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给学生上《医学伦理道德和卫生法律法规》这门课程时,我问了学生一个问题,就是当他们遇到大妈摔倒在地的时候,他们肯不肯扶大妈起来。
答案众口不一,但大部分的学生都说,他们不敢扶,原因是没钱,扶不起。
后来我给学生讲了一个案例:
前段时间,我带着6岁的女儿洋洋回乡下母亲家,那天天气很热,毒辣的太阳晒得人晕晕乎乎的,我特别困,于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洋洋平时特别好动,不肯乖乖呆在家,也不肯睡午觉,那天她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跑出去玩了。
当我睡得正香的时候,一个电话把我吵醒了,那是一串陌生的号码,照平时来说,这种电话我一般是不接的。
但那次,我没有挂电话,而是耐心的接听起来。
电话那头是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她问我是不是洋洋的母亲,她说洋洋在她那里,她还说了她的具体位置,那是离我六七公里以外的砂石场。
对方的话,我首先肯定是不相信的,我觉得她就是一个骗子。
对方估计是猜出了我的心思,接着又打来一个电话,第二次电话让我很不耐烦,我本打算说几句不好听的话打发她的,然而电话那头传来了我女儿清脆的声音。
我瞬间放下疑虑,并请求对方帮我照看着我女儿,我立马开车过去接她。
接到我女儿后,女儿毫发无损,她告诉我她本来是去找小朋友玩的,谁知走错了方向,后来就越走越远。
由于岔路太多,她不知道走哪条路才能回到外婆家,只能硬着头皮一直往前走。每当遇到一个路人,她都会停下来请求路人帮助她,但没有任何一个人理她,直到遇到那位砂石场的阿姨。
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一直以来,我就像洋洋遇到的那些路人,虽然很同情她,觉得她很可怜,但总是会担心这样那样的麻烦,所以经常想都不想就会拒绝她。
幸好,世界上还有那一位热心的阿姨。
我不敢想象,要是我女儿当时不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怎么办?要是我女儿遇到了坏人怎么办?要是我女儿在路上被车撞了怎么办?
要知道,在这之前,我女儿除了在校期间,她从来没离开我的视线超过5米。
曾经,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小心一点,我就不需要人帮忙,我完全可以处理好自己的事。
但这次,我发现自己是多么的狭隘,人活一世,怎么可能永远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呢?
所以,从那以后,我决定要做一个好人。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其实我们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是善良的。
然而,大部分的人都和我一样,只保留了那份善良的心,却没有善良的行动。
复旦大学陈果教授说过,如果只有善心而没有善行,那么一切都等于零,根本谈不上是好人。
而真正的好人,应该是那种既有善心还要有善行的人。
比如看到饥饿的流浪汉,主动过去给他们买一个包子馒头,总比在内心可怜他强得多;
看到小孩独自一人在外面大哭,主动上去询问,帮他给他的父母打个电话,总比在内心去责骂孩子的父母没有责任心好得多;
看到老人摔倒,主动上去把老人扶起来,总比在内心可怜她一百次一千次强得多。
说到这里,我的学生都说,他们以后也要做个好人,他们一定会把善心变成善行的。然而,仍然还有一部分学生说,他们不敢扶老人,他们怕被讹钱。
后来我又给他们分析了一下,关于扶不扶的问题。
首先,在以前,由于很穷,大部分的老人都买不起医保,受伤以后只能靠自费医病。
老人为了不让儿女承担更重的负担,同时也怕儿女因为这个责备她,便去讹救她的好人。
现在这种状况就不存在了,现在每个人都有医保,治病的钱大部分都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老人们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个原因而丧失自己的良心。
其次,以前庭审的时候,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官通常是靠推断来进行裁判的。
法官认为,如果不是我们撞倒的老人,我们为什么要去扶她,所以就会判我们承担不利后果。
而这次《民法典》为了鼓励人们做好人好事,专门有“好人法”这一块的规定,即如果我们因为帮助别人而受伤,受益人应当给我们适当的补偿。
简单来说,就是假如我们在扶老人的过程中,不小心受了伤,我们不但不用给老人钱,老人还要给我们相应的补偿。
这很显然,法律在这一块是倾向于保护公民的善良民俗的。
而且现在到处都是天眼,高清摄像头360度无死角全程拍摄,完全不用担心被讹的时候无证据可提供。
记得曾经有一个新闻,当时是说有一位大妈被自行车撞着了,一个外国小伙子将大妈扶起来,后来大妈说是小伙子撞的她。
当时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大家都在骂大妈,说她不该讹小伙子,大妈当时特委屈,要求调监控出来看。
结果监控里面的画面清清楚楚的显示着,确实是小伙子撞的大妈,还好有监控,终于堵住了悠悠众口,还大妈一个清白。
你看,连真真实实被撞的人都要承受来自外界的各种指责,更何况是打着被撞的名义去骗钱呢!
所以,扶与不扶,我想每个人心里面都有一杆秤吧,毕竟人人都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