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专栏笔记28之“心理大家们关于自我的理论”

心理学三大流派:精神分析,人本主义,认知行为

精神分析,代表人物:弗洛伊德

人格:本我、自我、超我

本我就是本能,有各种欲望组成,比如性欲、攻击欲,它是基础和核心,也是然来哦和能源,遵循享乐原则。

(比如男人看到美女就会心动,看到美食就会想吃流口水,当自己被侵犯时会表达不满、愤怒甚至攻击,这些都是人类最自然、最本能的反应,喜怒哀乐是人之常情,食色性也。)

超我是管制者,代表着道德,遵循道德原则。

道德是人类集体认同的一个规范,这个集体可以是家庭、社会、国家、民族和文化共同体等不同层面,也包含超出所有个人和集体的普世道德或抽象道德。

(比如中国传统的孝道,礼义廉耻等行为规范,女人的贞操观,集体主义观念,道德是对人性压抑的结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道德一定是反人性的。)

自我是协调者,遵循现实原则。

自我会根据现实的环境来不同比例的呈现本我和超我,即环境允许一个人做什么,这个人就做什么。

比如一个人可以在公司里说话温和有礼貌,但是在酒局上就会嬉笑怒骂换一个人似的,不同的环境会呈现出不同的自我。

自己的思考:

本我是一个人最原始的部分,比如身体,一切跟身体有关的听觉、视觉、嗅觉、触觉、感觉都是链接本我的通道,我最近一段时间有深刻的感悟就是当我决定坚持健身的时候,我的身体会出现疼痛、这是本我在做对抗,它在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因此让自己身体不舒服的事情一定做不长久,一个食物不能激发起自己的食欲不能让自己的身体满足,这种食物一定不招人喜欢。食色性,贪婪与恐惧,从本我这个层面可以让我们更真实的认知人性。

超我是一个人最高尚的部分,比如理性和意识,道德、法律、文化这些高度抽象概括的东西,都是人们不断反思、批判人性的结果,正是看到人性中的恶才会相应的制定出一套套应付东西,丑恶与善良,低俗与高雅,人的行为开始有是非对错之分;针对单独的个人来说,这种超我是来自抚养者形象和社会文化规范的内化,父母是知书达理知之人,孩子的超我就会更强大些,父母不遵守传统道德规范,孩子的本我就会更强大一些,比如在一个班里总是有两种孩子,一种是调皮捣蛋型的,一种是听话乖巧型的,前一种的父母大多是传统道德中的叛逆者,后一种父母大多是传统文化中的遵守者,这让我想起周鸿祎的导师曾经对他们一群同学的评价,他说:这群人里就属周鸿祎最不听话,也就属他最有出息了,无论是电影还是现实社会,越是调皮捣蛋的孩子长大后成就反而更大,因为他们的本我力量更强大,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破坏力,因为能改变现有社会的固有藩篱,这类人具有巨大的勇气,而听话懂事的孩子大多是规则和现行制度的遵守者,他们不敢也不愿意去改变,因此成就相对来说小很多。

人本主义代表:罗杰斯

逻辑前提:人最宝贵的就是你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活出来,而不是呗文化规范所教化。

自我的定义:我是一个人过往时空里一切体验的总和。

现象场:一个人的体验和时空等因素的结合。心理学家做过试验,任何两个人只要深入了解对方的现象场,再对视4分钟都可以爱上对方。

自己的思考:

精神分析认为本我是有兽性的,如果没有超我的控制就会造成灾难,逻辑前提是人性本恶,人本主义则认为生命就是成为你自己最本真的样子,一个人在过往时空的体验构成了他这个独立的个体,逻辑前提是人性本善,两种不同的逻辑假设推演出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站在更高角度来看,人性原本就是复杂的,没有绝对的善良和丑恶之分,不同的生长环境、社会文化熏陶下,人性就会呈现不同的一面,我从小生活在农村,在农村里一个人做恶的成本很高,他在整个村子的名声就毁了,他家里有红白事都没人愿意去帮忙,即使家里不锁门也不用担心丢东西,邻居还会帮你看着家,而在城市里就完全不同,周围人都是陌生的,作恶的成本很低,除了法律的惩罚外,你不会收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可以想象一个在城市里的惯犯一定不会在自己的家乡作恶;

再深入思考一下,《人民的名义》里侯勇扮演的局长,不仅家庭生活简朴,一直标榜是农民的儿子,与最后那堵现金墙形成鲜明的反差,为什么从小刻苦勤奋,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立志成为国之栋梁,事实上也确实成为过国家栋梁的人,却最容易让世人大跌眼镜,成为巨贪呢?这背后都说明人性是非常复杂的,看待一个人的自我需要结合他过往的一切人生经验和时空因素,任何脱离现实环境,高度抽象化的评价一个人很容易陷入极度美化或极度丑化的陷阱,随着阅历的增加,我越来越不敢轻易评价一个人,毕竟我也不能进入他的现象场,因此,假如一个人能了解自己的现象场时我们会深深的爱上对方,爱上的是不是他整个人,而是爱上我被对方理解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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