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骥才《多瑙河峡谷》

中短篇集,在图书馆发掘的。

读完只觉:大家果然是大家啊。

第一篇《多瑙河峡谷》,讲的是一个阴差阳错的爱情悲剧。

环境描写很深刻。

肖莹婚礼时:

玫瑰别墅是五大道规模上数一数二的花园洋房。建筑是西班牙地中海风格,结构错落分明,铺着深红色粗大的筒式陶瓦的屋顶,淡米黄色的抹灰墙,使得中间黑色铁艺的门窗和护栏醒目、大气、优美;前院有石雕的喷水池和爬满紫花的藤萝廊架,后院是开阔的草坪与高大的郁郁葱葱的黑色杉木。谁都知道,在这里举办婚礼不是为了婚礼本身,而是为了摆一个场面给人看。据说这房子是民国时期--位大盐商的旧居,此地是闻名海内的盐都,大盐商们富可敌国,个个家中都极尽奢华。虽然经多世变,房屋易人,豪门贵胄的气息却犹然未已。这里我只来过两次,都是陪外地的访客来用餐。我喜欢一楼客厅 铺地的釉面的红缸砖,城堡一样浓重的墙,石头砌的大壁炉和粗粝的铸铁饰件。再有,便是它宏大的院落,前后临着两条街,自然构成了一块鸟儿们的安栖之地。虽然这房子地处城市的腹地,却可以听到许多鸟叫。

穿过长长的用玫瑰花枝编织成的甬道,随同纷纷而至的来宾-起来到后院。天色未晚,一些聚光灯已经把草坪中央一大片照得鮮碧耀目。四外全是餐桌。五彩六色的酒食、华服盛装的宾客、生气盈盈的鲜花气球,被四边高耸的杉木衬托得鲜明又华丽。男侍者一色黑色的燕尾服,女侍者一色白色长裙。男女侍者胸前一律别着一朵此处具有标志性的红玫瑰。一支小乐队在花园一角舒缓地演奏着背景音乐。

去维也纳时:

我睁开眼睛,外边的世界在左右两边的车窗上。啊,我在天国里?

高山、丛林、深谷、烟岚、白云、花原、葡萄园、山村、古堡,然后是翠绿、幽蓝、雪白、银灰、墨黑、赤黄、红棕以及花的夺目的五彩,这些风景这些色彩在车窗上相互交换然后五彩缤纷地掠过。不断地有一个不可思议的神奇的景象出现,随即又被另一个无限美妙的风景代替;左边车窗上的美景还没看清,右边车窗上的奇景已经飞驰而过。这些只在儿时的童话书里见过的图画,现在变成了真实的情景,而我竟然身在其中了。当我们的车子行驶在谷底,我发现多瑙河的河水竟如此丰沛、明亮、急速、幽蓝;河中溢满河水,河面与河岸同在一个水平线上,我从未见过哪条江河这样与人亲近——它就像在我的车窗上流淌。

我跟随小彭走进一座山村的小教堂。

教堂是西方古代村落的中心,就像中国村落的中心是庙宇。我喜欢这座教堂以天蓝色和白色为外墙的颜色。它在绿幽幽的河谷里分外明亮分外纯洁;当多瑙河缓缓流动时,它的倒影像一块也在缓缓流动却不会流走的白云。我还喜欢这种乡村小教堂特有的一种单纯而虔敬的气质。它没有那此身负盛名的大教堂的豪贵与威严,只有小百姓们的至诚至信与一往情深。 教堂里有一幅十九世纪描绘天主的降生的油画《基督诞生》,这个原本庄严而神圣的题材被当时红极一时的彼德迈耶的画家们描绘得像一幅世俗生活的温馨写照。它给小教堂平添了一种亲和又温暖的气息。我想在这教堂长长的木凳上坐一坐,小彭把我拉起来,好像下边还有什么更好的事情等着我。果然,在教堂后边下临河谷的一块高地上,我体验到了一种绝美的震撼一-

多瑙河从远处山影重重的蔚蓝色的深谷里无声地流淌而来,它在河谷口转折处扭转过身,静静的河水陡然变得激流汹涌,从我们的脚下流过,然后奔泻而去,消失在身后峡谷深浓的绿色里。就在它转折处,刚好日光下彻,波峰的反光强烈刺眼,波谷的阴影漆黑如墨。两岸的风物仿佛被这条大河的激情感染,拥而来, 参与了这天地间美的创造。 于是,重重叠叠的森林腾起形态万千的云烟,五彩缤纷的山花野卉肆意地散放着芬芳。大自然也懂得像艺术家那样用美去征服世界、征服人心吗?

我相信世界上如此至美的风景是绝无仅有了,若要再见,只有再来。

第二篇《枯井》

打鸟的的描写好棒啊。

我承认我不行。我打鸟是跟他学的。三年前我连气枪都没摸过。我好和他一起喝酒,尤其好到他家喝酒,为的是吃他家的炸铁雀。这不单因为二表嫂炸鸟的手法好,炸得金煌煌颜色漂亮,外焦里嫩,有嚼头,而且愈嚼愈香。-比,后街那家小酒店卖的那炸铁雀还能吃?纯粹就是一-只只死家雀。他家的炸铁雀还肥,肉多,这因为鸟是他自己打的。他说:“我打鸟挑着打,我从不打幼雀,哪只肥打哪个。

第三篇《跛脚猫》

算是一个奇幻设定吧。读完觉得很好笑。写出了电视台光鲜亮丽背后的丑陋百象。

第四篇《木佛》

太强了这一篇!通过木佛第一人称视角,记录了在中国各古董商、鉴宝师手上的流转旅程。

对古董行业了解甚少,但是文中描写的古董商之间的推杯换盏、明谋暗算还真是生动传神。

木佛下面的釉彩虽然两次被中国鉴宝师发现,但最后精心料理、剖开欣赏却是是外国人。

我现在就在温格博物馆B区亚洲古代艺术展厅的正的正中央。他们给我量身定制一个柜子。 柔和的灯光十分考究又精体照射在我身上。最舒服的是柜子里边的空气,清爽滋润,如在深山。柜子的一角有各种仪表, 可以保证这种舒适无比的的温度和湿度一直不变。 最神奇的是,原先我体内那些肉虫子好像全所光了,再没有任何刺痒。最美好的感觉还是站在玻璃柜前的人们都在欣赏我、赞美我,没人再想打我的主意,拿我赚钱。

我应该从此无忧无虑了吧。可是渐渐我竟然有点想家,有点彷徨和失落,有点乡愁吧。可是我的家又在哪儿呢?大来子的古玩城还是那个老板家的佛堂?我是佛,一定来自一处遥远的庙宇或寺观,那么我始祖的寺庙又在哪里?

太强了。

第五篇《我是杰森》

也算奇幻吧。

失忆意味着什么?现在我才知道,一个人只有自己的经历才是自己的,因为你经历中的一切都真切地保存在你的记忆里,不会保存在别人的记忆里。如果失去了这个记忆,你还有什么?只剩下一个肉体,一个躯壳,一个没有内容的生命。虽然记忆不是实在的东西,一且你失去了它,生命就变成空的!

我现在就是空的。我失去的绝不仅仅是自己过去的一切,更失去了一切活着的意义、目标、欲望。这比死亡还可怕。死亡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结束,失忆是种活着的死亡。

由这篇看出作者对外国人是完全没有任何偏见,甚至还有欣赏钦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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