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大概会让人误会。
解释一下。应该说,周亦安继续做法官,我很开心,可他做出这个决定的过程,让我觉得不舒服:
他真是完全自己想清楚的吗?
差点跳槽的方远
先聊聊曾陷入相似境地的方远。
夫妻离婚争夺抚养权,夫妻俩吵得激烈吓哭了孩子,方远主动去哄,征求了孩子的意见,把他判给母亲。
不想方远被投诉了。原来孩子撒谎,案件需再审。
方远委屈极了:我抱着他哄了两个小时,他为什么对我说谎?这时律所找来,方远第一次动了跳槽的念头。
回家跟妻子商量,李小乐说:
你真心实意地想去当律师我支持,不能是因为钱或在院里受了气想逃避。
多深明大义!明明方远做律师能让家里过得好些,也能改善丧偶式养娃的情况。
不过方远的迷茫没全消。面对张院长,他再次提出困惑:图什么?
对方回答:“世上只要还有不公,就总得有人来判个公道。”
张院长是方远的师父,加上人生阅历,此刻他会全然未察觉到徒弟的动摇?然而,他只是平静地阐述了法官的必要性,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你应该/必须来做这个人”、“你走我会很失望”。
张院长对方远的感情,不比方远对周亦安的少。
李小乐和张院长,有充足的理由劝方远走或留,可他们谁都不曾给他压力,任由他自己决定。
周亦安面对的压力有多少?
周亦安被投诉的事可谓奇葩:孕检发现问题,夫妻俩为打掉孩子还是离婚闹去了法院,调解下,女方答应和解,结果回去后她改变主意,情急之下用重物把丈夫童瑞砸成了脑损伤。
周法官太冤了。
期间周母意外摔伤了腿。不巧,之前案子的当事人不服周亦安的判决,跟踪骚扰周母,很难说周母的摔伤不是因此带来的精神高度紧张导致的。
正在此时,律所抛来高薪和更自主的时间。
周亦安递上辞职信。
①第一阶段
周亦安的直属上司陈康傻眼了。谈了几句,眼看他比较情绪化,陈康最后说:
一句话,你冷静一下我们再谈。
总之,没再刺激周亦安,而是给他时间消化情绪。
其他人则不然。
舒苏不但给周亦安甩脸色、说“你要是真考虑小魏就留下”——用同事的前途给他施压,还在周亦安提出母亲时,说“少来这一套”。
这说的是人话吗?
以前周母可没有摔伤腿,更没有因此行动不便又不愿给别人添麻烦、以致白天忍着口渴直到儿子回家才敢喝口水。
舒苏不知道“更”的部分,但她总该知道,老年人摔一跤不是小事,更该想到,周亦安内心正后怕、内疚不已。
这种话不叫人寒心吗?
难怪周亦安听了什么都不想说,甚至看到过来询问前因后果的叶芯等人,直接走了,弄得她们一脸莫名。
方远一听周亦安因投诉的事委屈,生气了:“因为这么点事就想从法院走,一点担当的勇气都没有!”
自己当初委屈得半夜掉泪还想跳槽的事,全忘了,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批评徒弟。
再说,当初孩子虽然说了谎,但没对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或伤害;童瑞却是从一个健康的、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年轻人变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傻子,或许一辈子无法康复。比起来,方远遇上的简直不叫事。
说“这么点事”,像话吗?
所以周亦安很不爽,跳槽的意愿更加强烈,方远也说了更难听的“一个逃兵,到哪儿都不会有人尊重你”,并发火摔了东西。
宋羽霏找牵线的徐天兴师问罪,后者十分不满:足够的金钱起码能为周亦安的生活添些保障,光靠理想填不饱肚子。前者见说不过,开始大谈理想和初心,
更一脸难受地哭诉“我没法祝福他”,理由是周亦安做不了律师:他不是那种可以对客户谄媚殷勤的人,让他千方百计地去为客户脱罪,他会非常痛苦纠结。
我不是律师,这话听着都很不舒服,我想徐天或任何一个律师听了都会生气:凭什么把律师说成小人、坏人?凭什么给“周亦安做律师”判死刑?
