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基本问题 | 读《哲学通论》

恩格斯在总结哲学史的基础上提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对此,通常的解释主要包括如下的基本内容(总结为上图):

1. 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2. 这样一来,就把这个基本问题分解成两个方面:①思维和存在 or 精神和物质,“谁是第一性”?(即“本体论”问题,探寻谁是本原)。②思维和存在 or 精神和物质,“有无同一性”?(即“认识论”问题,探寻精神能否认识物质)。

3. 关于“谁是第一性”的问题,历史上有截然相反的回答,构成了贯穿哲学始终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与斗争。

①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属于“唯物主义”,在历史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近代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②认为“精神是第一性”的,属于“唯心主义”,在历史上有过许多派别,总结起来是两种形式: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

③前面两种看法都认为世界只有一个“本原”,也就是“一元论”。在哲学史上,还有主张精神和物质同为“本原”的“二元论”,但因为其需设想一个凌驾于精神和物质之上的“上帝”的存在,最终导致走向唯心主义。

4. 关于“有无同一性”的问题,又可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两种派别。凡是认为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精神能够认识物质”的都属于“可知论”,反之则属于“不可知论”。

【小结与思考】

但是,我们还需要看到,在这些解释中,还隐含了系列值得认真思考和深刻反省的问题,例如:

1. 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等同于“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否合适?

2. 该基本问题究竟包括哪些方面,是否只有“谁为第一性”“有无同一性”这两个方面?

3. 如何理解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者是什么关系?

4. 辩证法与本体论、认识论是什么关系?

5. 能否把辩证法排斥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之外?——这个问题可否理解为“能否用辩证法来分析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参考文献:孙正聿.哲学通论(修订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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