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和商鞅:悲惨的变法者—商鞅3

荒地是能够开垦了,可是老百姓的情绪调动不起来,怎么办?公孙鞅又想出了一个办法,鼓励大家伙耕织,只要耕织多到一定的量,就可以不用交付税。同时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阡陌

秦国的地盘,不在中原那种四战之地,但是他四周有三晋、西戎、楚人和南蛮。这令公孙鞅感受到必须要加强军事能力。他公布新法令,也许这个法令,令他最后身死:现今通过军功才可以获得爵位和封地,每砍一个人头,爵位一级、当官时俸禄多五十石。现在的爵位,统统废除。这一项法律,招惹了许多贵族,这也是他最后车裂而死的原因。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公孙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公孙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魏•李悝《法经》

公孙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公孙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公孙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公孙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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