上几天的时间,认认真真地帮她把考点全部梳理出来,然后装作无意地放在了她的桌子上。
慢慢地,我会每天早早来到教室,帮她接一杯满满的热水;会在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的时候帮她披上一件校服;也会在自己原本不多的生活费里,省下一点钱给她买爱吃的油条······
终于,我不愿只做她的同桌了。我在暗暗等待一个表白的机会。
那个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买不起贵重的礼物。于是,我降低了自己的伙食标准,努力在校外兼职,一年的时间,我攒下了一笔不少的钱,去一家首饰店给她定制了一款刻有她名字的项链,准备在她生日的那天送给她。
可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找她时,在女生宿舍楼下,我看到了让我难以接受的一幕。只见清欢正满脸羞涩地依偎在班长怀里,我紧紧地攥住手里的项链,慢慢地退了出来。
此后,我一边收拾自己的心情,一边看着清欢越来越明媚的笑容,五味杂陈。
毕业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清欢的电话,她哭着对我说,班长不要她了。我放下电话赶了过去,只见清欢满脸憔悴,眼睛红肿,我心疼不已。
她一见我,就抓着我的衣袖,流着泪,喃喃地问我:“你说,我哪里不好,他为什么就不要我了?”看着她痛苦的样子,我想起了那副项链,我差点夺口而出,“让我来呵护你。”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下,“趁人之危”四个字跳进了我的脑袋里,我默默地想,现在还不是时候,来日方长。
过了很长的时间,清欢才从失恋的痛苦里走了出来,我也更加努力地工作,想要给清欢一个安稳的生活。又过了两年,我想,差不多是时候了。我给清欢打电话,跟她说我这个周末去看她,并且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跟她说。清欢在电话里欢快地说,“好呀,正好我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当我穿着一件清欢最喜欢的藏青色西服,带着鲜艳的玫瑰花敲开清欢的门时,清欢已经准备了一桌子的菜,只是,房间里还有一位男士,清欢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
我不记得当时我是怎么离开的,追悔莫及,我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现在,清欢要结婚了,而我的身份,永远都只能是清欢“最好的同学”“哥们”。
世间的事,没有来日方长。如果我把“当时我想说”变成“我现在就说”,或许,又会是另一种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