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密欧与朱丽叶》最快的爱情悲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最受欢迎的一部戏剧。从16世纪上演以来经久不衰,被改编成各种艺术形式,电影都拍了好几部。其实《罗密欧与朱丽叶》,并莎翁的四大悲剧,也非他的四大喜剧,但却是一个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什么经典?为什么印象深刻?为什么广为流传?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罗密欧与朱丽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理解,但是主要还是莎翁会写故事,掌握了人性。

莎士比亚第一个厉害的地方,就是编故事的能力太强,把老套的故事变成经典。他把全部剧情浓缩在五天之内。从见面到殉情,不过三天;一见钟情,一睡更钟情,再睡不可能,因为两个人都死了。这一紧凑,五天之内,三天三夜,有生有死,有爱有恨,快意恩仇。这就是快感,快感就是要快,不快那来的美好感觉。

莎士比亚第二个厉害的地方,就是写得的好看。别看莎士比亚像一个商人,但他也是个写诗的,他写过100多首十四行诗。诗是语言的精粹,用诗一样的语言表达,有节奏感、有意境。

莎士比亚第三个厉害的地方,就是他知道人们内心的向往。莎士比亚的戏中崇尚自由、人权、爱情。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我们不敢做,但不代表不喜欢做,于是这种情感就寄托在文学作品上。比如,现实中我们没有敢爱敢恨的胆量,但我们内心也想轰轰烈烈爱一场。

莎士比亚第四个厉害的地方,就是他多用了“无巧不成书”的东西,在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这些“无巧不成书”推动着故事情节如行云流水般发展下去,刚稍稍缓和,立刻又产生了巨大的张力,逼得你在听戏、看作品的过程中,根本来不及想其他的事情。这样的神来之笔,比比皆是。

其实,对于爱情,我们古人是不推崇的。一是因为爱情虚无缥缈,不见得每个人都能找到,却容易让社会动荡。二是爱情实际上是一时的,是不理智的,是冲动的,是不智慧的。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多数文人会把爱情相对淡化。

但是,直到15世纪末期16世纪早期,大家开始意识到:我好像还是个人,我身体中有兽性,也有神性;我还顶着个脑袋,脑袋不是为了显高而存在,吃饱了就会想一些复杂的事情,虚无飘渺的事情,包括爱情。

所以,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整部戏剧中,莎士比亚把爱情这个主题词浓缩在最短的时间、最离奇的冲突、最浓的诗意里展现。就出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那边窗子里亮出的是什么光?那是东方,那是朱丽叶,朱丽叶就是太阳”,就是这么一种感觉。

从多数世人的眼光来看,《罗密欧与朱丽叶》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从一些成人的角度来看,它讲了一个关于奸情的故事;从一些极端过来人的角度来看,就是“脑残的故事”。并且,还有很多荒谬之处。

比如,男主罗密欧,其实就是一个“小禽兽”,未来的“大人渣”。他本来对罗瑟琳爱而不得,产生了单相思,茶饭不思、寝食难安、见神烦神、见狗烦狗。忽然他遇上了朱丽叶,瞬间就不想了,马上就爱上了朱丽叶。这是人吗?对爱情就没有一点忠贞吗?

而朱丽叶也是同样荒谬。朱丽叶看到戴着面具的罗密欧,就深深地爱上了他,因为罗密欧的甜言蜜语、“诗情画意”。情诗在手,爱情我有。一见钟情,还好看个脸吧,难道你喜欢的面具吗?你的爱也太随意了吧。

还有最后,爱就等于死吗?人死了,爱情就伟大了吗?

事过境迁,我们还是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只要我们是人,就有立马就上的冲突,就有我爱的人也爱我的幻想,就是求而不得,就有迫不得已。而这些,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常态。婚姻是生活的日常,而爱情却不是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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