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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有一“扫地僧”,是一传奇人物,也是我们凡夫俗子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本是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八十年代末的大学生哦,很难考的。他还是深圳当地的土豪,祖上给留下了一处宅子,价值几何我就无法估计了,反正我十辈子也挣不了那么多钱。后来因为炒股,人生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房子抵押出去了,老婆和他离婚了,向同事向家长向学生疯狂借钱,工作也没了。最后,领导可怜他,给了他一个化学实验员的工作。
我想讲的是他人生后半部分的故事。
一个学理工科的知识分子,一个被自己“作”死的中年男性,仓促地就跌入了人生暮年。头发全白了,黑黑瘦瘦整日沉默寡言的。我们谁都不曾注意到他,除了作为谈资,他就是一个被遗忘的存在。
突有一日,他精神饱满气宇轩昂,拿着一匝诗稿来和我交流,我为之惊叹!
问他读什么书,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我这些年就读过两本书,一本《人间词话》,一本《论语》,还没读完。我笑着调侃他说:人家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你是半部论语写美文啊。
这个“扫地僧”,不仅让我折服于他深厚的文字功底,也让我看到了读写对一个人的救赎作用,更让我领悟到了慢读书的魅力。
咱们上有些自诩博士的人推荐一年读200本书,一个周末读20本书。唉,这不是哄骗人吗?可叹的是还有人满口感恩叩谢。
我真想拧着这些听话人的耳朵骂他:你脑袋咋了?被浆糊糊住了?
一个文艺青年,不管是初学级别的还是骨灰级的,被这速成的读书方法给糊弄住了,真是大悲催啊。
当我看到有人推荐两个小时读完一本书的技巧时,我正好用两个小时看了一篇文章。
是的,曾经看书走马观花的我因为写作,读书越来越慢,也越来越享受读书的感觉了。
其实,这两个月来我只看了两本书,一本是《散文三十年:纸上春秋》,一本是龙应台的《目送》(没看完)。现在正在读脂砚斋批评本的《红楼梦》。
我看得极慢。只要拿起本,必定拿起笔。随手圈画,随手做笔记,随手写感想。我主要从三个层面看一篇文章:其一,是主题,作者想表达的是人类哪方面的思考?其二,是文章脉络,作者的思维走向图是怎么样的。其三,是打动我的那些闪光的语言。这些语言是如何组织在一起的,是什么原因让她如此打动人心?
我有四个笔记本。一个笔记本分类用标签标上“景”“情”“理”三部分;一个笔记本专门记述人物事迹以及我的评论;一个笔记本专门是谈读书和写作技巧体会的;一个笔记本是记录古典诗词佳句的。其实做笔记摘抄是我上学时的好习惯,但是已经遗失许多年了,今天捡拾起来,感觉很好。
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才发现,只有精读书的时候,才能有会意的感觉啊。和书中人物对话的当时,妙不可言。
慢读书,才能看到文字背后的风景。
有些人写文是不好好说话的,比如曹雪芹这老人家。你以为《红楼梦》富贵荣华、锦绣满地,但悲凉之雾,早已遍布华林。不读上几遍、十几遍,如何领悟到它的好?
中国的古诗词更是如此。一首写浪子流浪的小曲《天净沙 秋思》能倒背如流了,可是好文不厌千回读啊,问问自己,这首诗好在哪里呢?
以“枯藤老树昏鸦”一句为例来谈:
“枯藤”带给人枯寂感;“老树”带给人苍老感;“昏鸦”带给人昏沉感;阅读时,你是否会在视觉上就会出现一个面目苍老、形容枯槁、表情迷惘而阴沉的人物形象?是否会在心灵上荡起枯寂、沉郁、阴暗的感觉?