宋羽霏是否找过周亦安未知,可就冲着她这态度,我不信她能对周亦安大方祝福,而不是“你不适合做律师”、“你要坚守初心”的洗脑。
然而,理想、初心是用来要求自己的,不是用于绑架别人的。
②第二阶段
随着发泄(把骚扰者彻底打发走),周亦安的情绪开始缓和,但是仍未完全冷静下来。
陈康出手了,送上一个周亦安喜欢办愿意办、有难度的棘手案件。
说实话,这招比较高明,既投其所好,又能有效地转移其注意力,说不定还能用案子重新唤起周亦安做法官的心。
而且周亦安被投诉以来,陈康其实做了很多:亲自去童瑞的家希望取得其父母谅解;未果,找上方远,一边让他去劝周亦安,一边要他去找张院长出马;过几天一看没动静,自己又赶去院长办公室。
——鉴于周亦安情绪有所缓和,此时去劝,效果总比上一阶段好,因此叶芯也来找方远。可惜方远之前话说得太过,一时不好去见徒弟。
与此同时,周亦安因案子特殊性找陈康商讨,后者要求他只专注这一件,其他案子分给同事。周亦安生怕给大家添负担,陈康斩钉截铁地道:
“我们的法律是保护无过错方和弱者的权益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所有的法官都能理解。”
与上文张院长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非常能消除迷茫、让人重新思考法官的意义的话。
办案期间,周亦安与叶芯有过“如果生命只剩三个月会做什么”的对话,叶芯说,会去做自己真正热爱执着的、愿意不顾一切努力付出的事。
有劝慰、挽留的意思,却又一字不提,不让他更难受。
③第三阶段
案子结束,舒苏和方远再次努力了一把。
前者先自嘲人生天花板是书记员,紧接着质问周亦安:“我没有做一名法官的天赋,你有却不知道珍惜。我对你非常非常失望,老天爷凭什么要让你这样的人做法官?”
边说边落泪。可是她没有做法官的天赋,跟周亦安有天赋是两回事,她没资格要求周亦安替她满足心愿。
再者,世上没有“拥有某种天赋就必须从事相关职业”的道理。而且周亦安有做法官的天赋,不代表他没有做律师的天赋、或者某种法律之外工作的天赋。
但无论如何,舒苏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周亦安,更没有权利因他的选择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就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他,甚至想要他产生“浪费天赋”的负罪感。
至于方远,什么“没有勇气跟过去做一个了断”、“有魄力”、“你比师父聪明,师父应该向你多学习”……
阴阳怪气,句句都是反话。
周亦安就是跳个槽而已,用得着给他贴上“懦弱”、“背叛”的标签吗?当初你迷茫动摇,你的师父张院长可从没对你说过这种话。
陈康、叶芯肯定不是要他这么劝。
结语
不可否认,当法官的周亦安十分快乐自在,然而剧里没有证据表明,他当律师一定会痛苦、会与他的理想背道而驰(从工作多年的地方离开,多数人都会难受纠结)。
他当然可以继续做法官,也可以尝试一下做律师,但关键是,这得是他真心真意、在没有外界施压的情况下自己想清楚的决定。
同事劝慰他、挽留他、帮他排解迷茫,正常,可这些与道德绑架是有区别的。
在医院里,周亦安脑海里有一段闪回,既有师徒相处日常、叶芯的话,也有方远发火、舒苏对他说失望。
正是后两幕以及他面对的诸多“劝说”让我无法说服自己,周亦安选择留下,是完全自主自由的意愿。
平时百般亲近的方远、舒苏(可能还有宋羽霏)一味向他施压谴责,并不亲近的陈康和最有理由要他留下的叶芯,竭力避免给他压力,不能不说挺有讽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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