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写作与文学欣赏

     

      在完成每天的阅读后,最先出现的是读后感,我每次都会快速地扫描一下这些读后感,有的读后感非常有见地,让我加深了对作品的理解和认识,但也经常看到,有的读后感却对作者在故事情节之外的描写和论述表达反感和不耐烦。读到这样的读后感常常觉得有些遗憾,我一直喜欢阅读,对文学作品的写作和阅读赏析有一些个人浅见,现在写下来与有兴趣的同学讨论,看看是否有一定道理。

      故事情节是文学作品的骨骼,比如张三杀了李四,侦探王五破了案,这种事件本身也能吸引读者,但这叫社会新闻,或者说司法文书记录,它也有文学性,但文学性质很低。

      如果要写成故事,写成小说,那就得增加情节,增加描写。

      增加情节,使之变得曲折和充满悬念,比如增加情杀或仇杀等情节,使读者不但明白事件的来龙去脉,而且会对作品的人物投入相应的爱憎情感。但这基本上仍是文学作品的骨骼。

如果要使人物丰满,故事立体,那就要增加各种描写,人物描写,风景描写,自然和社会背景描写,这些描写是作品的血肉毛发,它们是考量一个作者,一个作家的文学艺术水准高低和词汇丰富程度的标杆。

      而作品要有灵气,要有意义,那怎么办?那就是要有论点,要有中心思想,要根据故事情节,用优美精妙的语言,在合情合理的逻辑中推论出让读者信服的论点。

      如果一部文学作品,能做到:情节离奇,描写优美,意义深远,那么就是一部好的作品,甚至就是一部经典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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