但是,“枯藤”是枯寂的,但未失苍劲感;“老树”是苍老的,但未失挺拔感;“昏鸦”是阴沉的,但未失矫健的姿态。
——全是黑白分明的轮廓,线条有力,对比强烈,像黑白两色的木刻,阴沉而有力。
那么,这个断肠人的形象就是阴沉而带有力感的。想象一下吧,断肠人在故乡遇到了断肠之事,四处流浪。
在流浪中,他经受着孤独和寂寞,经受着困乏和饥饿,用意志抗拒着心灵的痛苦和生活的困乏,渐渐地把痛苦深深地埋在心底。澎湃的激情消失了,剧烈的痛苦平静了,青春的幻想消失了,但人心也很快地苍老了,心灵变得枯寂了,性格变得阴沉了。
读到这里,第一句方算是读完。
好的文字都有着无限强的张力,越是慢慢读,其文字背后的张力愈凸显。于作者而言,是遇到了一个知音;于读者而言,则是悟出了文字中的妙处。
慢读书,才能反观自己的人生风景。
越是慢读,越是能尽快融会贯通。这种通,不只是各种书籍各类文章之间的通,还是书与人生的通。
张爱玲的姑姑评价张爱玲:你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所谓俗骨,不是市侩庸俗的俗,而是对生活的热情和对人情世故的熟稔。
因为写作,因为读书,我觉得自己又多了许多俗味。
比如,我八卦地关注身边人的故事了。那个化学实验员在读《论语》,原来是从亿万富翁因为炒股沦落到了租房境地。这不就是扫地僧吗?那个光头夜夜醉歌,原来曾经是个情圣如今和老婆形同陌路;那个同事那么温和可亲,怎么突然就了结了生命呢?
每一段故事背后都是生活的酸甜苦辣。因为写作,我迷恋于看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不仅自然界有风景,人世间的风景更苍凉啊!
再比如说,我读了龙应台的《如果》:“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陪他坐飞机,一路牵着她瘦弱的手。”
那天我正好陪父亲一起吃饭,莫名地就有一种强烈地要珍惜此时此刻的感觉。我拉着父亲的手,为他找好座位,给他夹菜,像个孩子样放肆地在他面前谈笑。以前,我总是觉得在父亲面前太拘谨了,可是那一天,我突然觉得好轻松自然。我特别享受!
一箪食一瓢饮里的情怀比笔下的述说更值得珍惜。我很感激,因为读书和写作,我学会了珍视人世间那些最美好的东西!生命那么短,美好,稍纵即逝。
我家铁人在我的带动下也投入地看金庸全集了。晚饭后,我俩在书桌前对坐,他读金庸,我读红楼。然后,他在书上写下了几行字,推给我看:
“一杯清茶,两人对坐。捧读经典,消此永夜。”
我向他竖起大拇指。
时光在相对无言中渐渐流逝,我想起胡适的那句话: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慢读书,才能写出不喧哗自有声的文字。
当读书与自己的人生打通之后,我们写出的文字就是属于自己的,不喧哗,自有声。
因为这些文字来自内心,来自思考,来自人生阅历。
这难道不该是我们的写作追求吗?想想看,咱们这些写作者,辛辛苦苦来码字,仅仅是为了自嗨吗?
我在《写作:照见孤独的自己》一文中认认真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
这几年,我一直慢慢读书慢慢写,虽然无甚成就,也没书籍出版,但每篇文字的背后都有着自己的声音。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反复修改几年间的文章,您所看到的日更文,从来都不是。哪怕是最近新写的文章,也必定是十天前的,因为对文字的慎重和珍爱,才要如此反复斟酌啊。
许多文章都是缘于慢读慢思而来,特别是写人评,必须有深读深思,打通书中人物和现实里的人生。
所以有时我写的书中的人物,就像是在写身边的人物。我写的《辛弃疾:金戈铁马,侠骨柔情》被身边一个好友看到,她问我,我怎么觉得你写的有你家铁人的影子啊?
还有些时候,我就是在写自己。我在读《雷雨》的时候,是一个周末。像是一个疯子一样,我从客厅走到卧室又走到阳台,我大声地读蘩漪的台词,读到痛哭。虽然我写的《蘩漪:在冰与火的欲望中挣扎》是一篇不太被关注的文章,但是写完之后我特别舒畅。
最后,借用周国平的一句话收束此文吧:“那些躁动不安、事事想发议论的人,渴慕荣利的人,以炫耀姿态生存的人,哪里会肯心于自个儿会意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